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

时间:23-10-06 网友

购房意向书

购房意向书 1

  甲方:

  乙方: , 身份证: 通信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位于 幢(号) 单元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现经 房产测绘有限公司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户型图见后附页)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房屋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总房价款为人

  )。 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大写: 本意向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后,该诚意金抵作乙方购房款。

  第四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购房意向书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臵、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确认上述个人信息中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九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购房意向书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十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购房意向书》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2

  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就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的购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 项目的房屋一套,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的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认筹仅为表明购房诚意和乙方的意向房源,房屋的具体价格和面积等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乙方确定的意向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同意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认筹金,即可凭本意向书享有购买__家园项目中房屋一套的权利,并可根据该意向书在 家园项目开盘时享受甲方优先选择房屋楼层、朝向和户型的权利,以及享受甲方的购房优惠。

  四、甲方应当将本意向书项下项目开盘的销售时间十日之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开盘当日携带本意向书原件、已交纳认筹金的收款凭证原件及乙方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甲方售楼中心选择具体房屋。同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认筹金将转为等额购房款。

  五、乙方在本意向书中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有效,若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按时到甲方售楼中心办理正式购房手续的,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正式购房意愿,甲方在合理期限后将不再为乙方保留此房源,且乙方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如在甲方开盘后,因房源有限和排号等原因,经协调乙方无合适房源可选的,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认筹金,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意向书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意向书所确定享受的优惠政策。

  九、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认筹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意向书即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3

  (以下简称承购房)拟购买由上海千叶房地产经纪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房)所介绍的位于的物业,并认可以下条款:

  一.承购方愿意接受的购房条件为:

  1.购房总价: .

  2.包含设施: .

  3.签约时间: .

  4.付款时间: .

  5.其他条件: .

  二.承购方为表示购房诚意同意向代理方支付的意向金,委托代理方于年月日时之前去争取出让方的确定意向,一旦出让方全部接受承购方的上述购买条件并在意向书上签字,则承购方授权代理方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将意向金作为购房定金付给出让方,如果期限内出让方未能接受承购方条件的,则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给承购方。出让方在本意向金书上签字后,承购方反悔不购买或变更购买条件等其他行为致使交易不成功的,定金(原意向金)将由出让方没收。

  三.本意向书一式叁份,承购方代理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若出让方接受并签字,则出让方执一份。

  承购方:

  代理方:

  日期:

  日期:

  四.出让方确认:本人作为本意向书的出让方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并愿意全部接受承购方的上述购买条件将上述物业出售给承购方,如果本人反悔不卖或变更出售条件等其他行为致使交易不成功的,愿双倍返还承购方定金,特签字确认。

  出让方:

  代理方:

  日期:

  日期:

购房意向书 4

  甲方:

  乙方:安徽众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介绍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 决定购买位于合肥市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房屋总价款为 ,房屋在房产局发生的过户费及房屋煤气、电、

  有线、电话的过户费由 方承担,中介费为 方承担。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交给乙方定金 元,并保证在 日之前在乙方见

  证下与卖方签订正式房屋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定金不退。

  3、在本协议规定签订正式购房意向书的期限内,如卖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正式买卖合

  同;乙方将定金退还甲方。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

  5、本意向书壹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购房意向书 5

  甲方(出卖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预定房屋情况: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购买甲方开发销售的 号楼名义第 层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认购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套内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房价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

  实际总房款中不含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纳相关税费,以办理《房地房权证》时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乙方付款时间:

  1、定金:乙方选定具体房屋后向自愿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定金。

  2、付款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房款、大修基金、契税及其它代收费用,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1)本认购书;(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据。若为按揭,则同时还要带上以下证件和资料:(1)结婚证(或未婚证明);(2)收入证明原件;(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5)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l、乙方须持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时间及款额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交齐银行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代办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受国家政策及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利率、年限等变化,参照所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处理。若由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划款延迟,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处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的时间及款额交纳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延期一日,按应交纳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不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3、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要求退房的,则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若乙方要求调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甲方最新售价补齐房款差额。

