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禽购销合同
篇一:饭店采购合同
餐饮采购配送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方为具有法定的餐饮用 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专业户),乙方为具有法定的餐饮业服务许可的经营企业,甲乙双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配送餐饮用 产品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 。
二、产品数量: 。
三、产品价款: 。
四、产品质量要求:
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有包装的产成品,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齐全,必须在全效期或半效期以上,肉禽、蛋豆、水产品、生鲜、蔬菜必须鲜活、新鲜无变质,必须绿色、环保无污染,必须农家、有机无农药。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产品的产地、品牌必须正宗,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假货,必须假一赔十,并承担因此给乙方和顾客造成损害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结算方式:
1、货款实行实销实结,每月 日结清货款。乙方如有拖欠甲方货款,逾期超过 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在规定的对账期内对账,其对账依据由甲方每次送货出具的销售单据,该销售单据上必须有乙方指定人员的查验、过磅后签收确认的签名。
六、双方责任(除严格遵守本合同其它条款外,双方还必须做到):
甲方:
1、甲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出现不合格、损坏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及时调换。
2、甲方不得擅自涨价,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3、甲方配送的产品成品如果销售不畅,任何品牌的产品,随时可配合乙方调换别的产品或原价办理退货。
乙方:
1、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供购货计划,及时向甲方反馈购货动向或信息。
2、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验收所定购的产品并签收合格的产品。
3、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向甲方结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索赔损失额不低于对方相应的销售额。
九、甲乙双方其它约定的事项:
1、酒水配送,甲方须给乙方进店费 万元,在正式签订合同后 日内以现金一次性付清,合同终止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每月结算时甲方按货款 %作乙方的返利,并现金兑现瓶盖费。
2、配送其他产品的约定事项:
。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人: 法人: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篇二:食堂合同
食堂承包合同
甲方:温州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使公司食堂更好的为员工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员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期限
自 20XX 年 3 月 1 日 至 20XX年 3 月 1 日止。
二、餐费标准及供餐要求
1.中餐:6元/餐,包括1荤2素1汤,荤菜的肉类应占30%以上的比例。
2.早餐、晚餐:乙方可自主对公司员工经营,就餐员工不享受公司补贴。
3.中餐必须提供足量的米饭、馒头、菜(4荤4素),供员工自选。
4.中餐需有1-2个备菜。中午行政人员吃饭会比普通员工迟一些,必须确保后来吃饭人员有菜吃(正常下班后30分钟内)。
三、消费方式及餐费结算
1.中餐统一实行刷卡消费。乙方自备刷卡消费机,月底汇总后报甲方综合办核查。
2.甲方每月底结算乙方上月的餐费。
四、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及水电。
2.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和增加收费项目。
3.就餐人员发生较大变化时,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如公司全体放假或部分车间放假、客人就餐等)。
4.甲方安排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协调处理异常问题,共同维护每日就餐秩序。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监督管理(卫生、安全、消防、饭菜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水电使用情况、供餐内容、服务态度进行监督和要求。
7.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达不到70%以上的,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满意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义务和权利
1. 所有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体检,并持有有效的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严禁在食堂工作。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意见,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 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诚恳、认真负责。
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公司《食堂管理制度》之规定。加强安全卫生、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管理,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及消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有蚊虫、苍蝇的季节,必须做好灭蚊灭蝇的工作。
5.每天下班前,乙方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行整理和清洁;每周的星期天,乙方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
清洁;保证厨房、餐厅环境,整洁舒适,无垃圾杂物。
6.乙方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必须戴口罩和帽子,穿着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服。
7.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准在食堂操作间吸烟。
8.食堂用的碗筷、快餐盘等每天必须消毒处理,筷子每2个月更新一次。
9.乙方在每周六向甲方提供下周每天菜谱明细清单。
10.乙方每天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饭菜,不得延迟就餐时间或出现饭菜短缺的现象。
11.每年的夏季,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所有员工无偿供应消暑饮料(绿豆汤、凉茶等)。
12.乙方采购的大米、肉禽蛋、蔬菜、食油、瓜果及调味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严禁有霉变,异味、虫蛀等易损害甲方员工身体健康的食品。严禁使用地沟油,严禁出售冷饭冷菜,隔夜饭菜等。
13.乙方要节约用水用电,电器设备、水龙头、电灯等用后及时关闭。
14.合同期间,甲方提供一间房屋供乙方休息,乙方不得带老人、小孩及外来人员过夜。
1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止区域。
1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接受甲方正当、合理的要求及建议,积极配合与整改。
17.乙方除甲方全体放假外,不得擅自停止供餐。
18.食堂所有炊具、餐具、消毒柜等由乙方自备,所有权归乙方。
19.乙方有权对就餐员工的不文明或浪费行为提出批评建议。
20.如乙方对以上1-16条款执行不到位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处以50-1000元的罚款。
六、其它
1.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承包期满时予以退还。在承包期间,乙方因故要终止合同,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时间,甲方将按每月20XX元的违约金从承包风险金中扣减,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2.合同期间,乙方自动撤离或私自将食堂转让给第三者经营的,视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承包保证金将不予以退回。
3.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4.甲、乙双方员工应互相尊重,友好沟通,不许发生吵架,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件,若有发生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承包期满,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续签,乙方自备的炊具、厨具等设备自行搬离公司食堂。
6.乙方职工的社保由乙方负责购买。如乙方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餐饮采购配送合同
