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产品代理合同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产品代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品代理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 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理区域: 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 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
方提供的20xx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 %,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 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 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 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 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 %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 %给予返利。
4.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5.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 %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 其它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 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2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 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代理产品的合同。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 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 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 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 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 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 授权代理,则不得以 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 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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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
产品代理合同 篇3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 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 术语的意义 如下:
2〃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
3〃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4〃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4〃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 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 ( %)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 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 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 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 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
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 若协商不能解决,在 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 语 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 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1.1 乙方授权甲方在在 地区范围内取得乙方的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代理权。
1.2 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组建销售队伍,营建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销售方法。
2.3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2.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同时,乙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甲方是否有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3.2 乙方为支持甲方开展销售活动,按甲方实际业务量配发甲方宣传资料。
3.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经营证等相关证照及文件。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支持,主要地点在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4.3 甲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同或类似代理,或展示与乙方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或个人的广告和促销材料,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按成交额两倍对甲方处以罚款。
5.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7.1 代理价格表
7.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
8.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产品代理合同 篇5甲方: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30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产品代理合同阅读
甲方: 编 号: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拓展市场,促进商品在市场的流通,提高产品知名度,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各尽权利、义务,严格执行下列协商的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之"xxx"产品,在 的总经销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经销。
二、乙方须具一定的清洁用品销售经验和网络,有专业人员促销,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甲方根据乙方订货计划,保证为乙方按期按品种提供货源。产品质量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保质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运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一切有效证件。
四、 乙方须在本合同执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甲方产品铺进乙方代理区域内80%的清洁保洁公司及清洁保洁用品商店。但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出规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损害甲方及其他经销商利益。否则按零售价两倍处以罚款。
五、乙方在本协议年度内,需完成销售6万元的营业额。如果完成6万元销售额,可获6%现金奖励,每超额1万元增加1%的现金奖励,完成 10万元以上按10%的现金奖励。
六、乙方须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前三个月进货量不低于2万元,并向甲方每周提供库存、发货等资料,并提供甲方所需之市场的铺市情况和相应的市场调查报告。首批进货额不低于1万元。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起五天内,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办理托运,运输费由乙方承担。有关货物破损等事宜,必须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过期甲方不予受理。
八、乙方享受甲方最优惠供货价格,产品价格按出厂价65%折为结算价。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生效。
九、甲乙双方属购销方式,乙方将货款电汇至甲方银行帐户内或将现金直接交到甲方财务部。款到发货。
十、在没有甲方公司盖章专函承诺下,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支取现金,代垫费用和调货,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以上各条之前提下,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再发展经销商。
