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决定租用乙方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型号、数量和租赁期限
1、 车辆型号: ;
2、 车牌号码: ;
3、 车辆数量:
4、 租赁期限: 。
第二条、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车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对乙方车辆进行任何质押或抵押。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车辆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车辆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4、在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甲方采用月租包干的方式租用乙方的车辆,车辆的月租金标准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此价格包含司机工资及相关福利、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辅助油料(燃油除外)、年检费及洗车费、进出场费用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本包干租赁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
3、乙方的驾驶员不享受甲方任何福利待遇。
4、如遇乙方车辆中途退场或其他原因造成租期不足月时,按270元/天计算并支付租金。
5、乙方第一个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次月30日前支付上个月度的车辆租金。当本合同的租赁期满,乙方驾驶员办好租金结算和人员退场手续后,甲方付清全部租金。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验收
乙方在车辆交付甲方使用之前或在使用过程中,车辆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完好的机械性能,并保证手续齐全和牌证安全有效,确保在甲方工地的正常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租赁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操作、安全和食宿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备一名合格的驾驶员(签订合同前,驾驶员应提交本人最近体检报告给甲方),驾驶员必须持证驾驶,严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驾驶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由乙方负责搞好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车辆的燃料费(仅限于柴油或汽油)、过路过桥费和驾驶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租赁车辆每月必须保证完好率达到28天以上(含28天),如因车辆维修出勤率低于28天,甲方按270元/天扣除乙方的车辆租金。由于项目部工作繁忙,乙方车辆报修必须经甲方同意,且乙方须尽量利用工地空闲时间维修车辆。乙方的驾驶员一般情况须在工地出勤28天,如确须请假回家时,则需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的驾驶员休假时,乙方须自行安排合格的驾驶员替班。如因乙方驾驶员休假造成车辆停置,甲方除按停置天数扣除乙方的车辆租金外,同时按违反合同条款处理。
5、乙方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三防”(防盗、防火、防抢)及其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乱停乱放,如乙方车辆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车辆必须购买车辆的相关保险,包含:车辆强制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赔偿额度50万以上)、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乙方须将每年所购保险的保单原件给甲方负责人审阅,并留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购买保险,则甲方有权直接从租金中扣款并代购相应的车辆保险,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乙方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工地施工现场,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危险作业。乙方车辆(含驾驶员)在甲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车辆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与当地居民和谐共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偷盗、打架、酗酒等事项的发生。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驾驶员原因所造成的地方纠纷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情节严重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调度。如有违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乙方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严禁驾驶员倒卖甲方油料及其它物品,严禁虚报油料费和过路过桥费,如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并解除租赁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依法向 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双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在本项目部工程完工后或者甲方认为不需要继续租赁车辆时,车辆租金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乙方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模)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__年3月1日车辆租赁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租车开始时间 年 月 日至终止时间 年 月 日。(租金 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 元,其余每月 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也必须向甲方当时交给乙方时一样,如有差错甲方从押金扣除,作为赔偿。
九、乙方在租车期间,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将押金全部扣除,作为补偿。
十、国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无关。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在时修复原样用原厂件,如有不一样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每年缴纳强险、商业险、保额在3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乘客险,如不交这些保险后果自负,甲方任意处理。
十三、乙方违反上述中的规定条件,甲方有权即刻解除车辆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乙方负全部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车辆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赁:
醉方自愿将其已获许可的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并交付驾驶证、购置税完税证明、已付保险证明和车载工具。
二、租赁期限:
从 ,共个月。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取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月或季)租金,然后以先付后用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即在前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月或季)租金。
2、乙方在支付租金时,还应支付人民币的汽车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时退还,前提是乙方没有违约和车辆损坏。
四、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等驾驶手续;因甲方手续不全导致甲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延误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全额支付租金。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延期租金10%的违约金。如果延迟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车辆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应向相关部门缴纳与车辆使用相关的所有税费,如车辆租赁、车辆及船舶使用税、保险费、年检等,燃料由乙方承担。如不及时付款或不付款,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承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包括:第三方责任保险、汽车损坏保险、盗窃保险、交通强制保险等。具体保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的金额计算。
6、租赁期内,如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处理。如甲方需要办理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车辆损坏时,如果保险赔偿不足以使车辆恢复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担车辆实际维修费用30%的折旧费。
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担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金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妥善保护车辆并定期维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或根据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归还甲方时,车辆使用后应处于状态,玻璃和车载工具应完整有效。
9、租赁期内,因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10、如果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车辆,甲方应将本协议通知买方,本协议对买方仍然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将出售事宜告知乙方。
11、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没有任何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抵押或扣押。如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出现任何缺陷,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如果乙方不再租赁,则应在租赁期满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车辆归还给甲方。如果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2、租赁期满,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时,如乙方不将车辆归还甲方,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两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不及物动词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2、车辆在租赁期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的.,本协议解除,乙方按实际使用年限支付租金,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单方面终止时,终止协议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并到达另一方联系地址的日期视为终止生效日期。本协议解除时,如乙方不将车辆归还甲方,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两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受车辆时,乙方可向公证处交存,交存时车辆状况视为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和其他协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徐芳: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__年月日车辆租赁的合同4