餐饮采购配送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为具有法定的餐饮用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专业户,乙方为具有法定的餐饮服务许可的经营企业,甲乙双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配送餐饮用产品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
规格及价格各类餐饮所需原材料等,双方协商根据市场时令价格进行调整,累计供货金额约为158855元(实际金额按每月采购单累计金额为准),价格构成此报价包含原料费、交易费、包装费、装车费及税金。
二、产品数量:
按实际需求量不定期采购配送。
三、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有有关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有包装的产品,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齐全,必须在有效期或半效期以上,肉禽、蛋豆、水产品、生鲜、蔬菜必须鲜活、新鲜无变质,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关部门的质量标准,产品产地、品牌必须正宗,如有出现质量问题或假货,必须假一赔十,同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交货期限及地点:
1、交货期限:货款到账后一日交货。
2、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联想桥艺海国际商务会馆西侧一楼舌尖上大年初一。
五、结算方式:
1、货款实行实销实结,每月中旬结清货款。甲方如有拖欠乙方货款,逾期超过1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结清欠余货款。
2、甲乙双方在规定的对账期内对账,其对账依据由乙方每次送货出具的销售单据,该销售单据上必须有甲方指定人员的查验、过磅后签收确认的签名。
六、双方责任(除严格遵守本合同其它条款外,双方还必须做到): 乙方:
1、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不合格、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
2、乙方不得擅自涨价,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乙方配送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任何品牌的产品,随时可配合甲方调换别的产品或原价办理退货。
甲方:
1、甲方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购货计划,及时向乙方反馈购货动向或信息。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验收所定购的产品并签收合格的产品。
3、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必须及时向乙方结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特殊情况不能履约,必须提前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索赔损失额为一千元。
九、甲乙双方其它约定的事项:
乙方应保证甲方配送餐饮用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与甲方合作的其他第三方的配送价格。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四:畜牧业经营管理
畜牧业生产中小农户的组织化问题
(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畜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传统的家庭副业,已发展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主导产业,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985年和1990年我国禽蛋和肉类产量分别跃居世界第一位,成为世界上畜牧业生产大国。20XX年我国肉类总产量达万吨,禽蛋万吨,奶类万吨,绵羊毛万吨。到20XX年底,我国畜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XX年,我国人均肉、蛋、奶占有量分别达到千克、千克和千克,分别比1980年增加千克、千克和千克,人均肉类占有量已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禽蛋占有量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二)小生产者组织化的必要性
在我国畜牧业的发展过程中,小生产者逐步走向组织化对畜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加入WTO,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必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畜产品市场范围将从国内迅速扩展到国外,国内市场将全面开放,市场竞争已经超越了国界。面对开放、统一的大市场,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的畜牧业生产经营者,难以准确把握必要的市场信息,生产经营活动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在市场交易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很高,进而影响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畜牧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大量分散和独立生产经营的养殖农户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是一个必须解决的现实而迫切的问题。因此,提高我国畜牧业组织化程度,对增强我国畜产品的竞争能力、增加畜牧业收入意义重要。首先,可以增强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谈判地位与能力,有效抵御畜牧业生产经营风险;其次,可以节约交易费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第三,可以促进畜牧业科技推广,提高畜产品质量;第四,可以克服畜牧业自然再生产特点与畜产品生物学特性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后,提高我国畜牧业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实现畜产品标准化和畜产品食品安全。
(三)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在我国畜牧业的生产发展中,小生产者的组织化主要表现为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比重的提高,因此,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是小生产者组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出现与发展仅有十余年的历史,而且绝大多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都是从畜牧业开始的,畜牧业产业化集中体现了现代畜牧业的发展趋势,是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增强畜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实力,使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能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的新的经营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通过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机制,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商品化。归纳起来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即龙头带动、区域化布局、专业化或集约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其实质就是通过以农户组织体系为载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分散的养殖单位(农户)与市场有效地连续起来,以畜禽产品为主导,搞好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连接,形成市场——中介组织——农户相结合的产业体系,从而实现最大的养殖效益。
(1)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使小农户与大市场衔接起来
随着农村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传统的畜牧业生产逐渐暴露出一些新矛盾、新问题,已不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饲养与规模经营的矛盾,以及畜禽养殖与产品加工,流通相脱节,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畜牧业向高层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和多种方式的联合,实行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较好地解决了小农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的矛盾,农户经营实现了以需定产,克服了产销脱节的矛盾,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依照农村发展经济的要求,以产品、产业为纽带。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较好地帮助农户克服了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2)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能扭转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市场地位不稳的现状