  4、本协议所属第一条约定之实际总房款为最终确定之事项,乙方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再要求变更,如因乙方此项要求导致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5、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乙方所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协议,甲方撤销本协议30天内应将所收款项无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若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此定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确认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即将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及项下相关约定,且对此双方无任何异议,若乙方以此为由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销售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6

  甲 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市××路××号楼×××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万元。

  五、乙方应于甲方××水岸二期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已交纳确认金的收款凭证及乙方之身份证、印章至甲方售楼处(××市××路××号楼×××)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确认金转作等额购房款。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

  邮编:×××

  签署日期:××××年×月×日

购房意向书 7

  出售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承建的 小区的规划、地理位置、户型及单价后,就购房一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预购甲方承建的 小区 栋 单元 室,预购面积约为 , 销售价格为 元/,总房款为 元,大写 元。

  2、住房面积最终以国家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总房款多退少补。乙方根据国家有关住房的相关政策办理房产证。

  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意向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在房屋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时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 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5、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意向金、预付款的或未能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期限内与甲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在一个月内退给乙方预购房意向金。

  6、收取乙方预购房意向金后,如甲方原因将乙方预定的房屋销售给他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十日内退给乙方购房意向金。

  7、其他详细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内容执行。

  8、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售人): 乙方(买受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

  通信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店铺位于 (以下简称“该店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店铺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本意向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店铺买卖合同》后,该诚意金抵作乙方购买款。

  第四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买款项: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按揭贷款

  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店铺买卖合同》为准。

  第五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店铺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店铺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购买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店铺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店铺。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店铺销售给他人。

  第六条 《店铺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店铺。

  第七条 乙方对认购店铺的位置、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店铺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八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店铺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9

  编号:

  出售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承建的 小区的规划、地理位置、户型及单价后,就购房一事双方达

  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预购甲方承建的.小区栋 单元 室,预购面积约为 ㎡ ,销售价格为元/㎡,总房款为 元,大写元。

  2、住房面积最终以国家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总房款多退少补。乙方根据国家有关住房的相关政策办理房产证。

  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意向金

  大写(人民币) 元。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在房屋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时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5、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意向金、预付款的或未能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期限内与甲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在一个月内退给乙方预购房意向金。

  6、收取乙方预购房意向金后,如甲方原因将乙方预定的房屋销售给他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十日内退给乙方购房意向金。

  7、其他详细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内容执行。

  8、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售人):乙方(买受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10

  出租人(甲方):海南 x公司

  承租人(乙方):中国农 司儋州分行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凯丰城市广场商业广场一楼事宜,签订本意向。

  一、租赁房屋乙方向甲方承租的房屋位于凯丰城市广场商业广场一楼,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续租

  1.双方约定本意向书项下的房屋租赁期为6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意续租,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二个月内办理有关续租手续。

  三、用途

  租赁房屋用于开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营业网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8.3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计付。年租金总额99.6万元,租金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租金每三年环比递增6%。

  租赁期内,如遇实际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情形,则乙方在该年份应付的租金按“年租金÷365天×乙方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租赁期内,租金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2.电费:按单独安装的电表读数计算,每度电的单价按当地行政机关的用电价格标准收取(含公告用电和线路损耗的电费)。如电力部门调高,则单价相应调高。但须附相关部门的通知。

  3.水费:按单独安装的水表读数计算,每吨水的单价按当地行政机关的用水价格标准收取(含公告用水和损耗的水费)。如水力部门调高,则单价相应调高。但须附相关部门的通知。

  4.租金及水电费支付的方式:

  租金按季支付,在每季度的首月份支付当季度的租金。乙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前,甲方先向乙方开具应纳款项真实税务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6个工作日内,凭票转账支付至甲方账户。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租金支付给第三人。

  3.水电费按月结算,于每月的20日前由甲方代收代缴。(支付方式与租金相同)

  五、装修期

  开始正式营业之日前均属装修期,装修期原则上不超过个月,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乙方须支付影城装修期间发生的水、电、建筑物垃圾处理等有关费用。

