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十五篇)

时间:22-09-30 网友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十五篇)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厂房租赁自20__年XX月1日起至20__年XX月1日止,租期2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明确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110000元)此合同生效。

2.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厂房租赁自20 年XX月1日起至20 年XX月1日止,租期2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明确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110000元)此合同生效。

2.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3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合同内容

一.甲方同意出租位于 车城内 场地 ,面积 亩( ㎡),具体面积以实量为准,供乙方作为建盖汽车4S店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经双方协商,每 年为一期计算(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单列作为一期),第一期租金为 ¥ 元/年/亩(每年每亩 元正),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以上一期租金为基数递增18%,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每年一次支付租金给甲方,具体支 付时间及金额为:

1.第一次支付时间及金额: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支付甲方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租金总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第二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租金总额¥ 元(大写人民币 整);

3.第三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租金总额¥ 元(大写人民币 整);

4.第四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租金总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 元叁角整)。

五.特别约定

1. 年租赁期限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当时地价决定租 赁价格;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 租赁期限可为甲方对租赁用地的剩余使用期限;

六.其它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的合法性,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该场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的相关手续,申报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后一周内将出租的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用水、用电、排污等相关事宜,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遇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导致以上费用变化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汽车市场的公共配套设施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市场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转;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甲方视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可向乙方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7.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场地及新建后的房屋有使用、管理权;

3.乙方应办理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证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4.乙方建盖汽车4S店的设计图纸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设计建盖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抗震、防风、消防、环保排放等要求,建筑物的标高、檐高、坡水、坡向等符合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要求;

5.乙方应对其承租场地内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内的所有财 产物资、人身安全负责,并预先作必要的防范措施及准备。若由于乙方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的自身设计建筑不合理而引发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在合同签订完毕取得场地使用权后 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每延期一天施工需按日支付 ¥ 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半年内仍不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7.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相关的任何内容及信息,否则对导致的损失及影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对租赁场地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来时建,去时留”的原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毁。

二.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月向甲方书面明确提出申请,租赁优先权见第一章第五条的特别约定。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明确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场地、房屋进行转租或将场地、房屋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3.擅自改变场地房屋的结构给甲方造成损失;

4.利用租赁场地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在市场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法经营;

6.逾期十五天以上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管理费。

五.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土地,视为合同提前到期,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国家给予的补偿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和公共设施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已支付甲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分退还乙方。

第四章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违约,除赔偿对方导致的损失外,按照年租金30%支付违约金。

二.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移交场地,每延误壹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正。

三.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如数补交所欠金额,并承担所欠金额50%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未到期,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份,退还乙方,并承担乙方所建房屋折旧残值的等额补偿金。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予补偿。

五.由于乙方泄露本合同及附件相关信息、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相当于当 年租金50%的违约金,造成其他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弥补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章 法律适用于争议解决手段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另拟)及各项市场的规章制度。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明确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 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 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 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六.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 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含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 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八.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产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厂房一栋作为车间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一栋作为生产车间,大约三千多平方米,大棚外8米内及厂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归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四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贰拾玖万八千元整(298000.00元)。

四.付款方法:每年公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所盖建的建筑归甲方所有。(如四年内国家征用乙方所盖建的建筑的赔款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其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再现乙方不变更用电负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须给予保障,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执照、税务证件、安全、消防、排污、环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办理,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所提供的厂房包含公路负责保护和维修。

八.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而给另一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明确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3.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因此,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在乙方获悉甲方场地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场地

1.场地位置:出租的场地位于 厂区内。(具体位置: 厂区内, 侧围墙、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场地面积:场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待双方测量后确认。

3.场地租赁期限:经双方同意,该场地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4.场地现状: 场地为空地。

5.租赁费每年大写:壹拾万元、小写:<100000元>,租赁费按年交纳。第一年租赁费限于 前交清,以后每年租赁费必须于第二个续租年的第一个月内交清。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出资在租赁的场地上建造混凝土搅拌站,并且乙方保证其建造的混凝土搅拌站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应建筑、消防等标准。因乙方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因建筑本身不规范引发的事件、事故与甲方无关。

2.厂房建造期为个月,从乙方进场日起算。超过建造期限,乙方需承担甲方相应的.租金损失。

3.为充分发挥企业利益最大化,乙方保证在其租赁期间只采购甲方生产的水泥用于生产。

4. 门卫人员工资及过磅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三.甲方义务

1.因租赁的场地系政府划拨土地,在场地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甲方有义务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政府动、拆迁、收回土地信息。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供应源。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约定好的建造期内完成搅拌站的建造。

2.乙方有义务维护该租赁场地四至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四至范围内的建筑物。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筑物及围墙倒塌乙方必须负责修缮、维修。

3.乙方拉运混凝土的车辆及人员安全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乙方有义务无条件服从,在约定的期限内撤离场地。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从甲方原有水、电源供应处自行接至搅拌站内,水、电源接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保证接至搅拌站内的供电、供水费用独立核算,并安装水、电表。用电费用由电力部门按规定直接收取,水费按照商业用水价格由甲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甲方不予补偿。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租赁场地及四至范围内建筑物设施损坏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2.在租赁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需对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折价予以补偿。

