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销合同范文篇一
超 市(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乙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乙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先行垫付的,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乙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甲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乙方可以: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甲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甲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乙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 承担运输费用。
2、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标签:买卖合同
4、乙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 %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 %退换货,同时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 %,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乙方应当于收到后 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甲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甲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 %。
八、 [对帐]
1、对帐方式为: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
乙方开户行:
帐号: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货到:□15天□30天□45天□60天□ 天(国家规定的60天内);
十、[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甲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 %或 元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天内,如乙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乙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甲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乙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乙方应根据甲方有效单据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乙方或其供应商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3、乙方承诺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因乙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除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甲方赔偿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 %。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应达到95%的商品品种到货率,如达不到,按缺货品种计算,每缺少一个品种,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元作为违约金。
标签:买卖合同
5、甲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如因乙方提供假证件、假发票等,使甲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7、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甲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但乙方应立即止损,并不得就故意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8、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 %计付违约金。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年 月月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它方式 。
十四、[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约定:
本合同附件为:《购销商品确认单》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购销合同范文篇二
供方名称:
联系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长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系供需双方合作的基本文件,双方签订的其它协议或合同必须服从于本合同。
合同有效期为: 年 __月_ 日至__ _年 __ _月 日
部门: 商品类别:
一、供方资料:
□ 本埠 □ 外埠 □ 个人 □ 国有 □ 公司
□ 制造商 □ 代理商 □ 经销商 □ 其它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二、供方须提供下列有效文本: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复印件;
b、厂方授权委托书;
c、商品质检合格证书、卫生检验检疫证明;
d、进口商品提供海关完税证明,商检局检验(疫)证明及验证的CCIB标志;
e、商品资料(包括条码、品名规格、供货价、建议零售价、产地、包装、保质期等); f、促销计划。
三、商品:
1、需方同意供方__超市销售,该品牌分别属商品类别。需方允许供方入场单品数__ 个,一次性收取新品展示费_ /__元,开业赞助费 / 。
2、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合格,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对商品的质量实行三包,否则因此造成顾客的投诉、索赔及职能部门处罚均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并赔偿由此对需方造成的商誉损失。
3、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等职能部门在需方卖场对供方产品进行抽检,相关费用与责任由供方承担。
标签:买卖合同
4、供方提供的商品的规格与包装必须符合需方卖场销售的要求。
5、供方严格按需方订单说明与批量在小时之内送货并要有随货同行联,不得多送或少送。由货源短缺导致少发货时,供方须及时告知业务部门。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以处罚。
6、供方提供的产品须同时提供包退、包换、包修、上门安装维修等服务,费用由供方承担。
7、供方提供的产品须服从需方卖场产品结构的调整。
8、新品入场另签协议。
9、商品的种类、规格、质量标准、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__超市商品价格确认表》。
10、供方所送商品有保质期的,必须在三分之二(2/3)保质期内送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并予以处罚。
11、其它:
四、交货地点:
■ 由供方承担运输费用送到需方仓库 □ 由需方到供方仓库自提
其它:
五、退(换)货:
1、因产品发生滞销或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好事承担退货,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2、因产品临近保质期,需方提前
3、退货时由供方前往需方仓库提取。
4、对非人为的包装破损,由供方承担。
5、退、换货须经需方业务部门签字确认。
6、以上产品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天内接受退货。否则需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产品货款在结算时扣除。
7、其他:
六、促销:
1、供方需增加促销员的,入场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纳岗位行为托管金元,不计利息,收取每人每月员工管理费元。促销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3至12个月,如供方所派促销员无任何扣款行为,需方应全额退还行为托管金并按公司指定每月的 日办理退款手续。
2、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的促销活动(每月不少于次),并承担相关费用和人员支持。
3、供方须提供年度及月度促销计划。
4、供方在需方卖场进行的任何促销活动必须得到需方批准方可进行(含买赠、特价、演示、推介会等各种形式)。
5、需方支持并优先安排只在需方举办的促销活动。
6、需方选择促销商品的原则是卖场中的畅销商品或新商品,供方须服从需方的安排。
7、配合并长期提供有效促销活动的供应商,需方将其视为长期合作伙伴。
8、促销陈列另签合同。(堆头、端架)
七、价格:
1、供方提供的供货商品价格必须是当地最低的供货价。否则,需方有权按所调查了解的最低价与供方结算,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2、若供方商品供货价格调整,供方应提前_天通知需方,经双方就新价格及生效日协调达成一致后方可生效。如需方自供方购进的库存商品的原进货价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的新价格生效前,供方应向需方补足库存商品进价与新价格的差额。
八、付款方式:
1、需方向供方的结算方式为:
a、□代销:每月 日为上月销售款结算日;
b、□经销:每月 日为上月进货款结算日;
c、批量付款,预付 %,货到后 %;
d、铺底元,月清;
e、其它:2、需方向供方的付款方式为:
□ 支票 □ 现金 □ 银行转帐 □ 汇款 □ 其它
3、需方新店开业付款特别约定:
4、联营扣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允许进场单品数个,基本扣率,供方年销售保底 万元,如供方低于保底额则按此基数上交需方酬金,超过保底需方降低 __%奖给供方。
九、杜绝商业贿赂:
标签:买卖合同
1、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需方业务员回扣(包括红包、礼品、宴请、旅游、亲属就业等)。一经发现,需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留供方所有的货款,永不合作。
