企业内部业务员个人销售承包合同

时间:22-10-15 网友

企业内部业务员个人销售承包合同

  篇一: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

  内部销售承包协议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篇二:销售内部承包协议

  销售部内部承包协议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20XX年目标是完成销售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是年度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在基本目标完成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5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6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集团公司内部销售承包合同

  集团公司内部销售承包合同

  甲方:销售总公司

  乙方:销售一公司

  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扩大市场份额,加快货款回收,控制应收货款,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指标

  (一)主要指标

  1.销售收入:考核任务 7800 万元;

  2.月度回款:每月回款计划不低于年计划月度平均数的80%;回款计划完成90%以上;

  3.利润:确保每个主机用户不出现亏损;

  4.三项资金控制:应收货款、产成品库存及未开发票数三项资金占用下降1420万元 ;今年不超过万元 。

  5.成品库存比去年下降30%,即不超过 万元;

  个月和超过12个月的长期库存分别压缩50%,即不超过万元和万元;

  7.市场占有率: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

  8.新市场开发:

  序号新市场所在地

  1xxxx公司

  9.外部质量损失:外部质量损失率同比降低50%以上,即不超过万元;属销售公司原因的下降30%,即不超过万元;分别考核。

  10.销售费用占比同比下降10%,即万元回款占用不超过。

  11.台帐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包括发货、开票、回款、退回产品台帐、物流周转库台帐,往来帐必须清晰、规范、准确。

  (二)其他指标

  1.信息传递与沟通:主机厂产品需求计划、订单增减计划、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100%;每月24日销售主计划后的增补率控制在5%以内,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95%;发货计划完成率达到%;

  2.售后服务:顾客满意度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顾客满意率应在90%以上;售后服务及时有效,不得出现用户重大投诉事故,三包产品必须退回公司。

  3.让利或转物控制:全年让利或转物控制在年回款任务的5‰以内;

  4.清欠任务:分管销售区域内的清欠资金按财务统计口径计算,以上年度期末数为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并不得再出现新的呆死账款。

  5.库存产成品:盘活老库存产品,新入库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发出;

  6.产品及时开票:发出去的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开票并传递至用户;

  7.成品库和物流周转库管理:确保帐务相符,财务、销售公司办公室及仓库保管帐目一致无误;

  8.市场分析报告:每月提交市场分析报告,内容要求包含市场动态、供货情况、供货份额、全新产品开发、质量状况、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及竞争对手分析;及时做好次月的工作计划。

  二、乙方销售费用

  (一)工资:工资分四部分:基本工资、提成工资、效益工资和新产品工资。其中:

  1.基础工资:经理(正职)每月发3000元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挂靠月回款任务发放,月度回款任务不低于全年销售任务月平均的80%。

  (1)、回款高于当月任务10%以下奖励基础工资的10%,超出10%奖励20%;

  (2)、基础工资发放比例依照月回款完成任务比例,完成70%以上全额发放,完成50-70%之

  间按90%发,完成任务不到50%的按50%发放。

  (3)、两个月考核计算;半年统算,上半年完成任务的35%以上,全额发放,与日常发放 找齐差额;全年结束完成任务70%以上全额发放基础工资。完成比例不到70%的按日常计算发放。

  2.提成工资: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按其完成年回款任务的比例实行梯度提成,体现体现多劳多得。梯度提成见下表:

  完成年度回款任务比例业务员完成年度回款任务比例经理

  回款提成 回款提成

  50%以下%以下

  50%(含)-70%%(含)-80%

  70%(含)-80%%(含)-90%

  80%(含)以上4890%(含)以上

  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日常按元和元分别计算提成,年底按实际完成任务的比例统算找齐差额,每个业务员个人工资提成由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市场状况、工作量、工作难度等进行合理适当调整,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

  经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 (1)、完成年任务80%-90%提成工资加提10%,90%-100%加提15%,完成任务后加提20%。日常提成工资按最低档提成比例计算,提成差额及加提提成全年统算。

  (2)、 两个月一考核;半年统算,按回款完成任务情况计算发放提成工资;

  (3)、经理全年统算完成70%以上兑现提成工资。

  业务员基本工资及生活费发放标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详见实施细则。

  3.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按实现的利润计算,经理每万元利润提成元,业务员每万元利润提成320元;

  4.效益工资考核:业务实现赢利的按合同规定提取提成工资和效益工资。业务发生亏损的,亏损每增加1%,扣提成工资的1%;效益工资及利润考核年底统算。

  5.新产品工资:在正常提成的基础上业务员每万元加提30元,经理每万元加提9元。

  篇四: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绿化工程承包人 。在甲方和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本工程投标、签约等工作。

