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

时间:23-06-16 网友

二手车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1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 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转让日期为:12月21日

  7、出卖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日期: 日期:

  二手车买卖合同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 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x年x月x年 x年x月x年

二手车买卖合同2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合同法》、《担保法》之规定,甲、乙主保证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保证将质量合同、手续齐全的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乙方所购车辆品牌、规格、数量、总价如下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额: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项总金额:合计(大写) (不低于总车价的 %)。

  2、分期付款金额合计: (大写: )。

  3、规定在180天内付清剩余分期款20万元,如有违约扣违约金1万元。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__年__月__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元整;

  三、此车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方承担,期限为 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

  该车于 年 月 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 日。该车强制保险缴至 年 月 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九、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预付定金: 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其他□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车)海关进□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 特约维修站(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 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二手车买卖合同5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年 月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由 承担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__转籍__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 方,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 元,同时 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

  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元。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 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6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年购买,20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5月24日。

  第三条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应于 年__月__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__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 电话

  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 电话

  甲方愿将 车(车号。车型),发动机号 车架号 .以人民币 (大写) ¥(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 年 月 日 时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 承担。

  4:付款方式为

  5: (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签名并按手印)

  乙方:(签名并按手印)

   年__月__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7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行驶证:□有□无年检证明:□有□无购置税完税证明:□有□无养路费交付证明:□有□无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无交强险:□有□无其他相关保险:□有□无附加费发票:□有□无购车原始发票:□有□无质量保证:□有□无

  3、车辆配置燃料: ;排量/缸径: ;缸数: ;发动机功率: ;气囊: ;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有□无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未发生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车辆设定担保情况:□已设定□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方式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日内支付。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定金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9

  卖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买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第二条 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

  买方签名:

   年 月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甲方:乙方:

  住址:身份证:

  邮编:电话:手机:保证人:

  住址:身份证:

  邮编: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合同法》、《担保法》之规定,甲、乙主保证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保证将质量合同、手续齐全的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乙方所购车辆品牌、规格、数量、总价如下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额: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项总金额:合计(大写) (不低于总车价的 %)。

  2、分期付款金额合计: (大写: )。

  3、规定在180天内付清剩余分期款20万元,如有违约扣违约金1万元。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保证人:身份证号:住址:

  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10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

  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11

   (下称卖方)与 (下称买方)就有关 (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协议,于 年__月__日正式订立本合同。

  船级: 。

  建造年份及厂家: 年由 船厂建造。

  悬挂旗帜: 。呼号: 。

  登记号: 。登记地点: 。

  登记吨位: 。

  本合同的条款如下:

  1、船价

  船价为 。

  2、保证金

  为了确保全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 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金额占买价百分之十保证金。该保证金应存入 银行所开立的买卖双方的共同帐户上,如有利息应归买方。开立保证金帐户的费用应由买卖双方均等负担。

  3、付款

  在船舶移交时,上述买价应由 银行以 支付给 银行。

  该买价不负担银行手续费。上述付款不行迟于移交工作已准备就绪及卖方已给予买方书面或电传通知后的三个银行工作日。

  4、船舶检查

  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 (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卖方应在 (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买方在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保证金应立即释放,本合同宣告无效。

  5、交船时间和地点

  船舶应在 进行交接。

  移交时间/解除合同日期: 年__月__日。

  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宣告无效,保证金应立即释放给买方。6。进坞

  为了便于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船级社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 1)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2)。

  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或船级社代表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

  船级社完全满意为止。

  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除非尾轴的抽出(无论损坏与否)、换新或修复系出于船级社的要求,在该情况下,上述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或者船级社有抽出尾轴之要求(无论损坏与否),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船坞费的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在任何其它情况下,上述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船级社引入干船坞的费用和将船舶由干船坞移至交船地的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7。备件/燃料等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主移交给买方。所有备件和备用设备包括备用尾轴和备用螺旋桨,凡是在船舶检查时属于船舶的物品,无论是否曾使用过,是否在船上,都应成为买方的财产。但是,正在订购的备件不包括在内,倘若发生转运费用问题,则转运费用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需要对交船前已经从后备库中取出用于替换的备件包括备用尾轴和备用螺旋桨进行补充,但是,被替换下的物件应成为买方财产。无线电装置、导航设备包括在本售卖中,无须另外付款,只要它们确系卖方财产。

  卖方有权将印有卖方旗帜或名字的陶器、盘子、刀叉餐具、亚麻织品和其它物品拿上岸,只要卖方用没有标记的类似物品替代之。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等不包括在内,卖方不予以补偿。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私人行李包括日用品储藏箱以及下列物品均不包括在本售卖中: 、┅┅等。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

  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买价的支付相同。

  8、文本

  作为对买方支付买价的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合法的船舶售卖让证明书,证明该船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它债务之牵连,经公证机关认可,并由 出具船舶无债务证书。交船时,卖方应注销船舶登记,并向买方提交船舶注销证书、保证金及买价与保证金之差额连同前述第七条的付款将一并交付卖方。

  交船时,卖方应将船上的全部船级证书及全部图纸交给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拥有的其它技术文件迅速交给买方。航海日志应由卖方收存,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力。

  9、债务

  卖方保证在交船时船舶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它债务之牵连。交船前,倘若发生任何有关所售船舶的索赔要求,卖方必须担义务保护买方使其免受由于上述索赔所造成的损失。

  10、税款

  任何与悬挂买方旗帜的船舶之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款、费用以及其它开支应由买方承担;与卖方注销船舶登记有关的类似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11、交船条件

  卖方应对属于船舶一切的物品承担风险和费用直至船舶移交给买方为止,但须以本合同的条款为限。船舶应按其接受检查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

  船舶应按现有船级移交,船级上不得有船级社的批注。交船前,卖方应将其所知的任何有关问题告知船级社。否则,一经船级社获悉,将取消船级或在船级上另加批注。

  12、船名与标记

  船舶移交时,买方应负责更换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买方违约责任

  倘若买方未能按前述规定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和涉及的

  全部费用及其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提出索赔。

  倘若买方未能按前述规定支付买价,卖方有权取消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收入应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卖方的损失,卖方则有权继续要求对其损失和费用及其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进行赔偿。

  14。卖方违约责任

  倘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将一切属于船舶的物品移交给买方,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全部保证金包括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应退还给买方。卖方应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将一切属于船舶的物品移交给买方而给买方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如果证实确系卖方过失所致。

  15、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上如发生纠纷,则应在 按 (国)3)的有关法律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

  倘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4)指派。

  倘若一仲裁人拒绝受理或不能履行其职责,则其指派方应另行指派一名仲裁人替代之。倘若一方在另一方指派仲裁人后两周内仍未指派出仲裁人(无论是初始仲裁人还是替代仲裁人),且指派方已向未指派方发出了有关提醒指派仲裁人的信函、电报或电传,则在指派方的请求下,指派第三名仲裁人的一方也应代表未指派方指派一名仲裁人。 仲裁法庭的仲裁为终结仲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必要时,该仲裁可与法院的判决一样,由法院和其它主管当局强制执行。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甲方:乙方:日期:

二手车买卖合同12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出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了解并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车款与其他费用的数额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本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合同签章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五、本合同有关条款下均有空白项,供双方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签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20%)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 方(做好签收手续),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 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 元(大写 元),同时 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 (现金/转帐)。

  (五)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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