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例8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揽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官方、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亲善协商,就土地承揽事宜达成一致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约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著 年 月 日终了。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 亩(平方米)。
五、支付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就是甲、乙双方在全然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严禁以任何借口偿付,否则,单方偿付给乙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分担。
八、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缩写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揽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揽经营权事宜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坐落于的集体土地总计亩转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作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
二、土地的性质及现状
该土地甲方的集体用地,并无抵押、并无债权债务关系,就是荒山坡地和坑地。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栽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四、承揽期限
承包期为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至界限: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承揽价款及缴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伍佰元(¥.00/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五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时间为合同订立之日,以后每年在租金到期前十天一次性支付完毕下五年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展开监督,确保土地按照合约签订合同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
承揽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帮助乙方展开农业产业研发、宣传、应用领域。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拥有承揽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约签订合同修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乙方严禁用获得承揽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乙方的经营使用权可以转包、继承或者与他人合作,但须经甲方同意。若转包或继承还须转包方或继承方与甲方重签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签订合同的期限足额缴付租金。例如乙方逾期30日未缴付租金,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谓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缩写乙方)
为了继续深入农村改革,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过村民(组)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 发包给乙方承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揽面积及四址范围
承包面积 亩,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揽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揽金额及退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间:
1、每年每亩上缴 元,计 元;
2、每年每亩水资源费上交村 元,计 元。
退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后承揽”的原则。第一年的承揽金在协议签定时全部支付利息,第二年的承揽金于前一年的 月 日前支付利息,以后每年依次以此类推。
四、甲方责任
五、乙方责任
1、在承包期间,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风险自负的原则,自觉履行规定义务,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
2、承揽期间,未经水利部门勘测同意,乙方严禁擅自改变水利设施;
六、相关事项
在承揽期间,乙方在顺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前提下,征地费用归属于甲方所有,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例如突遇国家政策变化,当本协议与政策出现相冲突时,一切以上级政策为依据。
九、违约责任
在合约期间,例如存有一方偿付,由违约方缴付违约金 元, 方有权 。
十、未经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土地承揽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湟中县李家山镇金跃村民委员会
乙方:金跃村村民马玉财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出租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缴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出租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出租期间出租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具有,甲方不再具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出租期间,甲方例如将租赁财产所有权迁移给第三方(包含充公)必须征询乙方的同意,否则予以房主或迁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届满及充公签订合同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出租期间,例如乙方没能充公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出租届满前三个月,例如双方愿缩短租赁期,应当再次签订合同,例如乙方不再采用甲方财产,乙方所资金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化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出租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预乙方地,乙方严禁发生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就可以就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化解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签订合同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足,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元)的管理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揽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获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揽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一致如下协议,特立此合约:
一、甲方将位于东齐9—10社边界,南齐公路坎下,西齐半边街村1组吴家沟为界,北齐嘉陵江。
二、乙方承揽后,承揽使用期五十年维持不变,即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中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凭以现金支付,支付时间以每年的一月一日, 年租金为 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为 元整, 年至 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万元整。
四、乙方承揽荒滩后应当积极主动环境治理,可以用作养殖和种植业,严禁用作其他用途。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依法享有继承权,转包,参股合伙权。
六、甲方必须认同乙方所承揽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对荒山的研发环境治理成果全部归属于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的人畜禽严禁残害乙方所经营的任何植物及财产物质设备。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例如在承揽期限内突遇国家建设或展开其它研发建设须要征用土地时,应当首先从征地款中确保向乙方缴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职责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例如因作价款出现分歧,协商未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普遍认可的中介机构展开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存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土地联产承包合约
订立合同双方:
