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水库堤坝路工程施工合同
金果湾堤坝挡土墙加固及堤坝水沟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惠州市金果湾农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惠州市宏城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果湾堤坝边混凝土挡墙加固及堤坝水沟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金果湾农庄有限公司小水库边
3、承包范围:连接6950地块与湖光山舍一期别墅之间堤坝路混凝土挡墙加固工程,挡墙长度约92 米,具体施工内容为土方开挖、砖砌水沟、砖砌检查井、排水管埋地敷设、堤坝混凝土护坡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5、施工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 天,拟从2015年1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3日竣工完成。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标准。
7、合同价款:人民币¥:45000元。
二、 甲方工作
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派曾亚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三、 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刘光宏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坏境保护规定,严格
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乙方应承当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
7、负责协调水库边线改变可能造成的纠纷(本工程以不改变水库库容为原则)。
四、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
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雨水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以甲方发放的挡土墙施工图纸为依据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标准和图纸要求施工(附施工平面图、剖面图),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必须亲自完成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工程款。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或者中间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应按时参加。若乙方通知后两天内,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验收。
六、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1、工程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进行审核,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造价,甲乙双方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丈量并做好记录,将竣工资料送甲方。
3、付款方式:
(1) 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总工程量50﹪以上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造价的80﹪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全部按合同完成施工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按甲方要求完成场地清理等工作后,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共同确认工程造价手续后,甲方向乙
方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工程款,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乙方凭正式发票收款。
(2) 工程保修期为1年,预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工程保修金,在保
修期满后10天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七、 工程变更、签证价款的确定
1、当工程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后,乙方在14天内上报《变更签证单》,逾期不报将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任何费用的增加。
2、变更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1) 有设计变更图纸的,应对照合同图纸与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计
算变更增减工程量;
(2)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覆盖
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工程师、甲方相关人员共同对完成工程量进行
确认,同时要求在签证单上附隐蔽或拆除前的声像资料,否则甲方
可以不计价款。
(3) 对于满足上述格式及手续要求的工程变更,甲方与乙方应在30天内
核对完成并形成工程变更造价,但该造价仅作为双方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的内审工程造价,最终结算造价将在合同双方办理结算时统一
确定。
3、除另有协议外,工程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确定: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及结算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计价及结算规则。
4、所有确定的《变更签证单》价款,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外,均应由甲方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进行统一支付,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等款项。
九、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
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有关的发挥、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
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文明施工,并购买相关建筑险种,出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
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保险
个人和产业损伤及火灾等损失之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甲方不会因乙方
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和给予赔偿。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篇二:农村防洪堤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xx村林场防洪堤坝排洪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xx区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现由甲方将康宁村小沙沟林场防洪堤坝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xx村林场防洪堤坝排洪沟建设工程
二、工程时间
工程自xx年x月x日起开工,至x月x日前完工。
三、工程地点
xx村林场
四、承包范围内容
防洪堤坝总长米,要求下底宽米、顶部宽 米、高度为米。防洪沟总长 米、宽米、深度按坡度地形为准,利于泄洪,保证洪水无阻排放。
五、工程质量
经双方研究,工程质量标准为:堤坝墙体密实光滑、均匀一致、便于衬砌。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建设,并接受甲方监督。
七、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防洪堤坝工程款 元、防洪沟按每米元计算,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丈量核算。工程完工由村委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八、在施工过程中,凡人员、机械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中途不得违约。如果乙方建设防洪堤坝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项,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并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一万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或依法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
甲方:xx区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xx年 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xx年 月日 见证方:
见证日期:xx年月日篇三:大坝护坡工程施工合同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潍坊 大坝护坡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潍坊大坝护坡工程(米) 2、工程地点: 院内。
3、工程量:以工程施工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内容:包工包料,图纸内所有内容及回填土。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甲方有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3、对于乙方不执行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甲方有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施工期间的工程材料、人员等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承担;因他方故意干扰施工造成的施工矛盾并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3、乙方须确保施工场地的清洁工作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工艺要求和工期的约定
1、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合同工期: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工期顺延。) 3、开工日期:2013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2013年 12 月 26 日。 四、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多方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图纸详图和现行技术规程及标准施工。 4、施工质量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五、施工安全与事故处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 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乙方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 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全费用综合单价。工程综合单价确定,双方在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乘以单价 作为最终工程价款。2、本合同总价为:140003.30 元(大写:壹拾肆万零叁元叁角整)。
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 两个月后,再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剩余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维修保证金 于一年期满后付清。
3、乙方结算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有效的税务发票。 七、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费用承担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乙方须负责在甲方要求的三日内免费更换保修。 4、人为损坏需乙方维修施工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工程总价款*0.09%* 延期天数。
3、因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施工技术、工艺等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须立 即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同时,乙方应承担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责任。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期间,因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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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坝施工合同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