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议书五篇
收购协议书篇1卖方:
买方:
担保人:
买方为於 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卖方为一家同系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为本集团两家联营公司 公司及 公司之合营伙伴。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得悉及确信卖方、担保人、 及 ,连同(倘适用)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均为独立於本集团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一、将予收购资产
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买方将收购 已发行股本合共 %。将由 收购之销售股份相当於 已发行股本之 %。 现有已发行股本馀下 %由 拥有。 则投资於中国合营企业。
二、代价
就销售股份应付之代价将为 元。代价将全数以现金支付,其中 %订金(“订金”)将由 于签订收购协议后一个营业日内支付,余额 %于完成时向卖方支付。代价乃经参考卖方至今於 所产生投资成本厘定。代价及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乃经订约各方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
三、先决条件
收购协议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
a.买方及担保人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并於完成时生效;
b.买方完成法定及财务尽职审查,且各买方合理信纳(i) 之业务、资产、财务状况及前景所有方面;及(ii) 各成员公司之业务,资产及财务状况於收购协议日期至完成期间并无重大逆转;
c.买方合理信纳收购协议所载全部保证於完成日期仍属真确及准确;
d.买方就订立及履行收购协议之条款取得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或任何监管机构可能规定之任何类别一切必需同意,批准或其他许可(或视情况而定,有关豁免);
e.卖方向买方交付披露函件。
倘任何先决条件未能於 年 月 日或收购协议各方协定押後之其他日期(“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收购协议将告终止,并再无效力,而订金连同按年利率3厘计算之利息将於终止协议後 个营业日内退还买方,自此协议双方根据收购协议再无任何责任(除有关保密,成本及相关事宜之条文外)。不论上文所述,倘任何买方选择不完成收购协议,其他买方有权(但无责任)根据收购协议条款完成协议。
四、完成
待上述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收购协议将於截止日期後第 个营业日或之前完成。
五、贷款协议
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 与 订立贷款协议,据此, 同意向 提供 元贷款,按年利率3厘计息。完成时,贷款将转换为 结欠 之股东贷款。 将以其届时作为__ 股东之身分豁免 偿付贷款应计之利息。倘收购协议未能完成, 将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向买方偿还贷款连同於收购协议终止日期贷款应计之利息。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 %之贷款。
六、有关 之资料
。
根据上市规则,收购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8%之贷款。因此,收购及贷款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披露定。载有收购进一步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之通函将尽快寄交股东,以供参考。
七、上市规则之影响:
八、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收购”指 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
“收购协议”指买方,卖方及担保人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之买卖协议。
“ 指 ,於萨 ” 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联系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银行开放营业之日子(星期六除外)。
“本公司”指蚬电器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指完成买卖销售股份。
“完成日期”指截止日期後第三个营业日。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代价”指销售股份之代价 元,根据收购协议须由 支付。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贷款”指 根据贷款协议向 提供之 元贷款。
“贷款协议”指 与 就贷款所订立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协议。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由 及一名独立第三方拥有之中外合作合营企业。
“买方”指 , 及 之统称。
“ ”指 ,於 注册成立之公司。
“销售股份”指将由 根据收购协议收购之 股本中 股每股面值 港元股份。
“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 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卖方”指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担保人”指 。
“ ”指 ,於 注册成立之公司。
“ ”指 公司,於 年 月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於收购前由卖方及 分别拥有 %及 %。
“ ”指 及中国合营企业。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指百分比。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币兑港元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1.06元之汇率换算。
卖方(盖章):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买方(签字):
_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收购协议书篇2甲方:
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 。
2.收购数量: 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 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 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记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
议规定价格,即时与乙方结算。
六、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收购协议书篇3提示:种植方应事先就优质稻谷种植及收购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向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咨询,并认真分析将来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理性判断,慎重签约。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优质稻谷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稻谷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级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合计交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优质稻谷应符合gb18406-_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达到优质稻谷相应的国家标准。
2、外观质量:稻谷谷粒饱满,色泽金黄。
其他要求。