  2、接待业主组织的考察等活动,参加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参与的工作,相关活动开支由乙方承担。

  3、扣除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管理费外,对乙方工程款不拖延、截留、卡扣。

  二、乙方职责:

  1、维护甲方企业声誉,认真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不得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影响和经济损失。

  2、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缴纳本工程管理费及质量安全保证金。提取工程进度款时提交相同金额的材料发票及劳务发票,以供甲方做账使用。

  3、自行负责工程款催收。

  4、需甲方配合参与的工作,提前两日通告甲方,并承担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劳务费)。

  5、经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接受检查,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事故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一切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年限,具体日期按竣工日期起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不含税),该项目的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管理费按工程决算额同比收取2%。

  2、支付方式: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时把管理费缴清。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对违约方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委员会仲裁。

  五、其他:

  1、如果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裁定为承包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间若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形象和权益行为时,甲方可

  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4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养护工程合同期满,业主工程款全部到位后,双方结清相关费用时终止。

  甲方:

  委托代表人:

  日期:年 月

  乙方: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销售公司承包合同

  销售公司承包合同

  甲方:销售总公司

  乙方:销售一公司

  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扩大市场份额,加快货款回收,控制应收货款,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

  一、 乙方承包指标

  (一) 主要指标

  1. 销售收入:考核任务 7800 万元;

  2. 月度回款:每月回款计划不低于年计划月度平均数的80%;回款计划完成90%以上;

  3. 利润:确保每个主机用户不出现亏损;

  4. 三项资金控制:应收货款、产成品库存及未开发票数三项资金占用下降1420万元 ;今年不超过万元。

  5. 成品库存比去年下降30%,即不超过 万元;

  6. 6-12个月和超过12个月的长期库存分别压缩50%,即不超过万元和万元;

  7. 市场占有率: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

  8. 新市场开发:

  9. 外部质量损失:外部质量损失率同比降低50%以上,即不超过万元;属销售公司原因的下降30%,即不超过万元;分别考核。

  10.销售费用占比同比下降10%,即万元回款占用不超过。

  11.台帐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包括发货、开票、回款、退回产品台帐、物流周转库台帐,往来帐必须清晰、规范、准确。

  (二)其他指标

  1. 信息传递与沟通:主机厂产品需求计划、订单增减计划、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100%;每月24日销售主计划后的增补率控制在5%以内,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95%;发货计划完成率达到%;

  2. 售后服务:顾客满意度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顾客满意率应在90%以上;售后服务及时有效,不得出现用户重大投诉事故,三包产品必须退回公司。

  3. 让利或转物控制:全年让利或转物控制在年回款任务的5‰以内;

  4. 清欠任务:分管销售区域内的清欠资金按财务统计口径计算,以上年度期末数为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并不得再出现新的呆死账款。

  5. 库存产成品:盘活老库存产品,新入库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发出;

  6. 产品及时开票:发出去的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开票并传递至用户;

  7. 成品库和物流周转库管理:确保帐务相符,财务、销售公司办公室及仓库保管帐目一致无误;

  8. 市场分析报告:每月提交市场分析报告,内容要求包含市场动态、供货情况、供货份额、全新产品开发、质量状况、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及竞争对手分析;及时做好次月的工作计划。

  二、乙方销售费用

  乙方全部销售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走访费、会务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费用,全部销售费用按实际回收款额提取,其中:

  (一)工资:工资分四部分:基本工资、提成工资、效益工资和新产品工资。其中:

  1.基础工资:经理(正职)每月发3000元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挂靠月回款任务发放,月度回款任务不低于全年销售任务月平均的80%。

  (1)、回款高于当月任务10%以下奖励基础工资的10%,超出10%奖励20%;

  (2)、基础工资发放比例依照月回款完成任务比例,完成70%以上全额发放,完成50-70%之间按90%发,完成任务不到50%的按50%发放。

  (3)、两个月考核计算;半年统算,上半年完成任务的35%以上,全额发放,与日常发放 找齐差额;全年结束完成任务70%以上全额发放基础工资。完成比例不到70%的按日常计算发放。

  2.提成工资: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按其完成年回款任务的比例实行梯度提成,体现体现多劳多得。梯度提成见下表:

  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日常按元和元分别计算提成,年底按实际完成任务的比例统算找齐差额,每个业务员个人工资提成由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市场状况、工作量、工作难度等进行合理适当调整,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