2、如果供方反映需方业务人员受贿、索贿等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需方将其视为可依赖的合作伙伴,为其保密,并创造销售机会。
十、需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卖场实际情况,为供方商品合理安排正常和促销陈列。
2、及时向供方反映消费者和市场信息。
3、对长期合作伙伴,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品进场、促销、陈列及结算货款等。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订单指定时间、数量、品种供货时,由供方按订单金额的1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需方不能按约支付货款,由需方按未付货款的每日万分之三向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供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或相关原因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直接在供方结算时扣除此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的违约金元。
4、供方提供的商品条码为错误条码和伪码,供方向需方支付人民币500元/次的违约金。
5、若供方交付的商品与谈判时的样品不一致,每个单品供方向需方支付人民币20__至20__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货款中扣除。
6、供方不得在需方销售未经需方采购中心确认的商品。否则。供方就所售商品按每个单品向需方支付20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7、供方因停产或缺货不能按时送货,且未按约定通知需方采购中心,每个单品供方向需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8、上述约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时,守约方仍有权追索。一方违约,另一方即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当月费用未结清的,不结算货款。
2、供方提供有效的商品国际标准条码,至于没有国际标准条码的商品,供方按元/个的成本价格向需方购买店内码,并在送货前将条码贴好。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3、供方(及厂家代表)进入需方卖场,须遵守需方的相关规定。
4、未经需方业务部门同意,供方严禁私自移动商品陈列、拍照、抄写资料、不得与竞争对手发生争吵。违者罚款20__元。
5、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合同固定条款之解释权为需方。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补充条款: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委托代理人: 业务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购销合同范文篇三
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以下区域内的连锁店的全面合作,即乙方必须确保为合作区域内所有连锁店供货。
3、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乙方通讯地址确认(4)其它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标签:买卖合同
4、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永远终止合作,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仟元(20__元),并授权甲方从其货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员工,代理或代表公司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接受甲方任何人员的借款、借用物品等要求,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用货物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此行为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后果。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促销人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任何盗窃等不诚实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商品总价值的50倍以上(或人民币20__元/每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8、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9、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10、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公开。
1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与甲方任何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关联企业、分店签订任何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
12, 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签约前,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合同期满3月后扣除各项费用无息返还。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商品清单中规定的商品,其中详细列明每个商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进价。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有合格并注册的商品条码,对于无条码或不符合国家条形码管理规定的商品乙方处理予以更正,并就交付给甲方商店的每项不符合条码的单品向甲方支付20__元/单品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
(5)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虚假广告宣传。
(6)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8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9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之特性而定。
(7)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8)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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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所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 □质量检测报告 □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 □商标证 □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检验证书 □关税证明 □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可以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商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论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卖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起。
(5)对上述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不得因甲方将明示或默示保证扩及于其顾客而受任何限制影响,但甲方给其顾客的保证明显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证条款范围者除外。双方约定,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或义务,全部适用于其商品包装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所提供资料对其所供商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享用的质量异议权仍被甲方保留,且异议期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二、订单
1、本商品合同下商品的供货,应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完全根据采购订单上和本商品合同中标明的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进价、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供货。乙方的发票或其它的书面文件与甲方订单不一致的,并以甲方订单为准。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严格按照订单的品种和订货量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 、甲方可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订单一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意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因订单更改导致成本或交货日期变更,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处理。
5、订单终止:(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因乙方上述原因导致订单无效或取消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章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即乙方给予第三方更优惠的价格,从第三方实施之日起,乙方授权甲方可同时实施该优惠价格,且无须征得乙方事先同意。乙方并授权甲方在其每月货款中直接抵扣因价格调低销售产生的相应价差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状况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并授权甲方在其每月货款中直接抵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价差和利润损失金额。
