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就设立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2、经营范围: 。
二、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方式
1、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为: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元。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 出资。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 币出资。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 出资。
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设立
1、各股东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2、股东的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4、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
1、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项指涉及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外担保、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营销策略;
(2)对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协议作出决议;
(3)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任;
(4)其他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由丙方担任公司的执行总经理,乙方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据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 两方共同委派会计,由 方委派出纳,共同管理公司的财务。
4、甲乙双方同意按月结算经营所得,公司财务人员应定期向股东会提交结算的相关财务资料。
五、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股权转让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以公司的章程为准,如公司章程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 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2、乙方以 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乙方给予甲方( 元整)作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 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 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 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 月告知甲方并经甲,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 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四)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丁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戊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作为共同发起人参与 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戊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拟发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后的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创造的利润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所有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具体经营、财务的股东有义务向所有投资人公开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共同投资建立的公司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某个投资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余投资人按照协商给予赔偿。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抵押;
(3)更换事务执行人。
(4)因故退伙的。
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需有正当理由,并在其余投资人全体同意方可退出;
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合作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3、退出后以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并在3个月之内予以付清。如情况特殊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方可以全体投资人商定的形式返还退伙投资人;退出时距离本协议签署之日未满一年的只返还退出投资人百分之80比例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4、各共同投资人未履行应尽义务的,消极怠慢共同投资的公司事务的,经全体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可按退伙(退出)处理。退出时返还退出投资人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5、各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6、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7.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发起建立之日起(本协议签署之日)一年内,不得转让、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建立公司行为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4、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果逾期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戊方(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五)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加(暂定名,以下简称“”)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规划,并认可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和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参加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乙方。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当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谨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含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发生的孳息,并依照本协议相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讲演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发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发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需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 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六)
甲方:风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注册成立的风赋健康科技职责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投资出资:乙方出资 (大写: )乙方占股份总额的 %。
自本协议正式生效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投资款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确认收到该款起 日内完成公司相关财务事宜。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户名:帐号: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占股份总额的比例加入董事会,分享投资的利润。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承当职责,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当职责。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于风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谨代表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含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发生的孳息,并依照本协议相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讲演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发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发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需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第六条违约职责
为保障本协议的现实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许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职责。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弥补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风赋健康科技职责有限公司监事执一份(以示监督双方履行职责和义务)。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七)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谨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职责公司
2、住
3、法定谨代表人:
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5、经营范围: 。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职责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资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当相应的违约职责。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坚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措施。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含: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次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规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规划安排。
五、资金、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存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当.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次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净利润的100%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革为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革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当主要职责。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次人债务(包含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了让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当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局部的60%将依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依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革登记事宜.
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否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当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加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职责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职责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当赔偿职责.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当赔偿职责、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职责.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弥补协议、弥补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和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八)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九)
门,年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乙方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入股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其入股资金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及义务。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所有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0万元
(1)甲方以认缴货币额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认缴货币额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狠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日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司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艰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于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上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子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十)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 %)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 %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 %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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