  经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 (1)、完成年任务80%-90%提成工资加提10%,90%-100%加提15%,完成任务后加提20%。日常提成工资按最低档提成比例计算,提成差额及加提提成全年统算。

  (2)、 两个月一考核;半年统算,按回款完成任务情况计算发放提成工资;

  (3)、经理全年统算完成70%以上兑现提成工资。

  业务员基本工资及生活费发放标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详见实施细则。

  3.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按实现的利润计算,经理每万元利润提成元,业务员每万元利润提成320元;

  4.效益工资考核:业务实现赢利的按合同规定提取提成工资和效益工资。业务发生亏损的,亏损每增加1%,扣提成工资的1%;效益工资及利润考核年底统算。

  5.新产品工资:在正常提成的基础上业务员每万元加提30元,经理每万元加提9元。(不含新市场开发产品和配件产品)(按开发票数额在12个月内提取);

  6.学徒业务员工资发放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由公司发放;

  7.回款任务考核

  月度回款任务考核按《20XX年销售承包合同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二)差旅费:按负责销售的区域确定差旅费定额,并在定额的基础上按万元回款提成计算,预计年差旅费定额 万元,万元回款提成 元,可以预提,但总费用不得突破定额。经理个人差旅费按集团报销标准执行,从部门差旅费用中列支;学徒业务员差旅费公司拨发,经理控制据实报销。

  (三)走访费、会务费:由分管领导统一调度控制使用。预计提成走访费23 万元,万元回款提成走访费 元; 预计提成会务费 万元,万元回款提成会务费 元。

  (四)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费用,由乙方经理和分管领导控制使用。预计提成招待 费 11万元,万元回款提成招待费元;预计提成电话费万元,万元回款提成 电话费 元;预计提成办公费万元,万元回款提成办公费元。经理电话费

  年定额3000元,从部门电话费用中列支。(从公司使用的车辆及礼品以及招待费用等由公司办 公室统计汇总,年底考核)。学徒业务员电话费公司拨发,经理控制据实报销。

  (五)活动费和开发费:由公司统一调度使用,万元回款提取开发费10元,万元回款提取 活动费12元。

  (六)清欠货款的提成,按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七)乙方借款及各项销售费用的报销程序,按公司《工作人员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乙方经理的考核:

  1. 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100%;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95%;产品发出率达到%;每月销售计划确率达不到90%,扣200元,90%以上达不到95%扣100元;每月产品发出率达不到95%扣200元,95%以上达不到%,扣100元;

  2. 乙方要与业务员签订合同,将各项经营指标层层分解到责任人,每发现有一个未签订合同扣100元。

  3. 在财务管理方面,承包期内每出现一次违法、违纪行为扣200元,并按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分管范围内TS16949体系审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200元。

  5. 承包期内分管范围无刑事事件发生,无打架斗殴现象,无计划生育违纪违法现象,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6. 确保三包服务不出现重大投诉,每出现一次扣200元。

  7. 坏帐损失考核:年内出现的坏帐损失,乙方经理承担15%,业务员按原规定承担损失,每年度考核。

  8. 对于实行物流周转库管理的,每月对帐一次,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库存清单,帐物必须一致。每有一用户未按要求对帐的,扣业务员200元,扣经理100元。账务不相符的,必须对明原因,对好帐,否则加倍扣罚。物流库其他考核,按《20XX年销售承包合同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9. 积极做好维护老市场工作,努力提高市场份额及占有率,每退出一户主机厂(含当年不发货的),扣经理5000元;

  10. 成品库存下降30%,自三月份考核,完成指标80%以下罚500元,完成80%以上罚300元;完成指标奖500元;每月考核;

  11. 6-12月和超过12个月的长期库存压缩50%,自三月份考核,完成指标80%以下罚500元,完成80%以上罚300元;完成指标奖500元;每月考核; 12. 销售责任的三包索赔额同比下降30%,每季度考核,完成指标奖10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罚500元,完成70%以下罚1000元,年底统算,全年未完成指标,季度奖励全部扣回。考核经理。

  13.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0%,年底考核,完成指标奖励5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罚300元,完成70%以下罚500元。考核经理。

  14. 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年底考核,完成指标奖励10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奖500元;指标完成50%以下罚500元;

  15. 外部质量损失超过或降低规定指标10%(含)以内的罚款或奖励500元;在10%-20%(含)之间的罚款或奖励1000元;在20%以上的罚款或奖励1500元;

  16. 清欠任务年底考核,完成奖1000元,完成70%以上奖500元;指标完成50-70%罚款500元;指标完成50%以下罚款1000元;

