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协议书

时间:23-06-25 网友

车位转让协议书


  篇一: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 汽车车位。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大写: 整)。(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一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身份证号: ),购买车位款 元(大写: )
  车位坐落:
  收款人:
  日期:
  篇二:车位转让协议(样板)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
  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
  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
  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
  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乙
  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
  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日 日
  篇三:地下
  地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
  篇四:车位转让协议
  车位转让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拥有的位于--------------号---------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证明该车位的现概况如下:
  该车位的位置:
  该车位的面积:据甲方所缴纳的维修基金显示本车位的面积为平方米。
  该车位的用途:小轿车停放
  该车位的详细状况:甲方于------月--------日与武夷路-----------号------------停车位开发公司(该车位的“车位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向开发公司付清购买该车位全部款项(以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为据),甲方并于--------年-----月--------日在--------------号--------停车位开发公司(陪同下至上海市长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国家税务机关缴税窗口,缴纳了该车位的契税(以甲方所缴纳的契税单为据),然而因该车位的承建商或发展商或国家相关权威部门…..等原因而导致的至今还没办出属于甲方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车位价款
  (1)该停车位的价款为(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
  用,并按物业公司规定金额及时间支付。
  2、乙方购买购买该车位的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前至所属物业公司或管理单位办理好关于转让该车位的转让手续,并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甲方购买该车位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在乙方全额交付上述费用后当日内,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购买的是车位使用权,期限届满日期与该停车位土地出让年限届满日期一致。
  四、权属办理及相关责任
  (1)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及其他因素,在符合办理关于该车位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公司,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签署相关文书。
  (2)乙方在办理“房地产权利证”时,若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签署相关文书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在甲方无不可抗拒力所致不能及时配合的情况下,甲方应在15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该车位的权利转移手续,若甲方因不可抗拒力所致不能及时配合乙方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办理公证委托,委托其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
  (3)上述办理该车位权利转移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及其他因素,该车位自出售之日起,到国家权利机关所认定的土地权利终止止,仍不能办理权属证明的,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该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没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的,每日应当承担该车位转让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该车位价款总额的1倍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乙方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购买该车位价款的,每日应当承担该车位
  转让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该车位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收回该车位。
  (2) 甲方向乙方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后,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
  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六、以上所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所列,若违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但本协议所约定事宜,甲乙双方承诺愿意仍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若因国家相关权利机关认定本协议无效的,甲方应在15日内,将上述转让款项全额退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从该车位自甲方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到本协议认定无效之日止,按照该车位所属物业提供的每年每月租赁均价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管辖人民法院提请起诉。
  八、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协议书包括以下附件:
  1、甲方为权利人的关于本车位的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原件甲方保留。
  2、乙方通过甲方与现国家相关部门所认可的权利人(物业或发展商等)所签订的关于本车位的相关文书(如:同意甲方转让该车位证明或以乙方为权利人的买卖合同或经权利人确认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书及权利人身份证明)。
  3、现甲方提供的拥有本车位的所有证明材料。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五:个人之间地下
  个人之间小区地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小区幢与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本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本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篇六:车位转让协议范本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
  编号:
  转让人:XX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人:
  倾情力作 错过唯有怀念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5119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房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将位于XXXXX主体负一层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和充分了解该地下车位的现状及预期概况,并且同意按照政策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受让该车位使用权,车位使用权年限等同商服房士地使用权年限。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该主体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第一条:该车位的位置为XXXX负一层地下停车场第号车位(大写:第 佰 拾 号),具体使用范围按四周划线和编号为准(车位的具体编号分布图见附图)。
  第二条:本车位转让以“个”为单位计价,转让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以(
  现
  金+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方,本车位转让价款为固定价款,乙方不 得以车位范围的大小或位置差异改变此车位的总价款。该转让价款仅为该车位使用费,车辆管理服务费等事项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第三条:该车位的交付标准:地面为水泥地面找平,负一层做地板漆,天棚为砼现浇板,通道统一安装照明设施及监控设备,乙方现场实际踏勘标准作为交付标准。
  第四条:乙方付清该车位的购买款后,甲方即与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即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在购得车位后,不能改变使用性质,仅限于停放家用小车用途,四周不得超越车位划线,禁止占用公共通道,并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停放。甲方依据本协议仅提供地下车位使用权(不承担停放车辆的看管义务,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约定),乙方应注意地下车位的特性,如遇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应自行将停放车辆及时转移或妥善处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战备时政府需征用该车位作为人防工程无偿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六条:乙方使用该车位期间,禁止改动该地下车位的大小、
  形状、朝向、附属设备、设施或者变更使用用途;禁止损坏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公共设施设备,禁止在该车位四周范围空间内搭建临时或永久性的隔离物、建筑物;不得违反消防、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不得妨碍物业管理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禁止占用公共通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使用和车辆通行及停放;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驾车做到缓行,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车位产权办理约定:该车位只转让车位使用权,甲方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乙方拥有与本小区商服土地使用权相同年限的使用权。若乙方需办理该车位权属转移登记,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乙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按测绘建筑面积55元/m2计,契税按车位成交价款4%计,车位产权转移登记费550元/个,转让手续费按车位成交价款%计,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一年内,由乙方提交车位产权办理申请,并交清相关税费、维修基金和政府部门办理的全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权属转移相关手续),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资料、全部税、费及维修基金后的72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
  第八条:项目中标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为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取得该车位后接受小区的物业管理并按规定与该物业公
  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和缴纳停车服务费。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公证与否同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或终止协议,否则由违约方或解除方向另一方支付该车位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车位编号及位置图(乙方需签字并按手印)
  篇七:个人之间地下
  个人之间某小区地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篇八: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律师强烈推荐)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王荣洲律师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年月日 在/县)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
  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
  (不作累加):
  逾期在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方按照转让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使用。
  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篇九: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十:地下
  篇一:地下
  地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
  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
  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
  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
  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
  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
  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
  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
  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
  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
  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
  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
  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
  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
  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
  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
  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
  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
  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
  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
  收据及相关材料
  篇二: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地下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
  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
  位c区地下 层编号为 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
  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
  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
  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
  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
  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
  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
  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
  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
  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
  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
  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
  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
  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
  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
  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
  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
  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
  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
  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
  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
  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 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
  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
  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
  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
  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
  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
  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
  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
  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
  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
  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
  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
  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
  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
  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
  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
  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
  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
  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
  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
  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
  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
  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地下
  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
  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
  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
  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
  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
  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
  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
  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
  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
  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
  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
  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
  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
  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
  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
  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
  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
  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
  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
  、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
  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
  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
  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
  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
  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
  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
  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
  总价款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
  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
  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
  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
  总价款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
  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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