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联合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兴建的 项目,该项目为 (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
其次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看法,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扬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状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敏浮动。甲方所供应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 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供应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 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供应房屋全部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托付乙方为 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托付书;
2.甲方应乐观协作乙方的销售,负责供应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方案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方案、广告宣扬等等);
(2)依据市场推广方案,制定销售方案,支配时间表;
(3)依据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托付期内,进行广告宣扬、策划;
(4)派送宣扬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关心下,支配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状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供应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照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状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当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相互担当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销售联合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2
托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为乙方为甲方自有销售部。经双方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销售 房地产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托付内容
1、甲方托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在托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见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峻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担当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供应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敏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7、甲方应乐观协作乙方,准时供应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供应的资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所供应的全部数据、书面资料及价格必需签字后,乙方方可执行。
9、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10、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1、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扬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2、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甲方同意负责乙方部门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及销售部人员工资。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准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状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状况供应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扬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销售价格严格执行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需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指定的收款处及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准时提示、督促欠款,合理急躁解释客户投诉。
9、必需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负责公司销售部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销售部日常管理、销售、人员聘请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关心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准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赐予客户确定的折扣优待,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待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托付期限内全部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费用。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其次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商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
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两个月的策划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如后期如需连续进行广告策划,另行签署广告代理合同。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缘由打折成交的,乙方以实际成交额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__(甲方财务应当将全部交款收据供应给乙方一份)
2、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必需结算;若甲方不予办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所欠款的0。3%,违约金以天计算。
四、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中,双方中的任一方发生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该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违约方需担当赔偿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的附件:
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负责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销售联合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商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进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全都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起正式托付乙方为 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托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其次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状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其次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供应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进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俯视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托付乙方支配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扬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扬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供应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依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全部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特地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需协作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需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全都。
4、供应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协作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伴随客户看房时供应关怀。
5、按本协议的商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察及督导。
4、负责方案、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扬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扬推广的方案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担当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关心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支配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关心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商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依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需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商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 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托付期内托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赐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终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托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其次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全部。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托付期的连续或终止须于托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准备。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缘由,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担当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缘由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托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全部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方案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扬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供应)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销售联合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商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就甲方指定乙方为销售代理商。
其次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新建的寓、住宅、商铺),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看法,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合同商定情形外)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或自行直接销售。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扬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全部楼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元/平方米。
2.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制作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乙方可视市场销售状况有权灵敏浮动。
3.项目销售达到总面积的%时,则甲方一次性赐予乙方50万现金作为销售嘉奖,立即兑现。
第六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万安荣寓项目销售基价以上部分。销售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购房意向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属于乙方。
3.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乙方支付商定的销售代理费,乙方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
4.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甲方全部,乙方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乙方只收一次代理费。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供应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供应房屋全部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1.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2.甲方应乐观协作乙方的销售,乙方负责供应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方案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方案、广告宣扬等等);
(2)依据市场推广方案,制定销售方案,支配时间表;
(3)依据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托付期内,进行广告宣扬、策划;
(4)派送宣扬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关心下,支配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状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供应的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上海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则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2.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乙方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未销售面积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乙方的违约金(未销售面积代理费按每平方米__元计)。
3.若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已销售面积代理费用的10%作为赔偿乙方的违约金。
4.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5.开发商不得与乙方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状况,开发商应赔偿乙方应得的代理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当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相互担当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销售联合代理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5
托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正和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托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托付服务事项达成全都,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托付的事项
(一)托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状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二)托付事项
1.
2.
3.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商定的甲方托付的事项,甲方依据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 (总价款/月租金计) %,具体数额为 币 元支付给乙方;
2.按供应服务所需成本计 币 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商定的托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依据合同商定的佣金 %,具体数额为 币 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 (预收/预支)甲方费用 币 元,用于甲方托付的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依据合同商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准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商定的时限内,变更商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当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商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当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托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依据本合同商定的佣金总额的 %,计 币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商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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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 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邮编号码: 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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