农业在我国一直被认为是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低的产业,实行农业产业化,通过深加工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再通过经营公司与农户、专业市场与农户、加工企业与农户、服务组织与农户、专业协会与农户等一体化的结合形式将一部分增值利益返还给农户,这就形成了对农业利益的补偿机制,能使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同时,通过龙头企业或组织与农业的结合,使传统农业得到改造,龙头企业或组织也得到发展机会,工业、农业、商业彼此形成了有机地结合,农村经济顺利地参与市场经济大循环,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的矛盾才可能得以解决。
(3)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
由于畜牧业生产周期长,因而要承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我国畜牧业发展的现状也正面临着投人不足、技术水平低等现实问题。通过发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发挥农村地区已有的资源优势,并打破城乡分割、地区分割的界限,将外部资金引人畜牧业,直接对畜牧业增加资金与技术的投人,沟通畜牧业与市场的联系,使各种资源要素合理地配置,最终形成一种集城乡、地域优势于一体的大群体优势。
(4)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能够实现有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的转变
我国畜牧业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生产方式也以散养为主,饲养规模较小,生产效率低,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与世界其他畜牧业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畜产品质量难以控制、饲养者承担的市场风险大、畜产品深加工业不发达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国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农户组织起来,并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方式,向规模经营转变。另外,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吸收农业再生产过程中大量工商企业的参与和共同发展,以促进现代农业企业的建立,使农业本身开始采用企业化管理和工业化运作方式,而且使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意识和知识的企业家决策开始取代传统的仅凭经验进行的农民决策,使企业家成为引导、组织、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主力。通过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使我国农业建立在多种规模效益基础上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并促使一大批外向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崛起,使农业的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有所提高,实现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
(5)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能够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出现和广泛实践,首先使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在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稳定增长的同时,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提高了农业内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增收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此外,随着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显著提高,小农固有的缺陷将得到弥补,这对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与小农户分散决策的衔接,更好地发挥国家对农业宏观调控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着眼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促进农村生产力各要素的优化组合,并以此为出发点来调整其他对应的各个方面,并能有效地促进我国畜牧业的发展。
(四)畜牧业生产中小农户组织化的具体形式
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表现为多种形式的合作和多种方式的联合,实行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较好的解决了小农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的矛盾。同时,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依照农村发展经济的要求,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较好的帮助小农户克服了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畜牧业产业化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市场连结组织模式
在这种组织模式中,农户与企业之间主要通过市场关系进行联系。农户生产的商品由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进行收购,然后进人分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流通环节。大型肉禽加工企业一般也为农户提供信息服务、良种引进、技术指导以及赊销、代销等其他服务。这种“组织”模式帮助农户克服了进入市场的不少障碍,农户则可以基本稳定的专门从事养禽生产,不用花太多精力去市场采购生产资料、销售产品。不过由于农户与企业的连结较为松散,企业与农户的经济关系主要是生产原料的买断关系,企业加工、销售后所得利润与提供原料的农户无关,农户没有分享徐产品加工等环节的增值,而且企业受市场的波动将直接传递到小农户;企业与农户除了纯粹的市场交换关系外,对农户的约束和带动作用都比较小,外部政策或市场的变化使企业难以获得数量、质量、规格等稳定的产品。
(2)契约连接组织模式
这种组织模式是指小农户与企业通过契约结成较紧密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利益联结机制上依靠合同、协议等契约联结彼此的关系,比单纯的市场关系更为紧密一些,较之于“市场联接模式”,这种模式中的农户与企业的利益已牢固地联结在一起。养殖户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何时出售、产品卖给谁、价格怎样等,都按契约进行,而不是盲目进行。企业应该提供什么服务、收购多少产品、如何返还利润等也都是要按契约兑现的,不可以随便毁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容易做到同舟共济,遵循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规则,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买断”关系。但是,由于小农户限于市场、法制等意识差,以及小农意识强等,时常出现违约问题;另一方面,企业在组织化程度、市场意识、掌握信息量等方面与小农户并不对等,处于明显的优势和支配地位,农户处于劣势地位,有的地方,即使企业给农户让利,也不是让农民完全平等的分享利润,相反,不少企业在市场变化后产生履约困难时,往往向农户转嫁风险,减少自身损失。
(3)联合与合作组织模式
这种模式包含了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产业化组织,具体的合作社类型有:农业生资供应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合作社、综合服务合作社、牧工商一体化合作社等等。参与合作的主体有:农户、供销社、畜牧业部门、畜产品加工企业、畜牧业科研院校(所)、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等。在这种模式中,农户通过与合作社、与企业之间联合,依托各种类型的合作社进行生产、加工、销售,是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农户自己在参与,各环节增值利润基本保留在农户手中。由于合作社类型多样、参与主体众多,因此,这种模式的产业化组织创新也更加丰富多样,基本有这样两种形式:一是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拓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吸纳入社农户发展简单的一体化联合与合作组织。基本做法是,围绕畜牧产业,先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再由合作经济组织直接创办初步的加工、储运企业,形成“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一体化组织形式。二是农户依靠合作社有组织的与其他公司、企业连结,形成“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一体化组织。基本做法是,有序产品加工