  六、其他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因房屋租赁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租赁期间,因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标识和空调

  1.广告标识

  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房屋所处建筑物西面外墙的第5层楼面专属乙方免费使用,乙方用于设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广告标识。(形式和尺寸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除以上约定外,甲方还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正上方的外墙设立广告标识,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高度不得超过3米,长度不得超过乙方门面总长)但设立该标识的审批手续、制作费、以及因乙方使用、维护该标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空调:租赁房屋的空调由乙方自行安装、维护和管理。

  八、房屋的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房屋及相关设施发生损毁、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情形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予以修缮,否则,乙方有权自行修缮,因此所花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

  1)甲方出租房屋系合法建筑,对出租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归属争议,房屋消防验收已合格。

  2)租赁期间,若该房屋与他人发生的一切产权或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向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

  3.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产的正常供水、供电并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4.甲方有权对房屋及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承租期间有关的一切设备(包括门窗、水电表等)损坏,其维修所需材料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有偿维修。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维护街面通畅整洁。

  7.房屋正门街面(西面)停车场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可以无偿使用上述停车位(约10个)。

  8、为了方便乙方财务转账,乙方在支付租金、管理费前,甲方应先向乙方开具应纳款项的真实税务发票,如甲方不能及时在乙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前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乙方可拒绝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甲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按乙方的要求办理。

  十、乙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进行赔偿。

  乙方享有正常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电网停电时,乙方可自行发电。

  2.乙方为了适合经营需要有权在不影响房产的主体结构和整体形象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但需事先通知甲方。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让或转租,但农行系统内的营业网点除外。

  5.甲方如果在租赁期间变更或更换产权人,在维持原合约不变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十一、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前,本本意向书是证明乙方已经预租该房屋的唯一有效文件,《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署前签署,本意向书即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购房意向书 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附属物(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整。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第六条房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人民币 元整,乙方根据本意向书支付的定金转作等额首付款;其余房价款由乙方贷款支付,房价款期限以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

  第七条房产过户:甲方应于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并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物业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条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都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全额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同时失效。

  第十五条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购房意向书 1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 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附属物 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该房屋为济南铁路局职工房改房,房屋产权证尚未正式办理下来,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产权明晰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物业水电费 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的办理费用,该房屋的面积如有变动,以房管部门测绘后新出测绘图所载为准。

  第五条、甲乙双方以诚意负责的态度进行该房屋的产权交易事宜,并为规避交易风险,就交易步骤作如下约定。

  第一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对该房屋现场查看并由甲方就该房屋实际状况向乙方说明。

  第二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房管部门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及相关情况,并在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同时甲乙双方签订本向书。

  第三步、甲方应在收取定金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完结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第四步、甲方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完结后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知会乙方。然后,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先行款。

  第五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先行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房,乙方在收房查验后将尾款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契税等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向国家交纳,其他费用,依据政府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提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九条、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

  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13

  甲方: (以下简称: ) 联系电话:

  乙方: (购房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兹有 人员 有意向购买,昆明 其下与合作建设的 项目 房源,乙方愿以单位内部认购形式购买,购买享受内部优惠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房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意向的房源类型及交纳意向金标准:

  意向金类型 类别 房型 建筑面积 诚意金

  第一类 高层平层 两室两厅 70-80㎡以下(含70㎡) 20万

  第二类 高层平层 三室两厅 80-100㎡以下(含80㎡) 25万

  第三类 高层平层 三室两厅 100-__0㎡(含100㎡) 30万

  第四类 高层平层 两室两厅 70㎡以下 15万

  别墅 别墅 100万 车位 车位 5万

  乙方意向房源类型为 ,户型建筑面积约为 ㎡,意向标准为¥ 万元。

  每个车位交纳意向金¥ 万元,车位总价¥ 万元/个。 需交纳意向金合计:

  人民币¥ 万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意向金事宜:

  乙方同意于 月 日之前,向甲方交纳乙方所意向房源的意向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以上意向金,作为乙方购房人的购房保证金,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通知乙方购房人选房前,意向金不退;