甲方: (出租人)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承租人)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车辆租赁费,人民币元的车辆租赁抵押,并于每月 日支付当月的车辆租赁费。
三、合同期限为 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车辆型号及车牌号交付给乙方使用到 年 月 日。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出借、抵押或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的车辆。
2、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修复损坏车辆。
3、扣除折旧费用后,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乙方的车辆抵押贷款余额。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使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定抵押、质押等其他权利;
(4)乙方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5)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甲方车辆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除保险赔偿外,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已经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按合同使用的车辆。
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车辆抵押贷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和储存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如单独轮胎损坏、车辆进水启动时排气管进水或进水后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道路维护费、车船费、正常维护费(包括汽车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
五、甲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牌照等手续丢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完成相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在合同期内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和年检,并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里程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数月,首次保养后按厂家规定按期进行保养)。年检时,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做好车辆卫生。对于未能按时进行维修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将车辆送往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地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车辆合同期内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维修办公室,乙方不得自行拆卸和更换原车辆设备及零部件。乙方应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和损失。乙方正常使用车辆时,发动机和变速箱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维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车辆或第三方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
1、饮酒、吸毒、被下药的驾驶员;
2、乙方驾驶车辆后逃逸的;
3、未报告事故、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未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事故的;
4、车损、第三者保险超过保险公司保险金额的部分。
七、保险
1、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被盗、损坏或报废的,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止,乙方继续承担合同中车辆的抵押付款。
2、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的不赔偿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应向另一方支付未付抵押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甲方延迟交付车辆,则应在支付抵押款的基础上,每日向乙方支付 乙方逾期归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150元/天)支付 违约金,从归还的抵押物中扣除。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车辆并退还押金,如有违约,每天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4、车辆交付给乙方后,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中登记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与乙方取得联系,无论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均视为恶意骗车,并立即按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除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乙方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天内办理续签手续。
十、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移交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签名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签名时间: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
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6
承租人: 。
出租人: 。
一、出租人租赁
二.租赁期限为
三.每辆车的租金为人民币 承租人负责使用的燃料。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仅用于 。承租人只有调遣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五.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在退租时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原状或者赔偿,并在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出租人指派的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使用期间不承担租金,出租人承担相当于日租金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按无运输期限的租金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逾期 天,承租人将被罚款 天。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处理。
八、本合同签订于 。
出租人(盖章): (盖章)
电话: 。
签署时间: 车辆租赁的合同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须配置淋水器,厢长5.8米,厢高1.8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 型号 辆。
三、租赁方式: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 元/月(大写: 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一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 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的有关内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 施工地点:
二、 工作内容:
三、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 计量办法:按工程计量为准,不在计量范围之内的,根据工程情况协商制定。
五、 结算单价及支付办法: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听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照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6、不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好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 元的 牌型车出租给乙方,租赁车辆的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租赁车辆车牌号为 ,里程表起始公里 ,车辆颜色: 。
2、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租金及租车规则
1、月租金 元,租期 天,共计人民币 元,订立合同时乙方每月13号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租金。
2、乙方办理租车手续时,需一次性交纳押金 元。
3、乙方所租车辆每天(按照24小时算)限制行驶里程300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1元。
4、乙方延期还车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出6小时按全天计算。
5、乙方需要延期还车,必须在约定还车时间之内致电本公司(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超出6小时以上者需办理续租手续。乙方超期未还车6小时以上,且未来电说明详细理由的,甲方有权立即强行收回车辆且收取违约金,在车辆租车地点以外收回车辆的,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包括吃住行。
6、还车时如行驶范围未超出本市,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500元,超出本市范围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20__元,还车之日起20个工日后无违章记录即返还,有违章记录由乙方向相关部门交纳罚款后甲方予以退回,如乙方在租车期间有违章违法行为后2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从乙方的交通违章保证金中扣除,其他处罚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租方交付性能良好的租赁车辆,并与承租方办理书面交接单进行确认。
4、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违章等,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但协助乙方办理处理相关违章。
5、租赁期间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自己和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
6、负责办理车辆保险,保险种类包括: 。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接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足额交纳租金。
6、租赁期满时应按时将车辆归还至 ,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赁时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承租方必须爱护租赁车辆,保持租赁车辆的车容整洁,每日驾驶前对租赁车辆作必要的安全检查。
9、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10、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中内容。
