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5篇

时间:22-10-11 网友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5篇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石家庄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 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 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

  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

  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经纪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2

  委托人:

  租赁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_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 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 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和北京建设网()查询),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 元(大写: 元)。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煤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清洁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室房屋。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政策及法律咨询。

  2.寻找交易对象。

  3.撮合成交。

  4.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3.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4.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5.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 区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 平方米(以房屋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 产权证号 , 产权人 ,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 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产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至委托截止日期,乙方已为甲方找到该房产的购买客户,并已将第一笔购房定金转交给甲方,后与乙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本委托期限翕动延长至该房产的交易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 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出售该房产的条件为,该房产的委托出售净得价不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签定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权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 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六条:乙方义务

  1、 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 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备、设备和设施

  3、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 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方人有关的商业秘、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 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定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定金;

  2、 如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支付对方该房约定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部门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部门编号:

  联系电话:

  本合同 年 月 日在北京签定.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5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 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 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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