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七篇)

时间:23-10-03 网友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

二手车交易量逐年增高,但一直没有法定的交易合同文本。该文本主要是为想购买二手车辆的客户提供合同文本,以下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二手车辆买卖双方只要到正规的二手车市场、拍卖公司或者经营二手车置换业务的经销公司,签订正规的合同、交纳交易费、开具正式发票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均属于合法的交易行为,受法律保护。

二手车的交易五步骤:

第一、到正规市场,谈价格和试车

不管是打算选购一辆称心的二手车,还是要把现有的车子换掉,为了避免二手车的交易陷阱和不实交易,建议买卖双方到西安市正规的15家二手车市场、可以置换二手车的4S店经销公司或者拍卖公司办理成交手续。据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两个自然人可以进行二手车交易,也可以委托经纪公司(不具备开发票的资格)进行操作。

想了解具有合法资质的二手车市场或公司的名称,建议大家到陕西省商务厅网站 “陕西汽车流通网”进行查询。双方对二手车价格评估、确认的同时,要检验车辆的性能和驾驶情况。

第二、填写制式合同

第三、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消费者凭借一式四份盖有工商局公章的《西安市二手车交易合同》,到市场开票处开具全国统一格式的《陕西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四、再次估价、缴纳交易费

不管买卖双方的真实成交价格是多少,在开具正规发票时,二手车市场都会安排具有国家二手车评估资格的评估师对车辆进行重新估价,要求消费者根据“重估价格”缴纳1%%的交易服务费。由于国家认证的二手车评估师一般评估比较公正准确,消费者可以以此检验自己的买价或卖价是否公允。

第五、“无交通违法”顺利过户

据二手车销售主管杨新虎介绍,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要求所有办理过户的二手车都必须“零违法过户”,即必须把所有的交通违法销完才允许进行汽车户口的变更、转入或转出。凡是正常履行二手车交易手续的消费者,都不必担心交易以后再出现麻烦了。

因此,不管是个人对个人、个人对单位、还是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二手车辆买卖,只要按照以上五个步骤办理,其权益都会受到国家法律和工商行政部门的保护,所以可以放心地交易。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

(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例如: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二)

合同编号:

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

数量: 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 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 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自 年 月 日起 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卖方将车辆交付买方,并经买方办理交车手续后,支付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买方委托卖方办理上牌手续,待相关事项办妥后,支付剩余 %的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4)其他约定: 。

4、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以上合同价款均以现金汇票支票 方式结算。

六、交付

1、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2、交付地点:买卖车辆的成交经营场所或 。

3、交付方式:

(1)实行送货上门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 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买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卖方在交付车辆的同时,还应向卖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购车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七、验收

1、买方应在车辆交接的当场对所购车辆的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卖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功能及相关文件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或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卖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2、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并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卖方还应在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方承担。

3、从车辆正式交付验收合格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八、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卖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卖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卖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卖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5、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九、维护维修

1、买卖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卖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2、卖方售卖给买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3、在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 次以上(含 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4、在保修期内,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5、买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卖方应积极协助。

6、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违约责任

1、卖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若第三人对车辆提出主张,造成买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卖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卖方应如实向买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若卖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 日,应支付卖方全部车价款 %的违约金。

4、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 日,应支付买方全部车价款 %的违约金。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买方无法上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买方的实际损失,卖方应当予以赔偿。

7、卖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卖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8、买方选择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的,如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视为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买卖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买卖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十二、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三)

车主:

车主(承买人):

车主地址:

车主地址:

车主电话:

车主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车主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在(¥ 天内,车主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车主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车主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车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车主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车主。

2.车主应在提车后 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如车主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车主,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 年 月 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 年 月 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车主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车主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主:(签章)

卖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四)

甲方(售车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车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自有车辆牌型号车(车号:机动机号:车架号:)一辆,卖给乙方,保险自年月之 年 月 日。乙方支付给甲方购车款:¥元(大写:),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甲方应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4、本协议签定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车辆交付后,乙方必须按时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如因未按时交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除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外,还应每日按甲方垫付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甲方垫付该款之日计算至乙方全部偿还该款之日。

6、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7、如双方发生争议,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并加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加按手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五)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

厂牌型号:;

车架号/VIN码:。

2.车辆(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3.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4.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

(大写: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元(大写: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

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即元(大写:

元);甲方承担%,即元(大写: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

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

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1.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

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户名: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六)

车主: 买方

车主地址: 买方地址:

车主电话: 买方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 元整

六、付款方式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 在 元整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 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 年 月 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 年 月 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合同格式版(七)

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概况

甲方将车辆(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汽车品牌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 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河源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外观没有任何

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揭购车,已支付 元,剩余 元,对于剩余款项,由乙方代甲方按揭还款,直至还清为止。

第四条 车辆交付

车辆交付时间于 年 月 日前。

第五条 车辆过户

乙方还贷结束后,甲方应积极的配合,过户给乙方。

第六条 车辆保险费用

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保险(仅指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由乙方负担,若期间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付的,甲方应给以乙方保险公司需要的协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应在乙方还清贷款后20天内协助乙方过户,因甲方原因不能过户,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

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住所:证照种类及号码: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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