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3-06-17 网友
北京租房合同

北京租房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租房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产权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产权所有位于: 市 县 街 巷 号的门面房屋租赁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说明

1: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后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示相应有效收据凭证。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3: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5号前交上月水电费用,甲方应出示相应水电有效收据凭证。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务押金,在正式入住后 日内将第一月租金人民币 元支付给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头5天内交付。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的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及设备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有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设除外)。

2: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相关手续。

3:甲方保证房屋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补偿。

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费(押金的50%),并清除该商户。

5: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6: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售)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方的,第三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9: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乙方须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若乙方由于个人发展原因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此合同对甲方和第三方继续有效。

1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于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铺,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无需提供其他费用。

13: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或办公,如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合法使用权。

15:乙方按合同内容及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6: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五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非甲方责任的无法正常营业情况下,要待房屋重新装潢完毕后开始营业再计算租金。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缴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违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 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应提供有效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所有复印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房产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 房屋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过境路禾塘角的房屋,底楼店铺和第二层楼共2层,租赁给乙方仅作物流公司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6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三年后增加15%房租,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日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甲乙双方议定房屋租赁费为每月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按月先付款后住用

(二)押金一个月,租赁期满退回乙方,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租赁费的起止时间。

(三)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现金支付第一个月租赁费,以后按每月租赁费到期日前5天一次性现金支付下一个月的租赁费

第四条 : 房屋的使用、维修、建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屋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房屋和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

(二)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安全结构,不得开挖开凿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

(三)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可在房屋内进行装饰和固定资产建设。但装饰或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乙方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办齐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应当办理的证照,并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甲方不负上述责任。

(五)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管理、使用、装修、停租时搬迁拆除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灭失,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损失本身和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水电费、卫生费、政府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停租时吊顶、地板、门窗、墙面装饰、水电、外墙广告箱架等附属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乙方全部损失为止。

(二)在租赁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终止,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为止。

(三)乙方逾期交纳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除补交费用外,每逾期一天,按上述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如逾期支付租赁费,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租赁费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赁费三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第七条 :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3.未按照约定(10天内)付清房屋租赁费;

4.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未按照约定或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7.损坏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恢复原状;

8.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

9.空置房屋;

(三)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完毕。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 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如遇有特殊情况(或红白事)请室内允许甲方方便几天。

(四)1-2楼楼梯共用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 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 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 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 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 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 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租房注意事项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 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燃气)、电话、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 个月以上。

十二、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为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

1.2本租赁物的功能在依法律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行配置,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如乙方以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责令乙方立即搬走。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租金按每两个月¥ 元收缴(不含租赁水费、物业管理费,一切税费由乙方另行缴付),乙方应于上期最后七天内向甲方缴清下期租金。

3.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3租期内电价按1.30元/度计价,水价按3.60元/度计价,实行先用后按月抄表收费(如果电价、水价涨价,则涨多少就升多少计算)。

3.4每月收取¥ 元,作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及其保养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若无特殊意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租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让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期,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进行协商并达成意见一致方可。

4.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一、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 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楼 号一屋一厨门市,使用面积35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租用期限__月。

二、 每月租金 元,乙方第一次付__个月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 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的支付,市内的水、电、煤气、卫生、电话、治安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 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人民币 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 元,如欠费用则由乙方补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 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权利(盖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任何费用)。

六、 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返还已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七、 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七天之后,甲方可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并应补交所有拖欠费用。

八、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1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九、 电表指数:

民用表: 公用表: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十、 退房时,乙方应将承租方的室内(外)恢复原样。

十一、 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已方签字盖章:

年__月__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6

出租方(房东)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房客)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度,电 度,煤气 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两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现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决定,续签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延至计至 年 月 日。

二、此续签合同仅作合同续签用,其它合同条款按原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号:)事项执行(原合同:见附件一)

三、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 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 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水: 吨;电: 度。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道 小区 栋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 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10

租方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币 元,按月交。每月月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乙方于 年 月 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 年 月 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缴纳 年 月 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小区 号楼 层 号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__月 __日至 年 __月 __日,共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内付清( 个月租金), 第二次付款在 年 __ 月 __日前付清( 个月租金),第三次付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__个月租金),若乙方自应交下期房租之日起30天未交租金,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保证金为 元,租赁期满后,若设施无损坏,各项费用无拖欠,按时交房,则保证金退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1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位于

二、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每月/季度/年月初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整月/季度/年的租金。

三、在乙方租赁期内,因乙方住所而产生的水、电、暖气、煤气、电话、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支付欠款。

四、乙方同意提前支付 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终止时作为租金冲抵。

五、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 如甲方转让该房产,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或出借;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改变。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无产权纠纷;乙方因业务需要要求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X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租房合同 篇14

出租方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

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付。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八、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每期租金于起租日 8日前支付下一次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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