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厅合伙人合同范本(11篇)

时间:22-10-07 网友

关于餐厅合伙人合同范本(11篇)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 金额: 大写 缴付期限: 。

乙方投资方式: 金额: 大写 缴付期限: 。

第二条合作方式

本合伙双方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 。企业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收益分配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 %,乙方 %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 %;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 %;

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

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由甲乙丙方选出参与经营者,共同决定其岗位工资。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动结束隔日

本次活动预付款为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09月1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该活动预付订金,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该次活动除预付金外全部款项人民币1140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内容:

1.茶歇:水果拼盘4份、曲奇饼干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为大餐盘的量);

2.饮料:果汁、碳酸饮料、红茶、奶茶(以上4种饮品无限量供应)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应)

4.相关配套提供:餐盘、餐具、饮料杯、餐巾纸、垃圾桶、牙签、饮料、相关服务人员1-2名。

六、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延迟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2.乙方负责现场的餐具及其他设备的安装协调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动负面影响的责任,并提出相关赔偿。

4.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动未能如期举行,甲方应在20__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一条公司基本情况

1、合作餐饮公司中文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2、公司中文地址: 3、联系方式: 4、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餐饮制作、销售。

第三条合作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公司投资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合伙人:

住所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

合伙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住所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

第五条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出资人应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3、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6、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出资人应履行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六条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1、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纳该预算之总投资 %金额汇至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 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 %金额汇入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七条组织管理

1、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2、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利润给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3、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1)甲方每月纯利润的 %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2)当本店的纯利润在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 %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 %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3)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4、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5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合作经营项目:

门店名号: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作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 人民币元。

合作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 人民币元。

合作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 人民币元。

本合作出资共计 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作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作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作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双方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作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作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 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 。

2、主要营业范围是 。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 ;乙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 。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 元(人民币),必须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2)首年房租双方各 元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向 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 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 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 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 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餐饮,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占总股份的 %。

2、乙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占总股份的 %。

3、丙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占总股份的 %。

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 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 份;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作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作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作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作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作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期间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作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作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作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经营与合作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在与合作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作。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作签订合同。

⑨合作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作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作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作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作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9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10

甲方(供应商):

乙方(采购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现榨果汁辅料采供合作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应产品:

二、结款方式: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合法的书面证明材料。

2、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经由国家相关部门核实由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负责解决。3、甲方应指派专人定期免费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榨汁技术和店内销售的培训。

4、产品价格若有调整,甲方须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若乙方在收货时发现有产品质量或包装破损问题,甲方应予及时调换并承担全部运费。6、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货清单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提供的榨汁工艺流程操作,否则由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将自行负责。2、乙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余料保存,否则由此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将自行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从其它渠道采购同类产品,并应保证本产品在乙方的库存充足、品种齐全。5、乙方应按约定及时结清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欠货款。

五、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意一方若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涉及金额的 %的违约金。

六、合作关系

1、本协议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或盖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厅合伙人合同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 ,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 出资的形式 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 出资的形式 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 %;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 %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 %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

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四、委托运作

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 %.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 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见证方留存 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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