县 公社(乡) 大队(村) 生产队,以下缩写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晰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探讨同意和甲乙双方充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转包给乙方,该土地坐落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亩,二等地 亩,三等地 亩,四等地 亩,……。承揽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严禁交易,租赁,荒凉,不许转回并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揽时间共 年,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至一九 年
月 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顺利完成上级下发的栽种计划,在顺利完成栽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同意栽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 斤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 。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 元,公益金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一般会实行列表形式,见到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例如遇生(无法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死去、娶、嫁给,承揽土地通常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分担的义务。乙方例如因劳动力增加,无法稳步承揽土地,又无人愿转承揽时,可以向甲方明确提出归还承揽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自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分担的义务适当增加或免去。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作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当及时按承揽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置外,有权归还乙方承揽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例如不及时拨出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当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还违约金,并应当如数退还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承揽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免去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公社(乡) 大队(村) 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户主: (盖章)
一九 年 月 日订
土地承揽及经济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中
┌─┬─────┬──┬──┬──┬───┬───┬───┬───┬─┐
│顺│顺││││││││对备│
│包│包│││││││││
│户│地││││││││备注│
│姓│段│││││││││
│名│名│││││││││
├─┼─────┼──┼──┼──┼───┼───┼───┼───┤│
││面积│││││││││
││(亩)│││││││││
│├───┬─┼──┼──┼──┼───┼───┼───┼───┤│
││土│一│││││││││
││地│级│││││││││
├─┤级├─┼──┼──┼──┼───┼───┼───┼───┤│
│人│别│二│││││││││
││(亩)│级│││││││││
││├─┼──┼──┼──┼───┼───┼───┼───┤│
│││三│││││││││
│口││级│││││││││
├─┼───┴─┼──┼──┼──┼───┼───┼───┼───┤│
││义务│││││││││
││调整│││││││││
││年度│19│19│19│19│19││││
│││年│年│年│年│年│年│年││
│├─────┼──┼──┼──┼───┼───┼───┼───┤│
││应交售粮│││││││││
││总量(斤)│││││││││
├─┼──┬──┼──┼──┼──┼───┼───┼───┼───┤│
│劳│其│叛│││││││││
│││粮│││││││││
││├──┼──┼──┼──┼───┼───┼───┼───┤│
│动││购│││││││││
│││粮│││││││││
││├──┼──┼──┼──┼───┼───┼───┼───┤│
│力││提│││││││││
├─││价│││││││││
││中│粮│││││││││
│├──┴──┼──┼──┼──┼───┼───┼───┼───┤│
│个│交售棉花│││││││││
│,├─────┼──┼──┼──┼───┼───┼───┼───┤│
│其│交售油料│││││││││
│中├─────┼──┼──┼──┼───┼───┼───┼───┤│
│,│交售烤烟│││││││││
│全├─────┼──┼──┼──┼───┼───┼───┼───┤│
│劳│应当上缴金│││││││││
│力│额(元)│││││││││
│├─┬───┼──┼──┼──┼───┼───┼───┼───┤│
│个│其│农业税│││││││││
│,│├───┼──┼──┼──┼───┼───┼───┼───┤│
│半││公积金│││││││││
│劳│├───┼─土地联产承包合约
订立合同双方:
县 公社(乡) 大队(村) 生产队,以下缩写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晰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探讨同意和甲乙双方充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转包给乙方,该土地坐落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亩,二等地 亩,三等地 亩,四等地 亩,……。承揽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严禁交易,租赁,荒凉,不许转回并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揽时间共 年,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至一九 年
月 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顺利完成上级下发的栽种计划,在顺利完成栽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同意栽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 斤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 。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 元,公益金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一般会实行列表形式,见到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例如遇生(无法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死去、娶、嫁给,承揽土地通常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分担的义务。乙方例如因劳动力增加,无法稳步承揽土地,又无人愿转承揽时,可以向甲方明确提出归还承揽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自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分担的义务适当增加或免去。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作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当及时按承揽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置外,有权归还乙方承揽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例如不及时拨出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当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还违约金,并应当如数退还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承揽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免去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公社(乡) 大队(村) 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户主: (盖章)
一九 年 月 日订
土地承揽及经济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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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顺││││││││对备│
│包│包│││││││││
│户│地││││││││备注│
│姓│段│││││││││
│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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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亩)│││││││││
│├───┬─┼──┼──┼──┼───┼───┼───┼───┤│
││土│一│││││││││
││地│级│││││││││
├─┤级├─┼──┼──┼──┼───┼───┼───┼───┤│
│人│别│二│││││││││
││(亩)│级│││││││││
││├─┼──┼──┼──┼───┼───┼───┼───┤│
│││三│││││││││
│口││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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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调整│││││││││
