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作的协议书(精选5篇)
物流合作的协议书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发展情况,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成立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双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专业种植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出资分别为: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70%;乙方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30%。双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作为共同发起人应于20_年9月30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注册成立的合作社银行帐户,双方按照出资额同比例进行注资。
第二条 合作社业务范围
注册成立的合作社业务范围:谷物、蔬菜、棉花、红薯、
西瓜的种植、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谷物、蔬菜、棉花、红薯、西瓜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的购买(化学危险品除外)。为社员提供农耕、农播、农收机械服务。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种植合作社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注册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注册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全面发展。
2.合作社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合作社全体成员、理事会依照合作社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实施前需要经成员大会有效通过。
第五条 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安排
1. 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理事人选,乙方推荐1名理事人选。
2.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合作社理事长
由合作社社员大会在甲方委派的理事中选举产生;甲方向合作社推荐常务理事人和财务负责人人选。
3.合作社经理在乙方选派人员中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对理事会负责。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
4.合作社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合作社章程进行规定。
5.合作社监事会由2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1名,乙方推荐 1 名。
6.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按照以上约定选举产生,依照本协议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专业种植合作社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
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2.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合作社社址和办公场所由乙方选择,经甲方认可后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对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九条 特别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工商注册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由乙方进行吸纳选定,报甲方审定后确定。
2.合作社成员选举和表决时,每一成员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甲方作为合作社主要出资股东,持有合作社70%的出资份额,甲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决权的20%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与基本表决权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合作社的总表决权为基本表决权和附加表决权之和。
3、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
物流合作的协议书精选篇2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负责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 年度 项目,项目名称: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 乙方:
二.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乙双方按 : 分配资助经费。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若需自筹或配套经费,由 方筹集(或按 筹集)。
三. 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按照 : 比例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按照 : 比例分配。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六、其它
1. 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户名/开户行/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
我校银行帐户基本信息: 户 名:安徽农业大学
开户行:----银行合肥市梅山路支行 帐 号:
物流合作的协议书精选篇3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一条 合伙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伙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物流合作的协议书精选篇4
甲方(保管方):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好颜料超市指定的监管仓库)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838号3楼西座
邮政编码:20----31
电话:
联系人:
乙方(交易平台): 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好颜料超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725号德宏商务楼6楼
邮政编码:20----10
电话:
联系人:
随着现代银行和现代储物流理念的快速发展,为打造经济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了稳固的保障。乙方发起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好颜料超市》,在平台的程序设计中考虑到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充分整合,引入“第三方仓储物流全程监管”的经营思路,为行业供应链提供垂直服务。为此,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 甲方应清楚并遵守乙方交易平台制定的《好颜料超市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作为此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