3、乙方请求商品进价调高,其应在所要求的执行该提高进价日期之前至少15天(生鲜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标签:买卖合同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库存,而库存商品原进货价格高于新进货价格,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库存余额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
四、商品退换货及丢失补偿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销售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甲方未销售之商品,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对于滞销、残次、过期、包装破损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的商品、顾客退回的商品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与甲方系统信息不符、季节性等商品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
3、特殊商品可以采用以下损耗率条款处理退换货问题:
如果乙方只接受破损商品和残次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的商品以及有质量问题商品的退货,则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其销售额的 %折扣作为补偿,并授权甲方从每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如果乙方只接受滞销品和库存过大的商品退货,不接受残次品等退货,则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其销售额 %折扣作为补偿,并授权甲方从每月货款中直接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内,保质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内,商品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和冷冻生鲜商品三天内到甲方各商店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需退货的商品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乙方,传真发出后即视为乙方接到通知,在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办理退换货,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损金额。
5、由于超市的经营形式为直接对顾客开放,所以在销售的各个环节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商品的丢失,故此乙方同意自2022年 月开始给予甲方销售额的__ %折扣作为补偿,并授权甲方从每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五、发票
1、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销项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7%增值税发票、□13%增值税发票、□自产证明)。
2、如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及与本合同项下发生事实不符的发票或进项发票税率不对等,致使甲方无法全部或部分抵扣进项税,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自愿另行支付该虚假或虚开发票总额的17%和该金额的十倍赔偿金给甲方。乙方授权甲方可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损失金额和赔偿金额。
3、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直接交于甲方财务部门,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接收。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结算货款:
(1)根据乙方在甲方商品销售的实际成本金额,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
(2)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和调价),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
2、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并出具正式发票后,双方同意唯一付款时间方式为:
(1)代销月结 (2)购销月结 (3)购销半月结
(4)购销双月结 (5)购销45天 (6)代销双月结
3、甲方对账日为每月日至日,结算日为每月日至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
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收款人,并全部实施网上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重新付款或因支付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确认的付款资料应用于所有付款之目的,若需修改乙方在甲方合法的付款资料信息,乙方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乙方确认是否采用该修改数据。但为了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在修改乙方的数据和信息一段时间内,甲方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物力,同时维护乙方原有和新的数据信息,鉴于此,乙方同意每次修改其相关数据和信息时,支付人民币贰仟元(20__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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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乙方未能在本期限内通知甲方,则乙方应承担甲方随后根据过期信息向供应商进行任何付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乙方同意甲方每月支付货款后对前期双方往来帐务的明细视为已经确认,放弃对前期往来的异议和追究权力。
七、费用收缴
1、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费用需以现金或支票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妥后应出具相应票据。
2、乙方除以现金或支票直接缴付费用外,同时还郑重承诺并明确授权甲方可在结算乙方货款时根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各种临时协议(包含口头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的费用直接予以抵扣,而不论该抵扣是否因退货、违约金、折扣、服务费和其它费用而产生。
八、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所有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如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商品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对商品自然损耗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因甲乙双方交易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放弃要求甲方详细说明的义务。
九、刷卡消费及优惠卡规定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所发行的各类优惠卡并受相关服务规则约束,并独立承担相应优惠折扣。
2、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各类银行卡刷卡消费方式,由此产生的银行刷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在结算金额中扣除 %作为扣除。银行刷卡费用。
3、乙方自愿按销售额的 %承担积分返利卡的返利义务。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商品价格约定,不按规定调整商品供货价格,乙方应支付每次人民币贰仟元(20__元)的违约金;乙方不能确保其供货价为市场最低价,给予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未给予甲方的,只要第三方销售的商品与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相同或实质上相似,除执行本合同商品价格约定外,乙方承诺支付每次人民币贰仟元(20__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订单要求如期供货或货量不足的,乙方承诺支付每次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的违约金;
3、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最少人民币20__元)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供应全部约定商品(以乙方商品报价单为准),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20__元),部分商品不能供应,按每品牌人民币壹仟元(20__元)支付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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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终止情形
1、合同任何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3、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销售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如果甲方自有品牌开发或签订全国合同涉及到本合同所约定的商品,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仍然合作,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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