企业香原料生产延伸,用引导和扶持的办法,组织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建立原料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合作社以合同关系相连接,合作社按照合同要求,给合作社成员布置生产计划,组织农产品收购,形成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农户与企业紧密相连的联合体。这种模式直接或间接的通过合作组织将企业和农户的多种利益紧密联合在一起,并把农民提供的除继续产品加工、销售后的部分利润按农户提供原料的份额返还给农户。
(4)股份合作组织模式
在这种组织模式中,养殖户和多种主体以资本、土地使用权、技术等进行股份合作,实现多种利益主体的紧密结合,建立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的一体化组织,形成“互惠互利、配套联动”的利益共同体。这种联结方式不仅通过契约稳定了购销关系,而且还通过分红的方式使养殖户得到肉禽加工环节增值的利润。在这种组织内部多数是既有劳动联合又有资本、技术等联合的新型合作关系,有养殖户直接与合作社合股联合、养殖户人股以合作社为依托的兴办的企业、养殖户与“龙头”企业共同建立股份合作组织、养殖户以合作社为纽带与“龙头”企业联合建立股份合作组织、养殖户和经济技术部门等合股建立股份合作组织等等,组织形式十分丰富。
(五)畜牧业生产中小农户组织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我国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有的也已初具规模,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很多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着较多问题和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从事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组织规模小,竞争力不够强
许多从事畜牧业经营的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素质低、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大。目前,除某些大型肉鸡产业化精英集团很爱也集团企业之外,实行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以中小企业和组织居多,从事初级加工者居多,而从事精深加工者数量很少,组织规模小,竞争力也不强。
(2)政府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组织的扶持政策不落实
我国各级政府为了促进畜牧业生产中小农户组织化,切实促进我国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发展政策,但是有许多政策却难以落实,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的金融服务不到位,这就不利于推动畜牧业生产中小农户的组织化。
(3)产业链条短,体制因素影响产业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之间缺乏完善的连结机制,使得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都未形成规模效应,多数畜产品仍旧停留在销售初级产品上,加工转化增值不大,整体效益不高。而世界各国对畜牧业多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方式,但中国的畜牧业管理体制却部门分割、产加销脱节、贸工农分离。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管理畜牧业生产、流通和贸易的部门有13个之多,从而使得效率低下,影响了各地经营比较优势的发挥。
(4)畜产品的销售渠道过于狭窄
由于我国农村市场发展不够完善,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不够,致使某些畜禽及其产品销售不畅,经营效益下降,使得广大的养殖专业户经营积极性受挫。加之近年来畜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和畜禽病检等问题的披露,致使畜禽产品出口屡遭封关和退货的尴尬局面,使得我国畜产品的销售渠道更显得狭窄。
篇五:销售制度
内蒙古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管理制度
编 制:张海艳
审 核:张永军
审 批:乔向前
日 期:20XX年1月1日
销售管理制度
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工作要有计划、差旅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消费,每日记录拜访客户及牧场情况,汇总报送月报。每月出差天数至少为22天。
内容包括:面谈客户名称、地址、电话、经营规模、客户库存和当月产品销售情况;会谈内容;重要事项的处理结果;当天的经验总结及竞争对手信息分析。
一、报表管理
1、月报
每月2号下班前将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与预算提交销售经理审核,销售经理于5号下班前汇总报送综合部(zhanghaiyan@;zhangqian@ )。未收到或逾期收到视为未报送。
2、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每年底将当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年度工作计划以PPT形式进行汇总提交销售经理审核,于1月10号前报送综合部(zhanghaiyan@;zhangqian@ )。综合部确定时间统一召集来公司进行汇报。
3、客户资质 每月将上月新开发客户资质(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个体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于10号下班前报送综合部(zhanghaiyan@;zhangqian@ )。
4、销售合同
销售订单货款单笔超2万元、或一个月内同一客户累计货款达到2万元的,业务员必须与客户签订合同,每月12号前将对方或双方盖章完毕的销售合同原件寄送至综合部孙慧处。
5、对账、签欠款保证书
每月1-6日销售人员与内勤核对当月的销售、回款、欠款情况,核对无误后由业务员本人签订《欠款保证书》,12号前将《欠款保证书》原件随合同或单独寄送回公司。
二、销售内容规定
(一) 费用
1、20XX年整体销售费用控制在销售额的25%或以下,销售部严格按照该比例控制预算和各项销售费用。
2、销售费用是指因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销售人员工资、提成、物流费(以各区域发货产生的运费、送货汽油费为准)、维护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电话费、礼品费、邮寄费等销售相关的其他费用。
3、20XX年销售人员提成比例为15%,其他费用为10%,按照累计销售额向前推进计算费用。超出的一律不予发放,待销售额增长后再行计算发放。
3、执行低于公司标准价格的客户不予计算25%的费用。
4、新入职业务员提成按照8%计发,不予计算费用。试用合格转正后按照销售标准计算提成及费用。
5、跟踪维护客户人员按照相关客户销售额9%的比例计算提成,按照销售额的9%的比例给予维护费用。
(二)中试、赠货
1、20XX年除公司直销的部分大客户及新开发需试验支持的大客户外,取消业务人员赠货、中试的各项产品。
2、公司直销新开发需试验支持的大客户需通过合理的报告申请并提供客户资质方可进入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可指定技术服务人员跟踪试验并形成试验结果报告。
(三)工资、绩效
1、销售人员薪资具体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工资。
2、绩效考核:销售人员绩效考核按照薪资总额的50%作为绩效考核金额。
3、年薪制:主要以销售管理人员为主,以发放年薪的80%为基础工资,20%为预留业绩考核工资,基础工资分12个月发放,绩效考核按照所管辖业务员的整体销售、回款及本人的报表管理进行考核。
4、月薪制:主要是指除销售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基准薪资为4000元/月,绩效考核按照业务员每月的销售、回款、报表管理进行考核。
5、绩效共计100分,其中销售占40分、回款占40分、报表管理共占20分(即月报5分、客户资质5分、合同签订情况5分、签欠款保证书5分)。
6、新入职销售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其中为绩效报表管理
考核)、费用报销上限3000元(具体按照差旅费制度相关标准执行),业务员试用合格转正后不再报销费用,工资按照业务员基准薪资发放并考核。
(四)统一售价
1、 20XX年销售产品全部执行统一标准的售卖价格,即乳安邦45元/kg、瘤胃邦20元/kg、瘤胃邦(羊用)45元/kg、脱霉邦25元/kg、止泻邦60元/kg、益刍康45元/kg、益菌邦系列:乳仔猪、种禽为30元/kg、母猪、育肥猪12元/kg、肉禽10元/kg、蛋禽8元/kg、发酵邦50元/kg。
(五)换货、退货
1、产品到货后由业务员接洽货物验收事宜,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货。如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 业务员需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提交退换货申请,附图片及对方单位的公章,申请需
附对方公司的公司及时确认产品问题后
(六)账款、提成规定
1、20XX年销售账款不允许申请延期。对于合作的大客户因账期改制出现不能按时回款的,需客户方出示具体货款账期期限的说明,加盖客户公章或财务章,履行审批程序经总经理批复后综合部备案方可生效,按总经理批复的意见计发提成。
2、与公司签订固定账款期合同的客户,业务员按照账款期跟踪回款,如有超出该账款期限的回款不予计算提成。
3、每月账款回款后财务与业务员沟通货款对应冲账的销售账款,以确认后的信息为准计算提成。
4、20XX年公司回款期限最长7个月,7个月内的回款按以下比例计算提成:
篇六:食品流通许可证八项自律制度范本
食品经营管理八项自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
2、食品经营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由食品经营者保存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并每年进行一次核对。