2、 乙方好颜料超市入市供应商的货物进入甲方仓库,甲方需要和乙方以及好颜料超市入市供应商签定三方合作协议后才能按照协议执行。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好颜料超市入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要求进行货物的装卸、分类储存及运输。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协助乙方人员进入库房进行验货、商检、盘点、审核等工作。
3、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乙方好颜料超市入市供应商的仓库管理。甲方的仓储管理人员应拥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管理经验,收发货物的正确性和库存记录的一致性,每日应在每日17:00向乙方提供进出库货物的清单(通过远成信息系统导出的电子表格,并用邮件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和乙方在好颜料超市的交易情况核对,确保乙方好颜料超市物流仓储环节的顺利畅、安全衔接。
4、 甲方如提供给乙方好颜料超市入市采购商的货物发运服务,需要和入市采购商签定运输合同(货物运单),并将发运单号和发运单给乙方传真一份。甲方对于货物签收的实际状况,需要给乙方提供结果反馈。
5、 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应详细核对在乙方好颜料超市的入市供应商提供的入库货物的货号、品名、规格及外包装数量。对乙方好颜料超市的入市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实际情况出具入库单证。甲方有义务将乙方好颜料超市的入市供应商的入库情况向乙方反馈。
6、 对于乙方好颜料超市的入市供应商的货物入库和出库过程中有任何异常情况,甲方除了通知直接利益相关方之外,还必须通知乙方知晓。
7、 乙方好颜料超市的入市供应商的货物所有权属于入市供应商所有,但进入甲方指定仓库的货物的发运或转移必须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8、 甲方凭乙方标准的发货通知单传真件发货,并与提货人做好交接手续。如果是好颜料超市入市采购商自提的,乙方的发货通知单传真件要求:注明车号和提货司机,由甲方与提货人的行驶证核对无误后予以发货。如果遇到重复的发货通知单,甲方需及时和乙方取得确认核实。如果是乙方委托甲方给入市采购商发货的,甲方应该按照与颜料超市约定的时间要求将货物准时送达入市采购商。
9、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停止发货通知或挂失后,应立即进行确认配合,如货未提,即停止发货,并办理相关手续。如货已提,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告知发货情况。
10、 本着长期合作的宗旨,甲方给乙方按照如下优惠价格收取仓储和运输费用,(目前甲、乙双方按年货物入库量全部小于10000吨每年的标准计收仓储及装卸费用,到年底如果总货量超过10000吨,甲方将按以下超过10000吨的费用标准将仓储装卸费用差额全部退返给乙方):
仓储和运输费用表:
进仓费6元/吨 4元/吨
仓储费0.5元/吨/天0.4元/吨/天
出仓费10元/吨8元/吨
入库量(吨/年)10,000吨/年10,000吨/年
备注--如有新增到站,运价及运输时限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操作。
--在乙方仓库里仓储时间在15天以内免收仓储费。
--仓储时间超过15天后从第16天开始按以上仓储费标准计收仓储费。
--上海西站提货到乙方上海仓库按照38元/吨计算运费。
--进出仓库费用包含集装箱车、箱式车等各类运输车辆。
11、 全国各地及长三角地区运输配送价格及时限报价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合作协议的附件并按照此报价单执行。(具体运价及服务时限见附表,此服务价格及时限每月确定一次,如双方没有异议,当继续执行原价格)
12、 甲方提供全国各地报价及运输时限报价单,供乙方(采购商)参考选择,确认以后按此执行。乙方也可以自行选择承运商,乙方(采购商)自行选择到甲方仓库提货时,应当遵守甲方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13、 付款方式:(一月结)
仓储装卸费:甲方每月2日将上月仓储及装卸费用开发票给乙方,乙方在当月5号前将仓储及装卸费全部支付给甲方。每月月末最后一天的17:00为当月所有仓储装卸业务的结点;每年12月13号17:00作为当年仓储装卸业务的结点。
货物运费:如果乙方及其采购商自行选择使用其他承运商,运费与甲方无关;如由甲方承运,运费应包含在采购商支付的货款里,甲方不负责向采购商及收货方收取运费,而只向乙方收取运费,甲方按照乙方需要提供运输发票。
14、 货物如由甲方负责运输配送,货物到达后甲方第一时间与乙方在网上通过电子邮件确认,甲方随后把货物运单随货联经客户签字后返回给乙方(但甲方承诺不能操作返单的地方除外),返单不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运费的凭证。
15、 如果涉及到打包等其他甲方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务时,费用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决定。
16、 甲方应根据乙方业务的发展,配合乙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仓储分点和物流运输的战略布局,获取双方持续长期的合作利润。
17、 甲方应根据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作出积极努力,特别是得到乙方好颜料超市监管银行的核准,从而配合乙方好颜料超市的发展模式的拓展。
18、 乙方承诺甲方作为好颜料超市入市供应商仓储及装卸的唯一合作单位,但不作为运输及配送的唯一合作单位,乙方及其供应商与采购商有权自行选择运输,但乙方在官方网站为甲方提供推介。
19、 合作双方如需终止合作,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业务调整。此合同期限壹年,从2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合作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物流合作的协议书精选篇5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三润公司及巴瑶香猪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带给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实报实销。
2、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年营业额到达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状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透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状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务必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三条能够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4、被人民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职责;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状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七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务必贴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职责;
第十八条违约职责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职责。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职责。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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