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本2
发包方(甲方):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哈你运动馆
1.2 工程地点:不等区域,具体门店地点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1.3 合同期限: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合作方式:在本合同工程区域和合同期限内,甲方可将其新增门店装饰装修工程和合同期限前已有门店店面新形象改造装修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储备富有施工经验的工程专班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开工指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任一单店工程。
1.5 单店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拆除工程、电器安装、门头改造、墙体改造、隔断墙、地砖、吊顶安装,顶面、墙面装饰、门、储物柜打造、柜台拼装、标识宣传品安装、清洁工程,搬运工程、门店新形象升级改造工程等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1.6 单店工程承包方式:
1.6.1 乙方包工包料,即除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乙方负责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工和其他材料。
1.6.2 工程固定单价,即甲方交付给乙方承包的每一门店的工程总价款均统一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计算。
如因装修建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请求变更部分项目单价的,应向甲方提出变更的申请,甲方同意后,按变更后的单价执行,但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
者在每一门店工程开工至复检合格前,据以计算该门店工程的所列单价不得进行调整。
第二条 工期
2.1 开工时间: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2.2 单店工程工期: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第三条 甲方的工作
甲方将门店工程交付给乙方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3.1 开工前一天,将门店钥匙交付给乙方。
3.2 开工当天12时之前,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给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导乙方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甲方可对设计图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遵照修改意见施工。
3.3 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路三通。
3.4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不包括设计变更)。
3.5 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复检,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4.1 提供的人工应具备相应的装修、装饰技能。
4.2 乙方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采购材料设备,保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或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4.3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房屋装修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噪音控制等等。
4.4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装饰装修设计图”或者不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施工手册》施工。
4.5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4.6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或甲方协助房主
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7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并负责维修施工中使用的照明、围栏和警示牌等。
4.8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规定,工程竣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保证在工程交付时门店内的上、下水管道畅通、卫生间清洁。
4.9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10 本合同期内,每月的10号和25号向甲方汇报正在施工的工程情况,与甲方商讨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4.11 工程竣工后,店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因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12 新店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保护。老店的门店新形象改造升级工程中撤换下的标准件在未由甲方回收前,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乙方应及时自费弥补上述损坏,保证工程质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保证工期不受延迟,否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弥补上述损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误期违约责任。
4.13 及时报请甲方组织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遵照甲方意见及时整改,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14 竣工验收完成当天,乙方应负责将施工队及时退场。
4.15 本合同《施工手册》中所列的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特别说明
5.1 乙方作为施工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5.2 乙方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3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提供的人工在施工过程中侵害他人权益,或者遭受他人侵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工程质量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某某)的国家标准及甲方《工程验收单》的要求为准,室内环境达标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准。
6.2 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全部工程完工时,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门店经营满一个月时,甲、乙双方应对门店进行复检。各种验收和复检均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对验收或复检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3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七条 工程延期
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注:乙方人员罢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等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迟的,工期顺延,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顺延的时间,乙方不承担误期的违约责任。
7.2 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甲方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误工费。
7.3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第2.2条约定时间实现竣工验收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缓慢、验收不合格等等,工期不顺延,视为乙方误期,乙方应按本合同第7.4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和赔偿金。
7.4 误期的违约责任
7.4.1 乙方不能按时竣工的,除本合同第7.1条约定外,每延迟一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如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当天17时前乙方仍不能竣工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当天17时之前发生的误期违约金不再支付。
7.4.2 鉴于每一门店工程工期届满的次日为甲方开业时间,如乙方在工期届满后仍不能竣工,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并正常开业的,除本合同第7.1条约定外,乙方应按延误期间内该门店应交纳的租金和甲方在相同/附近地段其他门店的经营收益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工程款的结算
8.1 工程总价款的核算:根据验收时所确定的实际施工量,按照《预算表》所列各项目单价计算工程总价款。乙方不得在《预算表》所列项目以外向甲方主张任何名目的费用。
8.2 工程价款的支付
8.2.1 每个单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8.3 质量保证金:
8.3.1 质量保证金的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
8.3.2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本合同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50%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2年时,应乙方通知,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因乙方怠于或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证金不返还,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发生的维修费用。
第九条 保修责任
9.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证书》及《工程保修单》,负责对本合同第1.5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保修。
9.2 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例如卫生间、外墙面等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3年。