第五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进行下述任何一种活动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全部没收乙方的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5)乙方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被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6)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以没收乙方的押金和已交的剩余租金来折抵损失,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扣除损失后的租金如有剩余,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担保人条款:如采用担保人的方式,担保人应当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特别约定
1、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诉讼,甲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3、担保人愿意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中的承租方责任提供保证,保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终止期延两年止。
4、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动车品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日期)至 年 月 日(日期)。试用15天,期间因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结束后,因甲方在租赁期内造成的故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在合同到期时,乙方的车辆容量和正常驾驶得到保证。
第三条租赁费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租金1000元人民币,不足满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甲方应于每月10日下午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可以完全独立地使用车辆。
2、甲方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加油和日常维护。
3、甲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爱护车辆,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设备完好,能正常运行。
2、乙方应承担年度车辆检验费和保险费。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驾驶。乙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4、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车辆。如果双方需要续签合同,重新协商后签订合同。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车辆全部归还给乙方。如有损坏,甲方应承担所有维护费用。因驾驶员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如有违约,每天向乙方支付租金1%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应按价格赔偿乙方损失。
5、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进行年检和车辆保险,造成车辆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如果合同期限未满,甲方如欲解除合同,需向乙方赔偿现金5000元整(人民币5000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现金5000元整(5000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11
甲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甲方急需购置小客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租赁乙方小客车购置指标购买小客车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甲方使用,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申请编码为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乙方提供小客车配臵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为元/年,大写人民币:。押金 ,大写人民币:。协议到期以后,无罚款、无违章归还压金 ,大写人民币:。甲方的付款方式为: ,待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
性将一年租金及押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或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如租赁未满一年要退还指标给乙方时,乙方不退还租赁费。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与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积极配合买新车。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甲方承担车辆购买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购置费、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该指标过购置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辆的出资方为甲方,出资方式为甲方全额出资,在协议有效期内,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全部连带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租赁的指标所购新车必须上车辆保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最低壹佰万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小客车配臵指标,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小客车配臵指标(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小客车配臵指标(车牌照)使用权,协议终止及办理小客车配臵指标(车牌照)转出手续。
5、当甲方或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并妥善保管车辆相关证件等手续。
7、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租赁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
四、协议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甲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 期:日 期:车辆租赁的合同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计划租赁至 年 月 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实际车主: 联系电话: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实际车主: 联系电话: ;
一、经甲、乙双方理性、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的N挂号大货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保证具有大货车处分权,该大货车证照齐全,所有手续符合营运条件,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义务纠纷;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驾照资格、货运运输资质,且具有大货车驾驶、营运经验,具备该车辆熟练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断能力,且有其他大货车营运所需条件、能力。
三、甲方将大货车交付乙方时,双方均应当仔细核对该车全部证照、手续、票据、合同,以及该车实际车况(车辆保养情况、车辆外表含轮胎),甲方保证大货车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时不存在隐瞒以及虚构情况,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四、乙方保证待本协议终止时,所交还车辆除正常机械磨损以及非人为损失外,该车轮胎、发动机性能(不烧机油)与接受车辆时对等,乙方接受时的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一并交还甲方,否则视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五、乙方自行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维护、保养,爱惜车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壹万元)定金,自20__年8月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20__元(贰仟元)分五个月支付完毕,该车租金每月为7000元(柒千元),第一年租金从乙方接受车辆之日起,20日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以后剩余租金每月于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毕;20__年7月租金甲方于前述时间支付,20__年8月及其之后租金乙方于20__年8月1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该车交强险、商业险由甲方按期提前负责办理;该车审验、二级维护、挂靠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该车修理、维护、保养费、燃料由乙方负责,乙方接受前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受后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扩大的责任双方依此承担。
八、在乙方营运期间,乙方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若该车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处置现场,在相应保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其余全部赔偿由乙方自愿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务必讲诚信,在办理年审、维修(护)、投、报保险等情况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诸如自行维修成本小于保险报案成本时,乙方应当自觉选择前者予以处置。
十、违约责任。甲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并单独再行支付 元,(贰万元)赔偿金,乙方擅自将该车辆用于营运之外的用途,不得对该车辆进行任何改型、转租、抵押外借等本协议书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处分用途,或者提前解除合同,除非甲方书面予以同意,否则乙方自愿放弃已向甲方缴纳的定金、租金、另行向甲方赔偿甲方10000元(壹万元)赔偿金,外加赔偿甲方该车
辆配套的6条新轮胎。
十一、本协议租赁期限定为贰年,自20 年__月__日起至20 年__月__日止,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使(租)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按合同规定甲方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该车辆验视、维修、维护,退还定金、收回车辆。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效力相同。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 月 日起至19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车辆租赁的合同1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车身为 ,所有权人为 (公民身份证号码: ),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收回。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甲方自行使用的除外)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车时间向乙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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