3.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均不负责,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0.5年,即从20xx年XX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5000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债权债务处理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地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地类型为 , 结构。

二.厂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地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地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明确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地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地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地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地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给乙方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因此,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10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愿意委托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地产咨询服X公司以下列条件租赁出租方(以下简称丙方) 所有的房屋。

一.甲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下列条件租赁:

1.房屋座落: 区 路《 》 室;

2.建筑面积: 平方米;权属: ;用途: ;

3.租赁价格: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年()月请选择并(√)表示确认

4.租赁期限:共计()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意向金的支付及有效期限约定:

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支付元整(人民币/美元),作为租房意向金。本合同自甲方签署之日起2日内为租房考虑期(租房意向考虑期是指:甲方在支付了租房意向金后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确定是否租赁该房),在考虑期内甲方有权明确提出终止委托租赁行为(须以书面形式),并取回租房意向金,如超过考虑期甲方无任何书面异议,则视甲方已完全确定上述租赁行为,从超出考虑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为租房确认期(租房确认期是指:在有效期内当丙方在本合同中签字确认后甲方均表示确认),如超出确认期丙方尚未确认或本合同所列条件不为丙方所接受,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所付之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

三.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及甲方违约约定:

当丙方于确认期内在本合同中签字同意甲方所列租房条件后,则甲方同意将上述意向金自动转为租房定金给丙方。如到时甲方明确提出反悔不租或不按乙方通知的期限前来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丙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甲方:

四.甲方的义务:

在本合同之有效确认期内,丙方同意出租并签字确认后,甲方以丙方签字确认为准之日起5日内,依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丙双方代书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协助甲、丙双方办理产权调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未按上述第五条款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操作的,则乙方应向甲、丙双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按上述月租金的35%,计 。

八.甲方在与丙方成交时,甲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自行缴纳。

九、丙方意见及义务

丙方同意按上述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同意在签字之日起5日内依 房地产咨询服X公司(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十、丙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丙方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丙方违约之约定:

若丙方同意依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在本合同上签字后,有反悔或不按上述约定的5日期限前来签订租赁合同的应视为违约,丙方应双倍返回定金给甲方。甲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丙方:

十二.丙方在与甲方成交时,丙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丙方负责自行缴纳。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0.5年,即从XX年 XX月1 日起至XX年XX月31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5000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场地厂房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场地厂房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 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4 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2.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赁厂房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出租物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江门市 面积约为平方米的厂房场地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定金及交付办法: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2.乙方需交付合同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时无息退还)。该款项乙方已交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中途无故收回租赁物的,视违约论处,甲方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2.如乙方中途无故退出租赁或逾期支付租金的,视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定金,租赁物由甲方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作他用,因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租赁期间开办企业,必须自行办理一切证件并做好安全措施,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因生产经营依法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房产税由甲方交纳,其他因租赁、生产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厂房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的,必须先征求甲方同意,但不得影响租赁物结构安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或中途解除合同的,扩建、改建、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否则视违约论处。

6.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服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甲方,其他补偿归乙方。

7.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日常维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及其费用;如因生产经营过程导致的厂房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其费用,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给第三人。

9.经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可提前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需额外支付3个月租金给对方。

10.期满当日,乙方必须撤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完好交回甲方,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11.期满后乙方需续租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税务部门存一份,见证单位存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登记备案部门:

登记备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愿意将坐落在 市 区 路(街、巷、里、村) 号 层的房产(以下称“租赁物”),建筑面积 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 号)出租给乙方。

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用途仅限于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

3.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采取 租的方式,由 方管理。

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时把租赁物交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物,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物的交付使用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的目前设施及附属设备详见附件。

四.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租赁物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相关税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内第一年租金不变,以后每年递增率为 %,租金调整日为每年的 月 日。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期间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责任、租赁物的设施及相关设备无毁损情形并且乙方已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应无息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4.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 个月租金人民币 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给甲方。以后支付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个月的租金。下期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5.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租金、税金和保证金,乙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

开户行:

帐号: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及通讯的费等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供电增容费:甲方提供的供电总电容为 ,不足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本条所涉及的费用乙方逾期支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要求;

2.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导致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如需出卖上述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纳租金。违约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八.租赁物修缮责任:

1.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不及时修复造成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九、转租、合同变更及归还

1.乙方在承租期间,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与他人全资、合作经营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在租赁期间,确需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提前协商。因当事人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须申请报批的应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明确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十五篇)》相关文档: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3篇)09-03

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3篇)09-03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3篇)09-03

简易活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3篇09-03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参考范文(3篇)09-03

2023场地租赁合同经典版(3篇)09-03

场地租赁合同09-03

关于公司场地租赁合同3篇09-03

2023年场地租赁合同范文(3篇)09-03

场地租赁合同书范本(3篇)09-0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