十二、本协议执行之日起,违约方负责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否则,向珠海市经济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期满后如须续约,须经双方同意。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十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则本合同自动取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6甲 方:
地 址:
开户行:
账 号:
账户名:
乙方: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账户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是由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98投洽会”)主办,XX有限公司建设及运营的投资促进、技术贸易、商务贸易平台。
第二条 甲方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下属子公司,负责提供“XX”服务,并对金牌代理商进行授权和管理。
第三条 “XX金牌分理处”是指符合申请条件,经甲方审核授权,在特定区域负责“XX”服务推广和业务办理的机构。
第四条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XX金牌分理处”,以“XX金牌分理处”的名义负责 “XX”业务在指定范围内的开展。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代理协议。
第二章 业务与服务
第五条 “XX” 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整合“98投洽会”开办十四年来积累的境内外展商和客商资源,在“XX(XX.com)”平台上开设“网上展馆”、“网上展台”,企业以“网上展台”为名片,通过网上展馆、网上展台宣传投资环境、发布招商项目,利用平台提供的网上招商会、网上路演和投促智库等工具进行网络招商,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效率、提升招商工作水平。(详见附件一《产品价格体系表》、附件二《产品套餐价格表》)包括:
一、推广类产品
二、活动类产品
三、信息类产品
四、会员类产品
五、对接类产品
六、增值类产品
第三章 代理内容
第六条 乙方成为甲方的“XX”驻 的区域独家授权代理商(对其他授权代理商有排他性)、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非独家代理商,在 全区内及境外开展“XX”服务的推广,促成客户与甲方签署XX服务协议,协助甲方完成对客户的服务办理和维护客户在服务周期良好使用”XX”的产品服务。乙方的独家代理权对区域内甲方自有代表处不受限,并禁止对各代表处正在跟进项目实施销售(见附件三《区域跟进项目表》)。
第七条 乙方获得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XXX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XX 金牌代理商”金牌和授权书;乙方可在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区域范围内以”XX”的名义开展业务。
第八条 乙方开展代理业务须严格遵守甲方的《”XX”渠道业务和管理规范》(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统一的宣传口径、接受甲方管理等。甲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XX”渠道业务和管理规范》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在XXX网站上对外公布,乙方同意接受该补充或修改,及时到网站查询了解。
第四章 代理期限
第九条 代理有效期为 年,自 起,至 止。代理有效期满后,双方可续签代理协议。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全区内及境外开展 “XX”业务。
二、甲方是XXX的运营主体,负责本产品的制作、开通、运营及技术维护工作。
三、甲方有权制定本产品的价格,本产品价格和内容的制定应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并且若本产品价格和内容需要变动,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认为调整后的本产品价格和内容不适合代理业务的继续发展,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全部或者部分解除本代销协议。
四、甲方负责本产品的日常宣传及物料印刷制作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宣传内容及资料应真实合法。
五、乙方如有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视乙方违约程度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六、甲方有制定和修改与本协议业务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权利。
七、甲方有对乙方的业务行为进行管理、考核、监督、处罚的权利,有权暂停和撤销乙方代理资格,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获得赔偿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收入的义务。
十、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甲方均在XX官网XX.com上公告。
十一、甲方对因业务关系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代理期满或提前解除代理协议时,甲方须按本协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在 全区内开展代理业务的权利。
二、乙方有获取宣传、培训和业务支持的权利。
三、乙方有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取代理收入的权利。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区域和业务范围的约定,不得超越约定区域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更不得以甲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名义开展与 “XX”无关的业务。
五、乙方有严格遵守《”XX”渠道业务和管理规范》、价格策略和结算制度的义务。
六、乙方有按照约定交纳保证金的义务。
七、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须主动向被服务对象明示自己的权利范围,不得误导服务对象,不得夸张或虚假宣传。
八、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代理期满或提前解除代理协议时,乙方须交还授权金牌和授权书原件。
十、乙方在开展业务中与客户产生纠纷的,由乙方处理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一、发生客户要求退费的,乙方须协助甲方妥善处理,最终必须退费的,乙方应将基于该客户取得的全部代理收入及时退还甲方。
十二、乙方有权与甲方签署协议,共同设计“XX”新产品和服务。
十三、乙方负责配合家方对产品进行日常的宣传工作。
第七章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须一次性交纳代理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第八章 业务销售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业务销售收入是乙方代理开展的本协议规定业务的销售收入。
第十四条 业务销售收入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由甲方出具发票或凭证。甲方指定账号如下:
开户行:
账 号:
账户名:
第九章 代理收入
第十五条 代理收入是甲方依据乙方代理使得甲方取得的业务销售收入,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销售佣金。
一、代理收入是按照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二、代理收入公式如下:
代理收入=销售额×30%
其中“销售额”是此业务销售收入的相应服务按结算价汇总的数额(具体产品的结算价格参见《”XX”渠道业务和管理规范》中的“XX相应年度的价格体系表”);
三、结算时间和方式
每月X日为结帐日(如遇节假日结账日顺延),甲乙双方于结帐日结算上月X日至当月X-1日乙方销售本产品的销售总额和代理收入,乙方的代理收入在当月月底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行:
账 号:
账户名:
第十章 协议的终止
第十六条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或《”XX”渠道业务和管理规范》,甲方单方解除协议;
三、本代理协议到期;
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属上述第一款、第三款的,费用结算完毕后,退还剩余保证金;属第二款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属第四款的,保证金退还视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各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及附件《”XX”渠道业务和管理规范》均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正文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协议正文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 方:XX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7经销方(甲方):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授权方(乙方):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帐号:
税号:
甲乙双方为了在 领域进行合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条款产品:指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经销的 等。
二、经销权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乙方授予甲方 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和其它产品的一般经销权。甲方应保证将乙方产品以一种乙方允许的附加值销售给经销区域内的用户。
三、合作内涵?