第三条、种子提供方式为:□乙方提供:□甲方自备,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子验收的方式为 。种子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_元,种子(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秋后收购时抵作货款。
第四条、收购定金:乙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定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稻谷种植的管理:乙方负责稻谷种植的技术、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甲方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接受乙方的技术指导并按照要求抓好种植和管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确保稻谷质量。
第六条、检验方法:抽样达到无公害要求,国家标准;检验时间:交货时;检验地点:交货现场。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双方抽样封存后在送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费用承担:抽样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 :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八条、收购及结算方式:乙方应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稻谷的地点、品种和数量并通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预约通知单要求将稻谷送到乙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以现金方式结清甲方的稻谷货款。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仅限于双方约定种植数量),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 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不按时、按质向乙方提供稻谷或在未完成订购任务情况下将稻谷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稻谷的市场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误差等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稻谷的,乙方应按平均亩产量和保护价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
5、 。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变更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
种植方(签章):收购方(签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收购协议书篇4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
为加快优良紫菜品种的推广,促进我县紫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养殖紫菜的产能和品质,建立紫菜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品种
供方应需方要求养殖“申福1号”紫菜品种,养殖面积 亩,供方所需紫菜苗种由供方按每亩 元向需方购买,搪苗前付清。
第二条养殖及采割要求
供方应根据紫菜养殖的合适时间采用插杆式方式养殖紫菜,并自觉接受需方技术指导。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应在紫菜生长至 公分时采割,并保证将所采割的紫菜全部供给需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加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产能力不足,主动要求供方延期采割,导致产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则不受本条限制。
第三条产品计量、定价,交货地点及方式
鲜紫菜采用机械脱水计量,脱水时间不少于 分钟,脱水后价格为每公斤 元。交货地点为需方生产地,并由需方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紫菜养殖地至交货地的运输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收购凭证,作为货款结算依据,需方应在 天内,通过银行转帐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若将需方提供的品种所养殖的鲜紫菜自行销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鲜紫菜无正当原因明显少于其养殖面积所能提供的紫菜数量的,其自行销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归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夹入其他紫菜品种或杂物,供方如故意掺杂,造成需方未能及时投料生产,导致加工设备闲置,供方应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供方采割的.紫菜超过规定标准,需方如仍愿意收购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确定。如需方认为供方的紫菜已无法加工生产,需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供方收取超标紫菜总价值的20%的赔偿金。
第六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鲜紫菜,应向供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需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额的0.05%,按日计算滞付金。
6、需方不及时提货或运输已采割的紫菜,或不及时验收计算,导致鲜紫菜变质的,应全额赔偿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气候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提供的紫菜品质下降或可交货的数量减少,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供方采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收购协议书篇5甲方:
乙方:__市区镇村农户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经甲、乙双方商定,对 年早稻收购签订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乙方向甲方投售 年本地产圆粒型早灿谷公斤。
二、质量: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
三、收购价格:该收购协议内的粮食符合国家粮食收购中等质量标准的,收购价格为每 公斤 元。当市场粮价高于上述价格时按市场价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时按上述价格收购。同时,按实际投售数量,每 公斤外加 元的政府价外补贴。
四、货款结算:出卖人交售的粮食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 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五、为鼓励乙方如数完成订单粮食,对完成早稻订单农户,按订单数量,每 公斤实行 的奖励,在收购结束时兑现。完不成订单数量不予奖励。
六、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努力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加强与联系,为乙方售粮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妥善安排粮食生产,按合同种足好早稻,保质保量完成好本协议确定的投售数量。
3、对甲方组织的粮食生产情况调查,乙方应及时提供有关数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乙方在投售本协议内的早籼稻时,须随带甲方发放的售粮卡。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农户(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收购协议书五篇》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