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入股协议 第1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乙方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拟入股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其入股资金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及义务。
二、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所有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0万元
(1)甲方以认缴货币额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认缴货币额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狠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日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司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艰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于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 协议的解除或终上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子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2篇
甲方(公司):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要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计一年。
二、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2万元,计2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50万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1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101股,乙方占2股。
四、分红:
①每月15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1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xx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2、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3、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 签约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3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下投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 注册投资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投资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三、经营范围: 。
四、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以上投资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 一个年度 进行财务结算,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或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并按比例分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七、退 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资人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合股人并经合股人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损失,由退股人承担。
八、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代表股东行使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及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管理事务;
(4)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九、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十、股东权利和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6、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清偿自己的债务,其他股东亦无义务清偿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共同投资的任何一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按承诺的投资比例给予相应的赔偿;若 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其他共同投资方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共同投资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 方签字后生效,每人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4篇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与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5%;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5%;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运营管理进行必要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职责。
4、甲方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
(2)决定公司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与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与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与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6%,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第三方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与承担股东权利与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6%将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与承担本协议下股东权利与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七、协议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须向公司与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2XX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XX年月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5篇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
(2)乙方出资 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万元:
(1)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 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规定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利润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 %)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若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才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 %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6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相互信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共同发展的目的。且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合作成立巴黎国际婚纱摄影万年XX,入股期间必须在巴黎国际婚纱摄影万年XX或集团店担任相应职位,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就合伙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入股经济实体名称:巴黎国际婚纱摄影部
第二条经营范围:摄影、礼服出租、婚庆礼仪xxx服务
第三条经营地址:江西省万年县
第四条入股方式、出资金额和占股比例: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总股份的 %。
二、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总股份的 %。
三、本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本装修经营期间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入股人的出资均为婚纱摄影店财产,各入股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乙方为干股(不参与店里的管理与经营,不在店内担任任何职务可提供有助店里发展建议。是否采纳由店里管理者定。并协助店长杨XX处理好店里一些外围社会事务。)
第五条巴黎国际婚纱摄影万年XX,在装修经营期间所欠债务,由店里统一承担。
第六条收益及责任:
一、巴黎国际婚纱摄影万年XX在经营期间所有事物由店长杨XX管理负责。各位股东必须遵守店内规章制度,服从配合店长工作安排,不在职股东及家属不得干涉所有店务管理。其它不在职股东应该全力通过关系协助店长处理外围事物,(如:城管,物业,广告等)
二、本公司经营期间各股东盈亏自负。
三、各位股东每日可以查帐。本公司每月可按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股东缺席视为弃权,其它工作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召开。
四、如果以后有入股人辞去巴黎国际婚纱摄影万年XX相应职位并另谋发展,自其离开之日起,离开的`入股人应向其他入股人提供相应人员担任其职务并须所有入股人书面同样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若未经60%持股人同意擅自决定者,处以3000元/月的处罚。其它不在职股东应该全力通过关系协助店长处理外围事物,(如:城管,物业,广告等)
第七条再投资比例及损益承担方式:
一、再投资比例:因经营需要再扩大投资,各入股人按现有占股比增加投资;如发展需要扩大经营需经60%持股人同意方可生效。
二、全体入股人均按投资占股比例分离收益及承担风险。
第八条入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入股人的权利:
1、入股人享有共同发展的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60%的股份持有人同意:
2、经营所得利润占股比例分配;经营所负债务按占股比例承担。
二、入投人的义务:
1、共同维护入股企业财产的统一。
2、承担入股企业经营的风险。
3、应全力辅助店长,不能干扰店长的店务管理。
4、为公司工源节流尽心尽责。
5、为入股人争取最大利益。
第九条入股企业终止和入股企业转让。
一、因以下情况入股企业终止:
1、全体入股人同意终止入股企业的。
2、入股企业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导致入股解散的其他原因的。
二、入股企业转让:
1、入股企业转让以竞拍方式进行,竞拍人原则只能入股人;
2、竞拍所得资金按各入股人占股份比例分配。
3、未经全体入股人一致书面同意,不可对外招标竞拍,否则视竞拍无效。
第十条退股与出资转让:
一、任何一方要求退股必须在三个月前告知其他入股人,原则上在入股企业效益不好时不得要求退股,但全体入股人同意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自合同签订日算未满3年者原则上不允许退股或转让,如60%的股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除外,如未经60%的股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擅自离开满一个月,公司有权将当事人所持股份没收,所没收股份由在职股东平均分配当事人所占股份。
三、退股人股份只能转让给内部入股人,未经60%股人书面同意股份不得转让内部入股以外的第三人,否则按其入股的比例承担所造成的损益。
四、退股人股分按每年15%的折旧
第十一条财务问题处理:
