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托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其次条托付加工订单
1、甲方依据市场销售状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供应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 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供应产品,甲方可视详细状况对订单进展相应的调整,调整规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规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依据实际状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选购并保证每月至少到达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托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消失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担当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状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托付乙方帮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帮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供应售后效劳;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担当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展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依据甲方销售需要供应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给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供应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学问产权属于甲方全部,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选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选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商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消失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顿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规划在乙方确认(规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头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担当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担当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根据商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该批剩余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视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
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见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供应(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根据甲方供应的技术标准进展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掌握。乙方根据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到达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全部产品质量担当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乙方负责为甲方供应一间办公室并承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视。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全部,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供应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连续使用甲方供应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托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产品必需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见乙方出资连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担当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缺乏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连续履行,乙方应担当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根据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供应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连续使用甲方供应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见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值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连续履行,甲方应担当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根据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见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托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 ,按 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托付乙方加工胜利后开头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托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托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二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托付乙方加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其次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供应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承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削减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供应原材料。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准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马上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展工作期间,发觉供应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顿工作,并准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假如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供应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工程,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工程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视检验机构供应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需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恳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担当违约责任外,必需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恳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旧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局部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局部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详细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局部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局部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局部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担当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期限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进展检验,或经检验发觉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担当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供应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局部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局部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供应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帮助工作和预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担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酬劳、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酬劳、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缺乏局部;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担当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行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行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担当违约责任,但应当实行积极措施,尽量削减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拖延承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担当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治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便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返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三
制造商:
地址: 邮码: 电话:
代理商: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 贸易有限公司为 地区 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其次条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 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状况;
3.帮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帮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供应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赐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 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吵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状况给出公正合理的酬劳。
第四条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 结算总价值 %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方法,先付 %,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别状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展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供应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的;
2.向代理商供应重点客户的名录的;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的;
4.将全部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供应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隐秘的。
第七条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展干预,其业务承接的打算权属制造商的。
第八条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 的佣金仍旧支付,不管这些 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吵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足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 仲裁机构进展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担当。
制造商: 代理商: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四
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托付乙方加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其次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
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供应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承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削减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供应原材料。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准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马上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展工作期间,发觉供应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顿工作,并准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假如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供应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工程,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工程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视检验机构供应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需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的方法计算。)
甲方: 乙方: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五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托付乙方加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其次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供应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承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削减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供应原材料。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准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马上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展工作期间,发觉供应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顿工作,并准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假如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供应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工程,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工程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视检验机构供应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需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恳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担当违约责任外,必需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恳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旧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局部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局部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详细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局部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局部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局部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担当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期限对甲方供应的原材料进展检验,或经检验发觉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担当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供应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局部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局部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供应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帮助工作和预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担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酬劳、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酬劳、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缺乏局部;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担当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行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行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担当违约责任,但应当实行积极措施,尽量削减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拖延承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担当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治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便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六