3、食品经营者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由食品经营者保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所属经营者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备查。
5、食品经营者对进入商场、超市、便利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6、严禁准入的食品:
(1)假冒伪劣食品;
(2)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3)不符合人身安全健康要求的食品;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食品;
(5)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经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6)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中文说明和标识的食品;
(7)非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入市销售的其它食品。
7、食品经营者要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新闻媒体对不合格食品的曝光,及时开展食品经营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处理,并将自检结果通报工商部门,主动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进货验收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据有关规定积极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二、购销台账制度
按照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1、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者要建立完整的食品购销台帐。
2、食品经营者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可将有关资料复印
件留存所属经营者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备查。
4、食品批发企业按照每次批发食品的情况如实制作批发记录台账,记录应当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5、有条件的经营者依法对查验的许可证件、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以及建立的进销货台账,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质量承诺制度
1、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产品检疫质量合格证和无中文标识的食品。
2、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和露天摆放直接入口食品。
3、杜绝误导消费者行为和带有欺骗性的虚假宣传。
4、保证具有认证资格机构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的品质和认证证书及专用标志的质量标准一致。
5、保证食品进货供货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确保各种法定要件和约定的履行。
6、保证对销售的无认证证书、无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每一批次蔬菜、水果等进行药检抽检。
四、协议准入制度
1、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明确食品和责任,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协议准入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包括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以协议的方式与优质农产品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厂家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单位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
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3、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蔬菜、肉禽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4、食品经营者应当与供货单位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的购销挂钩关系,双方应当签定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就产品质量要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出现不合格食品时解除合同等条款要有明确约定。
5、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建立的购销挂钩的供货方情况和食品名录,报所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备案。并提供供货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品名、品种、规格、商标;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信息。
五、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1、本制度所称市场,是指由投资者开办的,吸收其他经营者在其中经营的商品交易场所,包括有形集市贸易市场、批发企业、超市、商场等。
2、本制度所称市场开办者,指市场的投资开办者及市场经营服务机构。
3、本制度所称食品质量责任制度,是指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责任。负有保证上市食品符合国家、企业或者地方制定的质量标准与卫生标准,保证上市食品不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责任。
4、建立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组织机构,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经营者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保证经营的食品符合法定标准。
5、督促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
度》等规定,保证上市食品符合法定标准,检查法定证照及相关手续,并分类归档备查。
6、对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要统一纳入履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规定管理。
7、认真履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8、传达贯彻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9、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经营者食品质量担任责任、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以及违约责任。
10、市场开办者发现进场交易的食品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六、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的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1、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要完善自检条件,对不能实施标准准入、检验检疫准入管理的食品或对购入的肉类、蔬菜等重点食品加强自检。
2、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专门从事对购入重点食品的检测。
3、要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门的食品质量检测人员,做好食品检测工作。
4、要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5、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6、在市场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经营者信誉等进行公示。
篇七:企业食品流通建档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一、食品安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 二、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详见附件5)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模板详见附件6)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模板详见附件7)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模板详见附件8) (五)其他制度。 三、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花名册。 (二)健康证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内容、记录等。 四、管理记录
(一)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二)台账记录。(模板详见附件9) (三)其他记录。 五、其他管理资料