9.3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保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所发生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的,可向乙方追偿。
9.4 每次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和整改适用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装修合同范本3
甲方(发包方):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结构型式: 。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
(1)食堂餐厅及后厨内部地面、墙面、吊顶工程;
(2)水电改造工程;
(3)门窗工程;
(4)灯具及其他工程等。
2、施工项目以预算为标准(预算之外发生的项目另计)。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此项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拆除工程完工后支付 % 工程款,即 元(人民币)。
(2)水、电、墙、地面等中间工程完工后支付 %工程款,即 元(人民币)。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款,即 元(人民币)。
(4)审计结束后支付 %工程款,即 元(人民币)。
(5)剩余 元(人民币)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12个月之内支付。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合同工期承包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确保。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重大设计变更或甲方付款延迟等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用,工期延误罚款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若乙方无故拖延超过合同工期的1/3,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五、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6、负责协调城管与环卫,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7、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期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延长工期。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民用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本4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建筑物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乙方为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为装饰装修一级,证书编号:00.
2、 装修施工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3、 工程名称:新大都大酒店装饰装修工程。
4、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建筑面积32800平方米。
5、 装饰施工内容:外墙干挂理石、大厅进口大理石饰面、地下一、二层墙地面理石、天棚吊顶、给排水安装、卫生间墙地砖、屋面防水、双玻55平开内倒断桥铝窗户、大厅铜门安装、楼梯道进口大理石安装、白钢玻璃扶手等全部装饰工程(电气、消防、安装电梯除外)。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工期:20某某年3月6日开工至20某某年4月30日前竣工。
8、 总价款:暂定¥29,00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暂定叁仟贰佰万元整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等,变更部分的工程款应另行计算。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本工程不采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的规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检验,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本工程由乙方设计,向甲方提供水、暖、电、土建、结构、效果图各专业一份,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验收合格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待乙方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尾款。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价款确认,本工程采用预算加签证,预算编制采用20某某年辽宁省装饰定额,结合施工当月的地方网刊找差。
2、 除乙方已报预算价格外,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增加工程项目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时,甲方应先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50%价款给乙方,剩余50%待工程施工结束时付给以乙方; 增加工程项目造价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时,甲方应在乙方施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增加部分的造价给乙方。
3、 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4、工程款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 剩余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2、 乙方在施工前检查水、电、楼(地)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双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或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和返工。经过修理和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强制性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0.1%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本5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__
账号: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面积:
施工费用单价: 元/平米 总金额: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毛坯墙用界面剂做表面处理;
(2)美巢108胶,水泥抹平两遍并打磨;
(3)滚刷1遍底漆,两遍面漆;
1.3工程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部分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准备好现场;
2.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三条 质量验收标准
3.1
工程验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逐层验收,最后由甲、乙方共同验收;
3.2 质量保证:工程保质期为3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总金额的20%作为备料款;
4.2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再付总金额的50%工程款;
4.3 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5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协议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负;
5.2 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5.3 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继续施工,并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出现争议,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
6.3 甲、乙方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双方执行完本合同条款且无争议,或者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自行终止;
7.2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府指令,天灾)双方均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本6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本7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工程项目: 。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总计: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 。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剩余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 份。
甲方(业主):
乙方(承接):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本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住房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计某某某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3)
发包方: 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墙面部分: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部分: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三)厨: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贴瓷砖,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地面部分:贴地板砖,墙面部分:贴墙砖,天棚部分: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装修合同范本(15篇)》相关文档:
中介租房合同范本(4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1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09-01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09-01
简单车辆租赁合同范本4篇09-01
车辆租赁合同范本简单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3篇09-01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范本3篇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