甲方: 签定时间: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托付乙方生产加工 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加工要求: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并依据实际生产工艺进展加工。图纸须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进展加工。
2、甲方下订单或乙方正式加工前,甲方可修改设计方案,乙方应赐予承受;
3、乙方所选材料、加工方法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二、数量、单价、总额:
(精品)包装盒制作合同
三、支付方式:
1.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当日付清全部款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乙方收到货款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动身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
3.运费担当:乙方担当;
五、验收:
1.甲方在验收中发觉货物的品种、型号、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应符合以下标准、图纸或者双方事先商定:
(1)所加工的包装盒材质与图纸与双方事先商定没有区分;
(2)包装盒没有破损、边角处完整,盒子外表平坦光滑、文字图案整齐、清楚;
(3)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加工要求的规定:
2.甲方阅历收不符合以上标准,可以当场拒收货物。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拖延付款或因乙方缘由拖延交货,应向守约方担当每日按未付款或拖延交货金额5‰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若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货款一半的金额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经双方签约代表人的托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帐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七
定作方(甲方): 签订日期:
加工方(乙方): 交货日期:
一、托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终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 款号:
颜色单位数量单价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托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供应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殊需求等,必需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供应的全部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担当。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供应;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供应的资料进展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依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本钱价赔偿,并担当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4%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缘由(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需供应真实裁片数量,若弄虚作假,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本钱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乙方生产大货必需保证成品尺寸根据纸样完成尺寸生产(允许正负1cm误差)。若大货送甲方后,发觉成品油污、跳线、多处线头、烂孔、抽纱、尺寸不对等状况,乙方每件按货品的本钱价予以赔偿(加工费中扣除)。
4)乙方生产前需对布料、辅料核对,全部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没有开头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准时更换,但凡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连续使用的或隐蔽不报的,由乙方担当该批面料、辅料的全部费用。布料和辅料超耗由乙方担当。
5)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展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到达 %以上。超次品根据每件本钱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此月出的货待下月 号前结算。如有特别状况会另行通知。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不成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治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法定负责人: 法定负责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八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友好协商的根底上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承受乙方的托付生产加工以下产品:
其次条:甲方须于 20xx 年 4 月 21 日前将乙方托付生产加工的产品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人民币 10000 元作为生产货物的订金,剩余金额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在乙方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乙方供应原材料必要含2%的备损率,并符合工艺单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
第五条:产品质量、款式、规格按乙方的要求及供应的样品生产。
第六条:产品的外包装以防水编织袋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装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其一切运输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甲方须按合同商定的时间按时交货,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须按合同商定的时间按时付款,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因人力不行抗拒的因素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九
甲方:xx工程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互利、协商全都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置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给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选购,数量由乙方验收,质量由甲方掌握。甲方依据乙方签收材料数量与材料供给商结算。全部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掌握。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的处理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需要留存则按市场价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暂定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7月30日详细使用时间以现场状况为准。
2、混凝土数量:因甲方施工组织、气候等因素不确定,故合同期内混凝土数量不确定,按甲方实际签收量计算。
三、混凝土供给价格
混凝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分为:生产加工单价、运输单价二局部。
1、原材料单价:依据混凝土协作比计算的各种材料数量、合理损耗数量及材料选购单价计算出原材料价格。
2、生产加工单价:20元/m3。
3、运输单价:35元/m3。因甲方工地线路较长,详细运输里程不好确定,双方协商同意不管运距远近,执行统一单价。
4、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价格为30元/m3。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时,甲方预付混凝土加工费及运费人民币5万元。双方每十天结算一次混凝土数量与加工运输费,从预付款中扣除,结算后乙方出具对帐单。甲方应付费计算式:应付费=混凝土量×20+30
2、乙方在甲方预付款余额缺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付款,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准时付款。
3、甲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应付款;应付费为不含税价格,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担当,乙方必需出具正式发票。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2天修理保养24小时随时供给混凝土遇人力不行抗拒之状况除外;保证3月15日甲方可进原材料,3月20日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运输。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协作比进展生产,并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缘由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需担当全部责任;如因甲方缘由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需担当全部责任。
4、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到场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展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需据实签收。
5、乙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养护室及设备由乙方设置;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试验室设备由甲方设置。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随时供应库存材料数量,以便甲方准时进料,确保混凝土的生产需要。
7、乙方应供应给甲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8、乙方必需保证混凝土供给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担当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供应200kw发电机一台。
9、乙方免费供应给甲方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
10、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11、甲方应按合同商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因甲方预付款缺乏导致乙方停顿供给混凝土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12、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给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供应混凝土托付单和施工配比单。详细生产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
13、甲方质量监视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展监视,乙方不得阻止。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需听从监视员的安排,准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监视员必需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托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需签收。
14、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坦,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缘由造成混凝土供给延误或消失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特别商定: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意市场需求,甲方托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供应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托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供应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选购的材料质量必需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依据市场状况以销定产。生产规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削减运费、降低本钱,经甲方电话或书面托付,在甲方人员监视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忙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需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本钱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托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纳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依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状况确定。
七、乙方必需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展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依据国家技术监视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纳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托付加工的产品,全部托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展销售。十、在托付加工过程中生产选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供应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供应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忙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托付加工数量、托付加工品种、托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托付其次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就甲方二车间的原矿粗选承包给乙方生产治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矿粗选厂地址: 。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任务:全年生产时间为 个月。每月生产时间为 天(其他为检修设备时间),日处理原矿 吨,月处理原矿 万吨;
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供应现有的选矿设备、现场作业机车及运输车辆(司机伙食费按乙方月均单人标准由甲方担当)、职工住宿、办公室设施、职工食堂及灶房设备,工人洗浴设施。
2、甲方依据乙方生产量无条件供应满意乙方原矿供应。
3、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尾矿堆放场地,矿石运送和开采设备的正常运行。
4、甲方负责配备现场生产协调人员,进展甲乙双方现场工作的协调。
5、甲方供应乙方生产时全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给(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治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每月提前申报备品、备件、易损件,由甲方统一选购。如因乙方已提规划,甲方选购怠慢或储藏缺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担当。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组织选矿厂的各种技术工作及劳动力的合理安排。担当选矿厂生产设备的修理工作。
2、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下达生产原矿石量的任务。
3、乙方负责进厂工人的安全教育。
4、乙方至合同鉴定后进厂工人的实际人数向甲方缴纳工人的保险金额(此保险有甲方代买)。
5、经双方商定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生产保证金 元。甲方在每月结算后从乙方结算金中扣除 万元作为生产保证金,直至扣清为止。合同期满时,甲方在七日内无偿全额退还保证金。甲方不能准时退还改保证金,须按每日向乙方赔偿保证金总额的 %作为滞纳金。
6、乙方在生产期间维护保养好甲方现有生产设备(不包括各种生产车辆及与生产无关设备)。
7、乙方只负责处理矿石量,选矿指标全部由甲方技术人员来完成,乙方积极协作完成。
七、结算方式
1、结算按甲乙双方实际处理矿石量(运输车数,按 吨/车计算)签字认可的数据报表,每自然月上报公司核实后赐予结算。
2、甲方公司每月核实双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生产量后在次月十五日内赐予发放一切承包费用。
3、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时有双方财务人员在场统一由甲方赐予发放,除去工资一项,剩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承包单价、奖罚和任务
1、承包单价为每处理一顿原矿 元人民币。
2、每日处理原矿石量不低于壹万伍仟吨,每月生产日期不低于 天,月处理矿石量不得低于 万吨,月处理量低于 万吨时,所缺数量按每吨 元从承包费中扣除;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视、检查乙方的选矿全过程。发觉问题准时提出,双方协商准时订正处理。
2、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不按月发承包费,致使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商定的去执行。甲方应按乙方月处理原矿石量万吨(合同签订有效期限)进展赔偿乙方损失。
3、在乙方生产修理期间,材料费用为甲方支付,人员工资由乙方担当。如遇工艺流程改造,设备增减时生产的一切费用及工人工资生活费用全部由甲方担当。
4、在生产期间如遇工伤事故发生时甲方垫付前期全部费用,事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后赐予扣除,剩余款项交付当事工人。
5、生产期间由于政府介入、村民闹事、停电、等不行抗力因素等所造成的停产累计三天以上时,甲方应相应按日产量 吨从承包任务中递减当月任务量,停产影响总量( 吨/天)剔除三天产量后按每吨 元双方结算进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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