- 1 -
食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 2 -
附件4: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召回已售食品,减少社会危害。
四、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台帐,做到帐实相符。
五、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销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购货凭证依法要求退换或赔偿。
七、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负责人:
- 3 -
附件5:
西安市华太医药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一、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记录。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食品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 4 -
西安市华太医药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
- 5 -
篇八:食品流通管理档案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食品安全承诺书
五、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
(五)其他制度。
六、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花名册。
(二)健康证(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内容、记录等。
七、管理记录
(一)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二)台账记录。
(三)其他记录。
八、索证索票资料(配送单/供货商资质)
附件4: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召回已售食品,减少社会危害。
四、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台帐,做到帐实相符。
五、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销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购货凭证依法要求退换或赔偿。
七、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负责人:
附件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一、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记录。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食品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附件6: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7: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合法有效,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食品经营与《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相符,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经过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食品库房、贮存场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三、食品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销售食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理出库,清出后在退市区域内存放,并及时销账、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五、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篇九:农产品运销学复习资料
农产品运销学
第一章 运销的对象与内容
运销:是将一种产品从产地输送到消费地,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种种活动。 农产品运销:就是将农产品或食品,从生产地转移至消费地,以满足消费者
需求的种种活动。
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政府在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平籴法:由政府规定粮价波动幅度,或运用粮食收购(籴)或抛售(粜)。
以稳定粮食价格的一种政策思想。
平准法:通过控制货币来控制价格。
均输法:政府机构通过控制运销稳定物价来取得收入。
交易方式:交易的成交方式。可分为集中竞价、拍卖、双边协商以及多边撮合等交易方式。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
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绿色农产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 ,经
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 、优质 、营养农产品。
有机农产品: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
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
转基因农产品:利用转基因技术生产出来的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指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或以此为主要原料
并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工的农产品。
抵押贷款: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毛利率:是毛利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收入和与
收入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用公式表示:毛利率=毛利/营业收入×10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运销学的对象与内容:产品、供求、市场、价格、运销、管理体系。
流程:货币流、信息流、商流、物流。
如何理解农产品运销:以前说农产品运销,只要是农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管其是否经过加工增值,这些产品的运输销售都统称为农产品运销。但随着经济发展,各种经济学概念也越来越精确,农产品运销更多的偏于指向食品运销,即指加工好的直接供消费者食用的产品的运销。
农产品运销的意义:
对个别农民的重要性:根据市场资讯调整生产资源而决定生产种类;调整产
品起运钱的调理及操作以减少运销成本应对市场;适度调整生产方式以改变销售时期;安排农产品最好的出售地点及从何处购买农产品最有利。(生产什么,如何调理,何时买卖,何处买卖)
对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农产品运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与农业生产同等
重要;运销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始;运销作业是调节经济活动的主要力量;运销提供众多就业机会;农产品运销的发展可使资源分配更趋合理化。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产品运销与管理学角度分析农产品运销有何区别?
第二章 农产品需求
需求: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对应于每种价格
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或劳务的数量。通常分为个人需求和市场需求。
农产品需求内涵:品种、数量、购买方式、时间、地点、环境。
特征:生活资料【城市用粮、农村用粮】、生产资料【加工用粮、口粮、种
粮、饲料】
农产品需求的影响因素:农产品价格与消费者收入;人口因素;消费者偏好。 农产品需求的特性:具有派生性;大多数农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同种不同类
农产品需求弹性不同;同种农产品不同销售阶段弹性不同;农产品需求具有多样性(季节性,地域性,与品质有很大相关性。)
农产品的派生需求与影响因素:消费者所购买的农产品往往都是经过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农产品。农产品经过加工可以使品质得到改善,经过流通可以满足消费者适时适地的消费需求。因此消费者对最终农产品的需求就会引起加工业者和各级流通主体对中间农产品的需求,我们把这种性质称为农产品需求的派生性。
食物消费法则的具体内涵:食物消费的最重要法则就是恩格尔法则,这个法则之处,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其总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比重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其总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比重越小。也就是说,随着收入的增加,支出增加,食物支出也增加,但是食物支出的增加幅度,赶不上总支出的增加幅度,从而使食物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重下降,食物以外的其他随意性支出比重将上升。这个法则基于两点:人们对食物的需求是最基本的,但是毕竟是有限的。
农产品需求与工业品需求有什么不同?