一、如果一入股第二次查处有财务问题,除责任人股人应退回所侵占、挪用的资产并承担由此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其他入股人有权强制要求责任入股人退股,其全部股份按入股金的50%转让给其他入股人,若责任人股人不同意退股并转让股份的,其他入股人有权按责任入股人自动退股处理,不退还责任入股人入股金并不予分配任何利润。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一、如发生入股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职期未满三年退股者,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的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1/2时,按当时入股金额的1/2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2计算。C、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时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各投股份比例退还。
二、入股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店长的调动以及公司安排的事项。
三、入股人不得以股东的身份在其担任职位的职务越权干涉比其职位高的人员,否则视为故意扰乱公司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禁止事项:
一、禁止入股人从事损害入股企业经营利益的行为;
二、禁止入股人及其家属未在持有60%股权人授权下,私自干预入股企业的店务管理。
三、禁止入股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否则由此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身承担,入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入股人自驾私家车从事入股企业经营行为的,应注意交通安全,否则造成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和赔偿由入股人承担,与入股企业无关。
五、严禁入股人使用公司车辆用作私用,否则因驾车造成的一切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和赔偿由入股人承担,与入股企业无关。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全体入股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入股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入股人签名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7篇
甲方:
乙方: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兹有合伙投资人
甲方: 出资万元,乙方: 出资万,共筹资金万元。并由甲方的名义投资注册,该公司共投资万元。投资后甲方占该公司%的股份,乙方占该公司%的股份。经其他股东同意,甲方为该公司的正式股东。
二、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该公司、共担该公司投资风险、共负盈亏,投资过程中的盈亏,按投资股份分摊。
三、根据公司的股东协议和章程,甲方获该公司的分红或所得各项利益,甲方须依照股份额及时与乙方分配。
四、甲方应将该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运作状况告知乙方。
五、股权转让,需甲乙双方同意,不可单方面转让股权,如果单方面转让,接收方接受股权无效。因股权转让所获收益,也按股份份额分配。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投资公司备存一份,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受其约束。违约者承担违约法律责任。如果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经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只接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东入股协议 第8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本出资的形式入股乙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万元作为资本资产入股乙方。
第二条 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
乙方的经营状况:
乙方的资产状况: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乙方专利技术(sdf污泥合成燃料)的总价值人民币为 万元。
在甲方资本入股后,取得乙方百分之 的股份,剩余百分之 的'股份由乙方现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
第四条 甲方资本入股乙方后,获得该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制造权,该设备制造权必须是甲方所独有的。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 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乙方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乙方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出资,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
2、甲方按照协议享有依靠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生产制造权。
3、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支付形式以 支付。
4、甲方作为股东有义务负责开展业务,扩展市场。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现有股东按照在甲方入股后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sdf污泥合成燃料专利技术及设备制造技术,为甲方的生产制造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3、乙方保证其对现有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实施中,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以其在本协议签订前的自有资产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现有股东在任股东期间和离开后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乙方及乙方现有股东不得将其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现有股东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的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现有股东确因特殊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运作资金与乙方负责技术研发,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保证公司整体运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及其现有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给甲方以及公司造成损失的,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构成对甲方侵权的,甲方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 追究责任,同时甲方有依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其股东权益的权利。
2、乙方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依法注资后,与该专利技术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属于甲乙双方共有。
第十二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乙方现有股东各持 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股东入股协议 第9篇
甲方(隐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隐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丙方(显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约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成立xxx公司,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其中甲方以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 %,乙方以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占投资比例的 %,丙方出资额 元,占投资比例的 %。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以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的全部注册资金由三方实际共同出资。甲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 。乙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 。丙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乙丙三方,公司成立后,甲乙丙三方方不得抽逃资金,逃避法律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丙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甲乙双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但享有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享有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须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丙方除向甲乙双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乙双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若公司需要吸纳其它股东,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乙双方股东身份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得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均享有公司收益权。即甲乙丙三方均享有公司纯利润的30%的收益权,余下公司纯利润的10%作为公司发展寄存基金。
第六条:若公司担保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均需要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才能对甲乙丙产生约束力,非经一方签字认可的,未签字的股东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丙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甲乙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第九条:丙方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利益的活动,否则,丙方除向甲乙双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乙方或者丙方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承担被继承人的收益权并本协议中相应义务,但成为股东资格须要由余下成员书面同意才能取得股东资格。
第十一条:如在存续期间增资扩股、配股权,作为丙方负有向甲乙双方告知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任何问题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如甲乙双方在xx存续期间要求转为显名股东,则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乙双方的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由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司保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xx年x月xx日
股东入股协议 第10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本出资的形式入股乙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万元作为资本资产入股乙方。
第二条 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
乙方的经营状况:
乙方的资产状况: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乙方专利技术(sdf污泥合成燃料)的总价值人民币为 万元。
在甲方资本入股后,取得乙方百分之 的股份,剩余百分之 的股份由乙方现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
第四条 甲方资本入股乙方后,获得该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制造权,该设备制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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