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协议书1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 。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4、交货期限: 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 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2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银行: 银行
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银行: 银行
户头号码: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 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 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年 月 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 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 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有限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3
甲方(供给方,受托方):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需求方,委托方):
甲方为各系列数字电测仪表专业生产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OEM代加工方式委托甲方,定牌生产各系列数字电测仪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科技有限公司以OEM方式为乙方定牌生产各系列数字电测仪表,按甲乙双方所签订
单(合同)为乙方生产产品。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产品。
2、 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产品网络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 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对产品升级。
4、 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产品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双方进行协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 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产品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OEM加工产品的价格,应低于甲方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及甲方给代理商的销售价格。
6、 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乙方。
7、 甲方不得泄漏乙方让甲方代加工产品的各种信息。
8、 合作期间甲方免费提供各系列代加工产品的成品样机给乙方,若双方解除合作乙方应在1个月内退回给甲方。
9、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
10、甲方应向外界不泄露与乙方的相关合作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产品的OEM加工价格,低于甲方产品对外销售价及给代理商的销售价格。
2、 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 乙方销售过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坏甲方自主品牌产品的经营及品牌宣传等。
4、 乙方可自行设定OEM产品的直接用户价。
5、 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必须尽力推广OEM产品,并及时支付款项。
7、 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其产品,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 甲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2、 所有定牌产品甲方都须获得认证及提供权威机构出示的产品检验报告。
3、 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在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4、 甲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5、 乙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与定牌产 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
6、 甲方生产定牌产品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甲方书面同意。
7、 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24个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甲方应免费给予更换。
第四条 产品交货及运输
1、 合同交货履行地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指定地点。
2、 产品运输使用中铁快运或快递方式由甲方负责承担运费,航空方式则由乙方负责。
3、 乙方收到产品后若有产品质量及发错货等异议,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及时处理或退回有异议的产品。
4、 甲方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延迟损失按合同额每天按1%给予罚款,最高不超过10%。
第五条 OEM代加工产品型号种类——加工型号详见——附件价格表
注:甲方不得销售贴有乙方公司名称、型号、商标等混淆乙方的产品给第三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付款方式如下:款到发货
原则上按以上付款方式执行,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以签订的生产加工合同为准。因甲方质量原因造成的产品退货,甲方应在7天内退还该批退货产品的全部金额给乙方。
第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限期限为两年,在两年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本协议有必要延长,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后延长。也可另签新协议。
第八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法院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页须经签字、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附件
本协议附OEM产品价格表:见OEM代加工协议附件——数显电测仪表价格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代加工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红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加工红枣的品种、重量:
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的红枣品种为: 枣,重量 吨。 枣,重量 吨。
二、委托代加工工作范围、质量标准、费用: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红枣的工作范围为:原料卸车、粗分选(机选)、清洗、烘干、称重、装箱、装车。
(2)代加工红枣质量标准:符合乙方的质量标准要求或按行业通行做法执行。
(3)代加工费用: 元/公斤(按红枣原料进厂时的重量计算),代加工费用不包含纸箱、内膜袋、胶带的费用。乙方如需使用甲方包装材料,按甲方的材料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
三、如乙方使用甲方周转筐拉运红枣,周转筐出厂时,乙方须交押金,每个周转筐20元,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七天内不收费,7天至15天,收取租金2元 /个; 15天至30天,收取租金4元/个; 一个月以上按出售处理,20元/个。
四、乙方委托代加工的红枣,甲方不负责出具检测报告,如果乙方要
检测报告,甲方可以代办送检,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费用结算:乙方在拉运红枣时,须付清甲方加工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委托代加工的红枣,直至乙方付清加工费为止。
六、乙方的红枣在进入甲方加工厂后,乙方应当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对代加工的红枣进行看管、监督,但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为乙方看管人员免费提供食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揽人: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 甲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
(2) 乙方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1) 加工流程中甲方只负责购买原料,乙方负责原料的接收和检验,然后按照聚酯和聚酯浆料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同时包装材料也由乙方自行购买,并制定成品的商标、商号,承担成品的运输等全部事宜;
(2) 加工成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由乙方按照需方要求制定,同时做好在线监测和品质控制,并对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负全部责任;
(3) 加工费按照每次购买原料的成本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核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后,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 联合声明
(1) 甲乙双方仅是协议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 甲乙双方认同本协议为经济协作协议,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限和续签方案
本协议自签订日期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长期合作需每年定期续签。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6
合同编号:YG RY WB 1202-0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扬州易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江阴市仁源劳务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签定合同地点: 扬州易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签定合同时间:2022年2 月10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所做产品中部分部件(QTZ40、QTZ63(5610)、QTZ63A(5210)所有工作平台含护栏)委托乙方加工,现就加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加工内容与费用
1.本协议涉及的一切加工部件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厂外自选场地,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书面要求(另见技术要求附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制作委托加工部件,所需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甲方的完工部件均应按甲方要求按台套捆扎整齐并作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油漆刮伤、防运输变形等)
3.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加工部件均按9100元/吨计算加工费用,重量按甲方图纸表明的重量计算。价格调整按合同签订之日的市场钢材价格为基准,每上下浮动500元/吨,则加工费用相应上下浮动300元/吨。乙方应按每吨部件提供55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额部分开据劳务发票。
二、双方责任权利
1.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结算加工费,每月上半月交付部件的加工费在下月25号支付至乙方账户,每月下半月交付部件的加工费在隔月15号支付至乙方账户,如甲方无故拖欠加工费用,超过 10天以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赔偿,无故不接受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追加费用。
2.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书面要求在甲方厂内验收部件乙方:1.乙方按照甲方生产任务单生产,保证按时交货。
3.乙方严格按图纸工艺生产,保证质量、自觉接受监管与检验,如因乙方制作不当而引发的产品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协议限期