第三章 农产品供给
供给: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应于每种价格,生产者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数量。通常分为个人供给和市场供给。
供给成本弹性:表示商品成本变动1%所引起的供给量变动的百分比。
农产品市场供应中的时间性,“时差”:根据变动了的市场价格去调节农产品的供应需要一定的时间,供应滞后于价格变动。
影响农产品供给弹性的因素:成本变化的阶段性;农产品之间成本构成的差别;农产品之间成产过程的差别。
农产品供给特点与工业品供给特点的不同:
农产品生产与供给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农产品供给缺乏弹性(工业产品的生产可持续,可控制产量,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供给量)(农产品有一定的生长期,具有易腐性);
单向供给曲线(价格上涨时,供给量增加,价格下跌时,供给量沿着另一条弹性较小的供给曲线减少,甚至沿着一条负斜率的供给曲线减少);
农产品的供给曲线不如农业品的供给曲线圆滑;
农产品规模经营不易。
工业品价格决定供给量的成分大,农产品则供给量决定价格的成分大。
农产品单向供给曲线的产生P32
农产品供给的时间类型,有何区别和联系:
短期供给(一个生产周期以内,供给量取决于现有农产品库存的地区调剂和
上市时间的提前或延后,短期调整缺乏弹性);
中期供应(一个生产周期以上,供给量取决于现有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中期调整具有较大的弹性);
长期供应(二三个生产周期以上,供给量取决于新形成生产能力的大小,调整更具弹性)。
农产品市场供应的决定性因素:宏观【社会总需求、总资源】。
微观【价格、时间性、技术、政策、生产成本、土地、资源、预期】
农产品市场供应要素:供应者【专业农民、国有、集体】、品种、数量、标准(质量)、时间、地点、环境【自然、经济、技术】、供应方式【分期分批、一次性、农贸市场、超市】
农产品市场供应特征:自给性和商品性;季节性和地域性;规模小型性与生产分散性;增长性与年度差异性。
市场可供给量:生产量·商品率+|-进出口贸易量+|-库存量+|-外援
农产品价格构成:物化劳动+活劳动+剩余价值
成本:物化劳动+活劳动+剩余劳动
第四章 农产品供求平衡
农产品供求均衡:(均衡是指所有有关的经济主体为他们自给选择了最可行的行为,而且各自的行为与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一直的状态)农产品均衡包括总量均衡和结构均衡两种形式。农产品总量均衡是指农产品市场供给总量等于需求总量,这时产生的价格就是均衡价格。农产品结构均衡,是指供给一方的结构因子与需求一方的结构因子在构成上和数量上都能大致吻合。
农产品供求总量矛盾:两种表现形式即供大于求和供小于求。造成因素:农产品供给量和需求量不适应;农产品流通障碍。
农产品价格有哪些变动趋势,各自的影响因素:季节变动【因素:生产的季节性造成供给量季节间的差别;需求弹性的大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农产品,消费者对于价格的涨跌反应比较敏感;市场宽度,包括运销的时间宽度和空间宽度。】 循环变动【起因主要是人为因素,是周期较长的波动】
蛛理论。P48
农产品供求矛盾:数量、结构、时间、地域。
农产品供求规律:供需规律【供求决定价格、价格决定供求】;国民经济按计划俺比例发展;按劳分配;价值规律。
农产品供求平衡的实现(农产品运销原则):农产品的发展与人口发展适应;农产品可供量与社会购买力适应;农产品的流通与农产品生产消费适应。
第五章 农产品市场体系
农产品市场:就是农产品或食品集中与销售的场所。
农产品集贸市场: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互通有无为目的,以当地农产品为交易对象,以零售为主要形式的现货交易场所。
集市:买卖者每隔一段时间,聚集在一起进行商品的交换买卖活动。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从事大宗农产品交易的批发场所,相对于零售而言,其特点是每一笔交易数量和金额都比较大。
收购商:从分散的农民手中收集农产品,经过短期储存或初步加工、整理。
然后转运给加工企业或批发企业的商人。
批发商:指向生产者购买农产品并转售给加工商、零批商、零售商的流通主体。
零批商:也称次级批发商,他们是向批发商购进农产品并转售给零售商或大消费户的商人。
零售商:出售农产品给最终消费者的商贩,处于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终端。 中央批发市场:设置在交通、消费、供应聚集地。
市场开设者:兴办批发市场的市场经办主体。
市场经营者:参与批发贸易的团体和个人,是交易的主体。
上市者:商品生产者、运销团体、进出口批发商、产地批发商。
批发业者:指代理批发商,如合作社、农协、运销企业。
中间批发商:从市场批发买卖业务的商人。
交易参加者:可直接批发购买商品,但不能转卖批量交易,如大型超市、大型零售商、大饮食企业。
市场关联业者:为批发市场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拍卖或招投标原则:交易中只有价格竞争,不允许非价格手段竞争。
收费原则:收费指定比率收取手续费、租用设备、储存等。
超级市场:是以较大规模、部门化经营、自我服务为特征的、专营食品、洗涤和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的大型零售商店。
