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协议标的: 甲方位于“ ”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 元的工程款;
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1.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
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3.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6.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7.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施工
1.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2.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3.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 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4.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5.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7.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8.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10.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 小时方可使用。
11.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 牌 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12.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 遍,刷面漆 遍。
13.所有墙漆用 色,色号 ,所有顶漆用 色,色号 。
14.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 %,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5.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 牌。
四、工程验收
1.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2.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
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 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1.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 元由甲方垫付。
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 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
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 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
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 元与 %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2.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 。
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
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
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
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5.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 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1.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 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 小时内做出响应,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解决。
4.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签署。
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
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2
一、合同方
甲方:
乙方:
二、总则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何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以人民币进行报价,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
2、工程项目造价以早计审定的预算造价(金额大写),为 元,以后项目有增减,按审计审定单价和甲、乙签订进行讲算。
五、施工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天数:天,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4、甲方如提出增减项目或要求修改设计,应在该项目村料进场之前或未施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及主管签字认可,对增减项目乙方应在较
少短的时候内拿出预算交甲方认可。
六、工程管理和质量验收
1、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内容及工程预算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如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施工质量和设计效果。
2、甲、乙双方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互相协调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由甲、乙双方竣工时进行整体验收,合格后以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为准。
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如经甲方发现有权停止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安全
1、乙方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预防发生事故,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人为责任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现场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保证现场用水用电。
九、付款方式和结算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去付乙方首期工程款65%,当工程过半甲方应付第二期工程款为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3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额部分款项5%。
十、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因资金不能按时拨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质量造成返工现象,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施工人员到位,保证施工工期完成,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1、消防手续,建委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实施乙方配合。
2、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贰年,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和材料不符合标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因甲方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甲方应支付成本材料费。
3、本合同盖章后生效,完工后账清失效,执行中或不遵守合同条款者,应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别行补充合同解决或协商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补充合同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执行1份。
十二、附件
1、工程施工图纸一份。
2、工程预算表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3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
十二、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4
装饰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人):乙方(被委托人):
一、 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因天气变化造成施工难度,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3、在工程保修期内,如甲方人为造成损坏,要求乙方维修,甲方应全额付给乙方材料费及人工维修费。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造价的 20 %,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水电工完,瓦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35 %,瓦工结束,木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40 %,余款:5%,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
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由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⑴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⑵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⑶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⑷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⑸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⑹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⑺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乙方
⑴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⑵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⑶ 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
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时,一并结清。如需减项不可超过总价的5%。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阻止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⑴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
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1‰。
⑵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
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⑶ 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⑷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⑸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⑴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⑶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⑷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上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上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议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除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3严格按照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施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年 月 日年 月日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有因需要装修,经与乙方协商和实地考察,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及施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施工内容、做法、主材及造价,见附页。
施工工程总造价为(大写)税前价。
二、施工日期:
1、自共 天。
2、安装灯具、洁具、及卫生清理不在此工期范围内。
3、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1)设计工程量变化或变更。
(2)停水停电及非双方原因。
(3)经甲方同意的其它原因。
三、材料及施工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中级标准执行。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双方均具有监察权。为充分保证质量合格直至完工,甲方应分阶段在两日内对乙方完工部分进行验收。
2、甲方分阶段验收并付乙方工程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六十即 元作材料款、工费及搬运费(主材除外)。
(2)工程木制品基本完工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三十八即 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即 元。(有工人代收)
3、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经公司签章的.正式收据,付款即为验收合格。
4、甲方若无故不签收《验收单》或不付乙方阶段款,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合同权利,所有责任有甲方负责。
5、工程竣工没验收,没结清尾款,乙方负责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五、其它规定: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有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费用有甲方支付。
2、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两天,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负责室内物品的搬动: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支付水电费:
(3)负责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4)不拆除室内的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相应的部门办理手续,并交纳各种费用及物业押金:
(5)施工期间甲方如需使用该居室,由甲方负责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甲方负责材料:
灯具、洁具、水电暖材料、玻璃、铁艺、门锁、轨道、布艺、五金件、合页、及地面主材:
4、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工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完成准备工作或未办理相关手续、没协调好邻里关系、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未及时验收未按阶段付款,合同签定后因各种原因对造价又有异议)造成延期或工程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付给乙方误工费:一星期后,乙方撤场:由甲方负责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总工费的百分之一付甲方违约金:
2、阶段验收时,双方对质量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有装饰协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负责施工修正,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但甲方不得以此退约,若同一项目连续修正三次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乙方停工和其它损失有甲方负责:
3、施工内容、设计必须与所签合同施工内容、设计一致,甲方变更施工内容、设计或另有质量要求,必须与乙方签定《施工变更协议》,乙方方能组织施工。如果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更改施工内容及原设计、做法或私下付款让施工人员购料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千 元,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4、合同签定后,若中途退约,退约方应向对方按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已造成材料和人工损失的,须按实际进行赔偿,并办理书面合同终止手续。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1、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双方当地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3、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4、本合同无公司签章无效。
5、保修执行乙方规定:保修期为两年。
6、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书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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