  17. 全年让利额、转物超过规定指标的20%,罚款1000元;

  18. 对一、(二)其他指标的考核《20XX年按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9. 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销售其他公司产品,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同时视情况给予责任业务员10000-50000元罚款,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20XX年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建议和市场变化情况要求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2个工作日内制定和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新产品的核算定价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 甲方按乙方提报的经评审后的销售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

  4. 乙方在与业务员签订个人承包合同时,每人回款任务不得低于500万元,万元回款提成工资的多少必须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回款任务的高低与年收入可适当拉开较大的档次,鼓励业务员积极主动地开发新市场,或争取扩大市场份额多回款多收入。

  5. 乙方须无条件地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审计考核工作,并为此提供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拖延考核工作。

  6.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与业务员签订承包合同,视任务完成情况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聘用与否。上半年没有业绩的,下半年主动离岗。

  7. 乙方有权且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对连续6个月完成回款任务不足计划的60%或连续3个月没有业绩的业务人员予以解聘。

  8. 乙方有权对甲方因未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或连续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批量质量事故而影响销售和回收货款事项,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经甲方核实后可免除由此而影响的罚款。

  9. 乙方有权对甲方其他部门因不能积极配合而销售工作,书面向甲方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未覆盖的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合同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相关文件

  1. 20XX年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

  2.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3. 工作人员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月日

  篇六: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做好商铺投资的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将“”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乙方承包“ ”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款项的支付

  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固定定额包干。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上交定额:第一年 万元整;第二年 万元整;第三年甲方可视具体经营状况适当增加,但不得低于万元整。上述款项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内支付下期费用。

  甲方前期投资的 万元为固定本金,乙方承包期满后需原额退还给甲方。如继续承包,应在退还上述本金的基础上承包。

   乙方负责支付上述已装修商铺的全部装修费用,作为承包经营保证。

  在乙方承包期限内,甲方促成的交易,乙方应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返点,不并入上述上交款项中。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有商铺经营方向、方法的监督权及指导义务。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如对商铺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

  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双方承诺

  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公司内业务在同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选用乙方承包产品。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任何一年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款项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款项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二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元。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日

  篇七:公司内部委托销售合同

  委托销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所开发的晶彩城项目,坐落于新疆昌吉市长宁南路与石河子路交汇处,现委托乙方做为内部承包销售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各项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销售事项

  1、甲、乙双方实施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涉外销售更应按国家政策法律办理,所签署合同必须符合法律和程序要求,具有法律依据。

  2、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下述项目的房产做内部承包销售等事宜。

  3、乙方受托销售的房产项目为甲方在新疆昌吉市长宁南路与石河子路交汇处,开发的晶彩城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万㎡。(仅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以具有法定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最终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

  4、在本合同期内,除了甲方销售之外,非乙方原因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从事销售事宜。

  第二条、委托销售期限

  1、项目委托销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

  2、本约期满后的持续销售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办理相关法定手续(包括规划设计、测绘、施工、装修、按揭、抵押登记、验收交房、办理产权证、物业管理等业务),独立承担非乙方引起的相关责任。

  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宣传推广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性,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对乙方提出的关于销售计划、宣传提案及相关的优惠政策(包括报告、建议、计划、宣传稿件等),甲方拥有最终审批权、最终否决权、最终修改权。乙方所有提案未经甲方最终批准签字,不得实施执行,否则造成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负责与客户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收取客户的所有付款。

  5、甲方自行设销售部,配备与销售工作所需的设备(如计算机、电话机、复印

  机、收款POS机等),并自行承担耗材费用(如墨盒、纸张、光盘、维修、资料

  等)。

  6、甲方承担下述市场营销费用:

  1、承担所有销售中广告媒介推广、楼书、DM单的所有制作、发布费用; ○

  2、销售处土建、二次装修、沙盘、单体户型模型、接待柜台、洽谈桌椅、沙发、○

  茶几、电视、样板房装饰、装修、保安、保洁、看护费用。

  7、市场销售费用的投放,由双方事先商议,但最终实际投放媒体和费用,应根

  据现场销售情况的实际需要,双方灵活商定、共同控制。

  8、甲方项目约在 年月,能使本项目对外公开认购(非正式销售),约

  在完成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手续。前后顺延基本控制在一个月左

  右为宜。(最终以甲方施工、办证时间为准)。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销售工作,督促、责成乙方改进工作。