││年度│19│19│19│19│19││││
│││年│年│年│年│年│年│年││
│├─────┼──┼──┼──┼───┼───┼───┼───┤│
││应交售粮│││││││││
││总量(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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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其│叛│││││││││
│││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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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购│││││││││
│││粮│││││││││
││├──┼──┼──┼──┼───┼───┼───┼───┤│
│力││提│││││││││
├─││价│││││││││
││中│粮│││││││││
│├──┴──┼──┼──┼──┼───┼───┼───┼───┤│
│个│交售棉花│││││││││
│,├─────┼──┼──┼──┼───┼───┼───┼───┤│
│其│交售油料│││││││││
│中├─────┼──┼──┼──┼───┼───┼───┼───┤│
│,│交售烤烟│││││││││
│全├─────┼──┼──┼──┼───┼───┼───┼───┤│
│劳│应当上缴金│││││││││
│力│额(元)│││││││││
│├─┬───┼──┼──┼──┼───┼───┼───┼───┤│
│个│其│农业税│││││││││
│,│├───┼──┼──┼──┼───┼───┼───┼───┤│
│半││公积金│││││││││
│劳│├───┼──┼──┼──┼───┼───┼───┼───┤│
│力││公益金│││││││││
││├───┼──┼──┼──┼───┼───┼───┼───┤│
│个│中│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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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公益金│││││││││
││├───┼──┼──┼──┼───┼───┼───┼───┤│
│个│中│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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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__(以下缩写甲方)
承包方: 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揽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官方协商,签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土地的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 村面积 亩 (土地类型)承揽给乙方采用。
该土地位于桃大村 面。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长 米,西长 米,南长 米,北长 米。
二、土地用途及承揽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揽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了。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揽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揽金总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村委会鉴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付 年的承包费 元(大写人民币: 。)
3.从承揽后的第六年已经开始按 元每年递减 %的承揽金。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置承揽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约签订合同缴纳承揽金,在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严禁以任何理由提升承揽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帮助乙方展开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应用领域。
5.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约履行职责期内,甲方严禁重复转包该地块, 在承揽期限内,例如因承揽范围发生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管理化解,若以致乙方遭遇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展开索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到任何阻碍。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约签订合同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揽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 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存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干预。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出现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拥有和分担,与甲方毫无关系。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付承揽款给甲方,并有权婉拒缴纳除合同规定承揽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约的发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约的更改和中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约履行职责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更改,都严禁因此而更改或中止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职责期间,例如突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充公该土地,充公有关索赔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揽充公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并作价款一次性交纳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届满,例如稳步承揽,乙方拥有优先权,双方应当于本合同届满前三个月签定未来承包合同。例如乙方不再稳步承揽,在合约届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改;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按照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赔偿)、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签订合同的期限足额缴付租金。例如超期缴付承揽款,则按应付未收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货逾期退款违约金给甲方,直到付清揽的承揽款年才。例如因甲方转包地相关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包地权属不明产生纠纷,以致合约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职责,则视作甲方偿付。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为准,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谓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 东齐9—10社边界,南齐公路坎下,西齐半边街村1组与吴家沟为界
北齐嘉陵江。
二、乙方承揽后,承揽使用期五十年维持不变,即为从二零一三年 1月1 日至二零二柒 年 12月31 日中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凭以现金支付,支付时间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xx年租金为两万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为三万七千五百元整,20xx年至20xx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万元整。
四、乙方承揽荒滩后应当积极主动环境治理,可以用作养殖和种植业,严禁用作其他用途。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依法享有继承权,转包,参股合伙权。
六、甲方必须认同乙方所承揽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对荒山的研发环境治理成果全部归属于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严禁残害乙方所经营的任何植物及财产物质设备。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例如在承揽期限内突遇国家建设或展开其它研发建设须要征用土地时,应当首先从征地款中确保向乙方缴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职责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例如因作价款出现分歧,协商未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普遍认可的中介机构展开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存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二 年 月 日 乡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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