农产品市场特点:农产品市场是比较典型的自由竞争的市场;农产品市场具有供给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农产品市场多为小型分散的市场。
农产品市场的分类:
按交易场所的性质【产地、销地、集散与中转】;
按农产品销售方式【批发、零售】;按农产品交易形式【现货、期货】;
按市场组织主体【国有商业组织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供销合作社组织的、集体商业组织的、农村个体商业组织的】;
按市场内交易品种【综合、粮油、果品、水产品、蔬菜、肉禽蛋、土畜产品】
农产品集贸市场的作用及其特点:
增加农民收入;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 集日的周期性;商贩的流动性强;销售的集散性;交易量的脉动性;等级的差异性【雏形、一般、片中心集市、中心集市】;品种结构的地区差异性。市场接近完全竞争,商品价格经常变动。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及其特点:
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求;收集和发散市场信息;拓展产品流通半径。 批量交易、转售交易、信用交易、非期货交易。
超级市场的特征:消费者自我服务;营业面积大、进货量大、品种多样;价格相对低廉;普遍增设服务项目;购物环境好。
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特征:交易对象的特殊性;上市农产品的特殊性;交易目的的特殊性;交易保障制度的特殊性。功能:分散风险、发现价格、风险投资。
农产品市场内部结构:按品种【专业、综合】;流通距离【产地、销地、中转】;流通时间【现货、期货、远期】
农产品集贸市场的内部组织:开办主体【民办、官办、官民合办】;设施建
设;商品;价格;买卖方式【讨价还价】;管理【制度、物价、工商】
批发市场的组织体系:
组织形式:按批量、交易规模划分:中央批发市场、地方农产品批发市场、自由农产品批发市场。
经济组织:市场开设者、市场经营者(主体)【包括上市者、批发业者、中间批发商、交易参加者】、市场关联业者。
交易的进行和管理:
1批发市场交易规则:拍卖或招投标原则、委托销售原则即代理制、禁止区别对待即公平原则、限制交易原则【地点、时间、业务、合同、数量、品种、价格、收费原则】 2会员制度 3保证金制度:委托保证金、交易合同保证金。 4交易实务:上市者→批发业者→中间批发商→零售商 5交易形式:交易所(拍卖)、摊位制(协商设定) 6价格形成:产地环节→代理批发环节→中间批发环节→零售环节 7看货方式 8交易结算
粮食市场的特点:自给性大,商品性小;市场布点普遍;价格波动大,价格受供需率调节明显,对年成丰欠反应灵敏;公定(计划)价与自由(市场)价间的差额对农民收入影响很大;自发性的调节冲击导致市场不稳定;在区际之间流动多。
副食品市场的特点:与城市居民与农村非农人口要相适应;对产品要求新鲜,交易中尤为看重产品的质量差价;猪肉与主要品种的蔬菜是仅次于粮食,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大多是当地生产当地销售,只有大中城市需要运送农产品;近郊农村经济对副食品市场影响大;流通渠道短,经营环节少。
经济作物产品市场的特点:与轻工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对质量要求高,交易中尤为看重技术标准;其产品商品基地大量输出,加工基地大量输入;批量大,流通环节多,渠道短,经营环节多。
第六章 农产品价格体系
定价方法: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特定的定价目标指导下,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计算的具体方法。根据价格与成本、价格与需求的关系以及竞争者对价格决策影响的分析,营销者所定的价格既不能低的无法赢利,又不能高得没有需求。
价差:消费者食品支出包含运销部门所得和农业部门所得。运销部门和农业部门在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的比例的变化显示了两个部门不同的成本、利润、服务以及两部门不同的绩效。消费者支出中被运销部门占有的部分被称为运销价差。两种定义方式:零售环节消费者支出的价格与生产者销售产品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提供运销服务的价格。
农民分得比率: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所付的价格,一部分归农民所得,一部分则归于运销商。农民所得的价格与消费者所付价格以百分比关系表示即农民分得比率。
价格总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中产品的总指数的加权平均数。反映社会中总商品的价格水平,是综合平均的反映。
农产品价格制定的方法:
成本导向定价:以成本为依据,加上预期利润来确定价格。包括目标利润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经验曲线定价法。
需求导向定价:根据消费者产品价格的感受和需求强度来确定产品价格。包括市场撇脂定价法、市场渗透定价法。前提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能准确估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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