1.乙方委托甲方为其 产品的代理商,授权甲方可以在法律界定范围内组织对外的经营推广活动。
经营的公司载体为甲方。乙方没有具体的出资义务,不负担任何法人股东意义上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对合作载体负完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尊重乙方在其产品、新技术的专有权,并承担技术扩散的风险责任。如双方合作终止,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技术基础从事开发和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承担对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经销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终止条款,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五、订货和供货
(一)订货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向乙方订购不低于以下数量的产品:
1. 总数量: 套。
2. 总订货金额 万元
(二)供货
1.按照双方签订的产品订购合同,乙方须按时供货给甲方;
2.乙方凭甲方签字的书面通知(传真)和电汇传真,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发货。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特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调整 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 。
4.为保证乙方生产的计划性和供货的及时性, 甲方对批量进货应提前告示乙方。
5.供货周期不超过 天。
6.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 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非运输造成的未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性能指标的产品,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更换。
六、产品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一)价格
1.乙方以双方商定的供货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
2.甲方应以乙方建议的价格销售产品,正常情况下,甲方的零售价不能低于乙方规定零售价的 %。
(二)货款的支付
1.合同中 ,甲方以代理价全款同乙方结算。乙方收到汇款传真件后方组织发货。甲方应以硬件的全款和软件系统全款汇至乙方,乙方收到汇款传真件后组织发货,如甲方不能按订单要求准时支付货款,则应向乙方交纳逾期滞纳金,其金额按每逾期一天,交纳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对于长期拖欠、不付款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
2.乙方原则上不主张甲方占压库存商品,具体情况由甲方自己决定,甲方占压的库存商品因不同时间的价格波动风险,由甲方负担。
3.在当地实施本项目的财物、人事、经营负责人由甲方派出,并由甲方承担管理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维修服务
1.乙方发运的货物应保证合格,质量保证期为 年。
2.由于甲方客户原因的售后维护和软件服务,原则上由甲方负担。乙方以工本价向甲方提供备件。
八、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选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到乙方所在地接受必要的技术培训。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在其所在地为甲方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其最终用户提供使用培训及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
3.硬件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4.用户对软件有新功能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作出安排。
九、市场开拓
1.甲乙双方都有义务为用户讲解或演示乙方的产品,介绍操作和使用的方法。
2.甲方须可能争取乙方认可的展示机会操作和演示乙方的产品,使乙方的产品在市场上取得更加广泛的认同。甲方负责在其经销地区为指定产品打开销路,包括刊登广告、举办展览、发宣传资料等,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宣传资料,并对经过乙方认可的促销活动予以支持。甲方在宣传和服务中,都应积极维护乙方公司信誉。
3.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情况,相互协商,共同提高乙方产品信誉,并采取某些必要的行动来激发市场活力。
4.乙方有权独立的在当地发展二级代理。
十、市场协调
1.甲方不得向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地区销售产品。
2.甲方不得对乙方已有的MRA(重复购买客户)进行联络、报价;在开拓MRA过程中与乙方发生冲突时,应服从乙方的协调。
3.甲方在开展业务时,如与乙方或乙方的其他经销商发生冲突,应服从乙方的协调。
十一、销售奖励如甲方遵守经销合同,严格执行乙方的量价政策,完成承诺的订货量,并按时付清全部货款,乙方给予甲方以下奖励:合同到期时达成率(%)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对应项的提货额*奖励比例
1.乙方给予甲方特别供货价格的项目,可以计入达成额,但不享受以上奖励.
2.奖励的兑现:在新的订货时,以价格减让的方式兑现。
十二、合同的终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一方违约,经对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改正;
2.任何一方破产或产权发生变化;
3.因不可抗力面使合同无法履行。
十三、附属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合同终止,必须以货、款两清为前提,否则各方必须以自有资产和所属公司资产负责清偿,负完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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