本协议暂定一年,自20某某年 月 日至20某某年 月 日,期满后,若双方有意延长外包加工期限,可另行协商再续签协议。
四、其他约定
1.双方保证共同的利益和长期合作,对于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矛盾,双方应友好协商,对于无法调解的争执,可参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并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2.乙方如因生产进程延误,或因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向甲方作出赔偿。
3.由于战争或自然灾害,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代加工协议书7
委托方: (以下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乙方)
合同签定地:
时间: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制《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规格及工艺要求
(1)类别: 页数:
(2)开本: 尺寸:
(3)纸张: 内页: 封面:
(4)盒套:
(5)贴片:
(5)装订:
二、印制数量及单价
印制数量: 册,单价: 元/套,总计: 元(大写: )。
(备注:以上价格含打样、纸张、印刷、装订、包装费用以及运输到交货地的运输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款的 %即人民币元,余款元,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付清。
四、制作要求
1.甲方提供设计完成的 或光盘,制作由乙方完成。
2.甲方在样张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乙方必须按甲方意见修改。乙方擅自改动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对制版后的改动,属于印刷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于换图、改字等临时变更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担。
4.乙方应提前空运2本样书到甲方。确认后发大货,并随大货提供不少于 %的调换余量。光盘和菲林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结算前发回甲方。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使用甲方资料。
5.标准箱包装,包装箱要规范,要有一定强度,箱内六面加厚度 cm塑料泡沫板,箱体要印上品名、数量、发行单位等。每配内包装袋(要求),按每箱数量放入箱中。
五、质量要求
1.纸张克数、产地,纸张白度、油墨牌号等要真实。
2.印刷色相要统一,准确,明度、清晰度、色饱和度等要达到设计标准。
3.工艺要精细,裱糊要平整、贴实、不变形、不起皱、不掉片、不错页、不缺页、不重页。
4.如出现印制质量,数量短少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退货,数量短少的,每少一本扣全货款的 %,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应赔付甲方一切损失。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无论采取何种运输工具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货物运到,运费由乙方负担。迟到一日,扣除全货款的 %,迟到5日以上 %,10日以上 %,作为甲方补偿, 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验收标准、验收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在交货后日内验收。
异议期限:甲方认为货物不符合合同的,应当在验收后内提出异议。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对合同履行产生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第项方式解决
1.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8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 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9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因生产安排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 产品,乙方同意完全按照甲方要求及供料生产。双方为维护自身权益,经自愿友好协商,就本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细则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产品,加工产品款式品种、标准要求、质量数量、交货期限、原料使用等由甲方提供为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及要求进行代工生产。
2、在每次生产前,甲方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或乙方实际着手试样生产时生效。
3、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违约责任等,订单约定与本合同约定相异的,以订单为准。
4、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合同,符合本合同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
5、订单产品代加工价格确认,由甲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经乙方签字盖章或实际着手试样生产时视为确认。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可就产品代加工价格进行再次协商确认。
7、乙方优先安排工人完成甲方交代之生产任务,作到保质保量保时出货。
8、甲方于订单代工产品验收无碍后与乙方结算该批合格产品的代工费用。
9、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等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
10、本合同期暂为月日到日。具体以甲方通知确定为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生产计划需要,分别下订单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
2、向乙方提供有关代加工产品所需的材料及信息等。包括款式、要求、数量、货期、原材料、模具、图样等。
3、对乙方的代加工行为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提出意见及建议。
4、按照详告乙方的代工标准进行验收产品。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赔偿损失。
5、严守由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乙方相关商业秘密。
6、按时支付代工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每次订单代工的安排。签订单后日内先行试样,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正式生产。
2、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模具、包装物及其他资料等,否则需照价赔偿。
4、节省用料,维持生产原料损耗率在%内。余料及其他资料在该次订单产品验收后,全部退还甲方。
5、代工中出现疑问及时与甲方沟通,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按照甲方的建议及意见进行及时调整。
6、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重新生产或赔偿损失。
7、严守由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相关商业秘密,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生产。
第四条 违约条款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出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为该订单产品总价值的 %。
2、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代工款的,甲方按照未付代工款每日%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3、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合同或加工订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可另行协商。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违约者需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五条 其他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2、本合同包括订单等有关文件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书面补充修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某某月某某 日 年 某某月某某 日
代加工协议书10
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加工产品数量: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某某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之内。
五、费用结算
1、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X 元整,此价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货款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开票交税额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总额货款,交货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20%总额货款。
3、甲方以银行汇款或国库直付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图纸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加工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及行号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X
账 号:某某
行 号:某某
代加工协议书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本站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本站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12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北京通州区乙方厂内 乙方(供方):北京三联亚建筑模板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年某某 月 某某日
第一条:加工物
第二条:产品质量符合双方技术人员认可的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
第三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壹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壹日内答复。最终由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案及加工图。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无
第五条:乙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供货,于年月日开始供货。
第六条:由乙方送货至北京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 负责;由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产品数量、外观质量异议期限:由双方有关人员在乙方厂内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并由甲方填写产品验收单后由乙方出具模板合格证及原材料材质报告单。
第八条:乙方负责首次模板组装时的现场技术指导,保证在接到甲方要求售后服务的书面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1%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车,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搁置时间过长(指车辆到达现场后超过4小时及以上)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产品供齐,货款全部付清,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和实际发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另以设计方案及设计重量清单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北京三联亚建筑模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通州区宋庄辛店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代加工协议书12篇】
《代加工协议书12篇》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