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店转让合同通用
汽修店转让合同通用
甲方(出让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汽修店(以下简称“转让店”)全部权利及装修、库存、器材等一切有关财产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格
本次转让价格为 (大写:人民币)整,乙方应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格汇入甲方账户。
第三条:承继义务
乙方承继转让店的一切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现有债务、赔偿责任、劳动人事等所有权利和义务。如有三方权利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乙方承担所有相关的责任。
第四条:产权过户及手续办理
1. 甲方应将转让店的相关产权进行过户,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过户费用。
2. 甲方应将转让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移交给乙方,并向相关部门完成变更手续。
3. 乙方应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开业手续。
第五条:保密
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商业机密、财务信息、人事资料等,均为甲方或转让店的机密信息,乙方应当妥善保密,并避免任何形式的泄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未履行过户、移交财物等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无法完成合同履行,双方均应对方提出书面解释,并合理协商处理方式,同时承担相关的不可抗力风险和责任。
第七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争议应在解决方案达成之前协商解决。
2. 在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以选择提交相关的仲裁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与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备案机构为 (约定为工商部门或者其他备案机构),合同备案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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