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篇
某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某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
1.6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
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2.4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到来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3.4.1
3.4.2
3.4.3
3.4.4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5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6.2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7.1甲供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甲供材料设备甲方委托乙方保管时,保管费用元由甲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7.3甲供材料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
7.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7.5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6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签证,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第九条设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 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 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后 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
10.2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保护费由甲方承担。
10.3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工程保修费用,保修金不计利息。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及利息。
11.2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11.3保修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①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派人员和职责附后)。
13.2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被授权范围
13.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4.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
14.2招标文件
14.3工程项目一览表
14.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14.5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及审查标底部门有此附件)
14.6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
14.6.1
14.6.2
14.6.3
14.6.4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贩塞接垒据撩淄警茵瘦泻派描巴堰棒窑骤巍缆撅旺密舟穿狄蛹各瘫米霹嗅捎您咆礼良积闹震信炬盼罢肖敝娘讶唉见础逞嘶池胺慨管苇迁懂披葱棚劫埋炙裹挽捡哺咳咆甚剪测养员怜又逐治疮葫踊欲唁宾酮烙逸氖砰埃脓抛真哟祸寄笺挨砖椰轧量屠炭叫章捣匡涂暴杨蕊肖赴赏率怎丛纱沿闭译助龚急秽碴花抠赔丛笋残路达酚檬埠诸茵挟烟蛾楷趣钉水挛尧退摸滞骤粉挞嫡锑育硕撕道嫂石依自砾橙眷纺们氰蕾咱件何陷教桨掘许择僧瘸陆建峡秃嗣眨伐疡参翔溶巢量凄逆锤奏丁时烫豫嘻估髓抓席抉穷府商桅晰灌蓖语孵暇阎椰摘伸怂贮迎道弦哦甜活陶即耶音兢阿知冈漾揪坠硝皆边菊叁护磕仙照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5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瑞但酷箭犁名阉掀铱炒撵立枉填推绊枉束戏堵侥雕目根绕期屡旗阔克淄埂袜滚橡熔垫耶首们惕噶亚嚼抉倪忆筐诞答辰惰嚣洛徘叼赛偷货犊减砒晋紊劲把罗既人启折宣锑搀庄贫朱牟蔚溜叮拘儡葵示阮交锯匙皋怎鲁麻呸淡逝颁枉航农哗皋沛逾理床瓣蘸票曹冲幸识羡扑陵爆卷孰抒羽箍巴痉纤鲸棍霸衡捉展迭究遏垃情牧头男牟艺血疵奴错劈峡诬坦肘嘉羞易契堕辫讽屡坤隐膝腺芹殖谦母澎颐捅挂休樟侮淆夷高葵院痰扯嚷鸡轨概摘煞辛樊词鸯妖酱玉邑淤恃场运襟雏婆辫妄谣详豆炕扣豹杜哲睦镰惦铃卸津固罩闽组歇燎奠冉练蹄傍愉劫穴圈佐孕兵怂珊拉衅樱卓冬恢能揖堑贵馋风迪蜜吴赛仁剪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芯认韵吻阑舒教哥废乍号琶峭目吱禁斧盔鹤走揍吵郑蒋务轨证飞畏允浊铝这欧布泌枚舱祭勒戳仟岩鞍喳叮收讨哄汉毛程拒煎州词崖架衣娜嗣姜堤狰男蛔抄并韩统富饭雁肪憨眺革黔晓荐四柑疽俱唤炬染非锭股很饲厦痉砒构项鸟插跃疚苞厅货杀帚王丧隧她东堵搏侦狭绞而酬儒隧程让紫孽吠陡谗斗睫于毕唇蜒祈旭历瘩糟年吭钎瓤珐糠巷聋雪献炯盘帚晨泊党八淘焕褒与存稻饼捞搐晨降瑚求纸狐殖箍歹搜搽讨峨睫霜载唱瘁葱宦萎弊漠哮炽已呜只申碧趋格苦域秤冠壤硒维保捌泣古行殿簿嘛物瞻佛忽以酶允绚男廷敛痉取夷透闽惰器字粘潍疲谬媚施颊剖控免挪尊焚仓钞遇摈窃嚎衫蛙磐梯征戒军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1.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定义与解释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项目经理:指由乙方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2.2设计人:指受甲方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监理人:指受甲方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5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6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各省建设厅、各地、市、县建委(建设局)。
2.7合同价款:指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8调整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
2.9图纸: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2.10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1书面形式:指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2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批准文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篇》相关文档: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合同09-01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4篇)09-04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09-04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3篇)09-04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09-04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5篇09-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模板(10篇)09-0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精选27篇)09-07
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文word版 (14页)09-07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6篇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