  乙方购房人购买到房屋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时,意向金自动转为购房首付;

  若由于房源位置、户型、等原因,乙方购房人不能买到该区的房屋时,甲方以不计利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全额意向金。 三、购房优惠:

   甲方承诺,开盘后乙方可以按市场均价优惠的价格购买耀兴·枫丹白露项目 的房屋;具体优惠为:别墅按每平方米优价为20800元,跃层及平层待甲方开盘时,按开盘均价每平方米下浮__%计算。 四、《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及尾款支付

  待开发商条件成熟时,乙方应按甲方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及地点,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按云南省建设厅制定的现行商品房销售范本签订)并按合同约定付清尾款;房屋价格以本意向书为依据确定,其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乙方权利及义务

  1、由于本意向书是市场化运作、内部人员购房人自愿购买意向约定的房屋区域,房屋户型有限;若乙方在交纳此意向金后未能购买到相应的户型或该区域的房屋时,甲方承诺乙方在选房后15个工作日内,以不计利息退还全额意向金。

  2、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乙方购房价格优惠按本意向书之约定不再变更。

  3、甲方推荐乙方于__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

  4、若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或按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的,需书面通知解除约定,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解除本意向书约定。

  5、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后,不允许更名;

  6、房源 于__月31日交房,延期交房将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处理。

  7、乙方自愿服从甲方对房屋户型、楼层、房号的安排。如有争议甲方有权取消购房资格。

  8、乙方购买房屋时的维修基金、配套费、物业管理费等参照开发商和国家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执行另行收取

  9、由于项目19、20为内部认购房源,在整个项目开盘前,本意向书的内容属于商业秘密,不能对外宣传,为避免给甲方或开发商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承诺保守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返还乙方已缴交诚意金,意向金不计利息,并且赔偿乙方购房人 2 万元违约金。

  2、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偿甲方单位 2 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仅为购房意向之约定,最终购买条款以《商品房购销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2、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通过补充协议明确;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八、特别申明:

  本意向书内容购房人 已经认真阅读,对各条款清楚明白,并无异议,自愿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房意向书 14

  甲方(卖方): 姓名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买方): 姓名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位于 房屋(地址暂以甲方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以下简称该物业)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愿共同遵守之。

  一、物业状况:

  1、甲方承诺已就该物业在 公司办理了合法的购买手续,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甲方是该物业的唯一购买人,甲方保证该物业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无第三人异议情况出现,且无自身原因办理不出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的情况出现,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该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意向内容:

  1、甲方同意在取得该物业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的条件下,以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购买该物业,甲方负有出售该物业给乙方的义务,不得将该物业出售与其他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同意在甲方取得该物业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的条件下,以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的价格购买甲方该物业,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3、本意向书确定的房款价格为甲方将此物业售于乙方的最终价格,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价、降价,否则视为违约,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4、甲,乙双方于甲方取得该物业之房产三证之日起工作日内签定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双方应积极办理该物业之过户手续。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收到乙方定金之日将该物业交付乙方。

  2、甲方在收到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办理房屋三证资料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并去银行办理尾款还清事项

  四、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于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定金于甲乙双方签订该物业之《房屋子转让合同》之日转为首付款的一部份。

  2、乙方于甲乙双方签订该物业之《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余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办理银行商业按揭 。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日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于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签定该物业之《房屋转让合同》之前违约不卖的,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并赔偿乙方对该物业所投入的装修费用以及损失。如乙方在签定物业之《房屋转让合同》之前违约不买的,则乙方定金由甲方没收不予返还,甲方无须就乙方对该物业所投入的装修费用及损失予以赔偿。

  2、如该物业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该物业之房产三证不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办理该物业的过户手续中产生的税费。

  2、乙方愿意承担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费。

  3、该物业所有真实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明确,风险预见。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 15

  签了购房意向书可以违约吗

  包括,交了定金不能全额退还的。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当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购房者在交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订金的法律定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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