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

时间:22-10-08 网友

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

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篇1】

  甲方: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 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为早上 ,平均每周不超过 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 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

  五、休假

  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 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六、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号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 个工作日说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 期间的,支付 %的加班工资。

  (2)周六周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 %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 %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七、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十、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篇2】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篇3】

  用人单位(甲方):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劳动者(乙方):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 年。自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 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4.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 时 分至 时 分。

  5.乙方每星期休息 天,每周具体休息时间由甲乙双方提前商定。

  二、工作岗位及薪资:

  1、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一职。

  2、乙方基本薪资为 元∕月,试用期薪资为 元/月。

  3、甲方于每月 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费用给乙方,乙方银行账户: 。

  三、甲方职责

  1、本店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及安排下开展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行为,进行合理的监督及管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进行决策及落实。

  4、甲方为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营运工作的开展提供合理的资金支持,但乙方应事先作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5、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发放乙方岗位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欠、迟发乙方工资。

  6、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证金、押金、物品占用费、风险金等相关费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当,对乙方进行人身攻击及恐吓,由此发生的所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及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掌握餐厅内的设施及活动,监督及管理餐厅内的日常工作。

  2、安排员工班次,核准考勤表。

  3、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餐厅的政策及标准得以实行。

  4、经常检查餐厅内的卫生、员工个人卫生,确保宾客的饮食安全。

  5、与顾客保持良好关系,协助总经理做好营业推广及宾客意见的收集、反馈,以便提高服务质量。与厨师长保持良好关系,保证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开餐前会,传达上级指示。

  7、直接参与现场指挥工作,协助所属员工服务和提出改善意见。

  8、审理有关行政文件,签署领货单及申请计划。

  9、督促及提醒员工遵守餐厅的规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严格堵、偷吃、浪费、作弊等漏洞。

  11、负责餐厅的服务管理,保证每个服务员按餐厅规定的服务程序、标准,提供高标准服务。

  12、经营检查餐厅常用货物准备是否充足,确保餐厅正常运营。

  13、了解当天供应品种、缺货品种,推出的新品种,并在餐厅显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后及餐后的工作总结,每天组织各部门主要人员开班后会。="background:#b2ec0a;"

  15、负责主持本店的日常营运及管理工作,每周或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一次。

  16、定期根据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营销计划及管理计划,并报总经理决策。

  17、全心全力为餐厅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经验。

  18、制定餐厅各部门的管理机制及规章制度。

  19、乙方除了对店面正常营业及管理,同时对后厨的日常行政管理负责(但烹饪技术由厨师队伍负责),乙方只对行政工作负责。

  20、拟订实施餐厅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员工手册。

  21、乙方应根据餐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的岗位人员及数量搭配,为甲方的经营成本节约。乙方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餐厅工作人员(但中层及核心技术人员解聘须报总经理批准)。在筹备期间,所有员工及岗位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录用。但须在总经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时完成。

  22、拟定餐厅各岗位的工资、福利、奖惩,报总经理核准,并执行。

  23、在日常正常营业管理中,执行总经理在餐厅营业中工作上的安排及决定,维护好餐厅的社会地位及声誉。

  五、乙方禁止事项

  1、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义订立合同进行交易。

  2、不得将本店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3、不得以本店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间禁止以本店名义进行融资。

  5、乙方不得任用其亲属在本店担任任何岗位的工作。

  6、乙方不从事损害本店利益的活动。

  7、本店贵重管理机密不得将本店的各种配方告诉他人,否则重罚。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甲方有关工作需要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因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background:#b2ec0a;"

  (三)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自动终止。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三)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应酌情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3.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篇4】

  工作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 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公司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工作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公司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试用期员工聘用合同【篇5】

   (甲方)招(聘)用 (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 、 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 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 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 ;

  3. 。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1. ;

  2. ;

  3. 。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

  3.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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