  10、乙方销售人员形象气质不佳,仪容仪表不整,业务素质不高,专业知识不扎

  实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调整、直至辞退。

  11、甲方有支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的责任,应有专门班子、分工代表与乙方工作

  衔接。应协调各种外部关系,确保项目营销工作顺利进行。(建设、规划、执法、

  工商、税务、派出所等)。

  12、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所负责业务影响了本项目销售,其责任不在乙

  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销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开盘销售策划、中盘持续策划、

  尾盘促销策划等,其中包括市场调研、定位、价格、户型、政策、策略、步骤、

  推广、广告等各个方面。但是所有工作必须事先征求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负责市场变化的监控,要针对项目营销的各种具体问题,及时与甲方沟

  通商议,并按约定时间提交各项提案。双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正式例会,乙方每

  周向甲方定期汇报沟通一次。

  3、乙方协助甲方督促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及住房公积金手续、负责督促客户及时

  准备按揭所需所有资料,加快贷款资金能及时到帐。

  4、乙方作为本项目房产销售单位,全面负责销售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洽

  谈、看房、跟踪服务、处理纠纷等工作,不得怠慢、无理客户而印象公司声誉。

  5、甲方可委托乙方与客户签订“认购房协议”、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等事宜。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约,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要求等。

  6、乙方应每月足额发放业务人员工资。业务员保底工资每月5日前发放;提成

  自签订购房认购书之日起于次月10日前发放回笼资金的提成,(以实际付款到账

  金额为准);

  7、乙方承担业务人员的培训,承担业务员人的冬装和夏装,并保证工装规整。

  8、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底薪、提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福利费用等发

  放;所有因乙方的工作人员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自签

  9、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

  第五条 销售价格及总销金额的认定

  1、项目销售的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最终签字确认的房价

  表为依据,并作为合同附件。

  2、阶段销售价格以及优惠政策均有甲乙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房价表或优惠政策

  为依据。

  3、本项目销售期限为:自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住宅达到80%的销售率。

  4、每月销售总额的认定:所有甲方与客户签订的“认购协议’总金额或签订正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甲方抵付各类工程款、预留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及甲方

  公司员工所销售的房产除外 )。

  第六条 承包销售的提成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住宅总销售额的(百分之

  2、 甲方抵付各类工程款、预留其他用途的房产,甲方事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乙方不得宣传、销售。

  3、 甲方抵付各类工程款、预留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及甲方公司员工所销售的房产

  可以算作乙方销售率,但是不给予乙方支付提成。

  4、当月首付款全额 到账计提首付款提成,按揭款或公积金全额到账相应计提其

  提成。有乙方当月月末上报提成给甲方,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 项目对外公开认购之前,双方对于本项目的市场理解、销售策划思路、销售

  价格、销售政策、市场推广费用等重大问题,应事先协商一致。如果在这些重大

  问题上分歧严重,多次商讨仍不能取得一致,继续合作将不利于项目销售。在这

  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双方费用自负。

  3、 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销售队伍或提高销售进度三次以上未果,甲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执行),有权要求乙方撤出售楼处工作人员、交出

  销售岗位、乙方同时交出所有销售资料及其售楼处销售物料,其中包含所有甲方

  配置给售楼处的设施设备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协商不成,依法

  向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

  5、 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所有稿件均可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八:销售公司部门承包方案

  汇龙食品恩施市代理销售承包协议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20XX年目标是完成销售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帐,做到帐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帐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真做好市场信息的搜集、处理工作,逐旬编发《市场旬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办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置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利益;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资为 万元。在基本目标完成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为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5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技校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元,其他三个季度为万元,其余季度为元。没有完成任务,核算绩效提取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人数为6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方案一式两份方双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营销(直接)广告汇总表

  说明:1、本费是全年必要的几项基本费用,除了“市场建设费用”以外,其它可以后期业

  务发展跟进。

  2、人员差旅费用、通讯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执行。

  3、厂家形象广告费用另行计算。

  篇九:公司员工承包合同

  公司员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原则上,经甲方乙方协商。就乙方承包(江苏扬州地区)本公司联营商户,及乙方自身开发商户茶叶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本合同。

  1、甲方必须提供有关经营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QS食品认证书等有关经营证件复印件)。

  2、 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给乙方所有货源规格、包装、(产品价格及包装价格为甲方、乙方协商价格)。

  3、 在承包经营期间双方经营互不干涉,承包人(乙方)当地和商户发生债权,债务于承包人(乙方)自行处理于甲方。

  4、 乙方在当地(江苏扬州地区)销售所有产品必须由甲方提供。乙方无权自行采购,若有自行采购行为,视为违规。甲方有权回收所有经营销售权。

  5、 双方销售货品结算日期为90天为单位。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及时和甲方协商解决(提前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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