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租赁合同(精选6篇)
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 XX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全都,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差不多状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 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 1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协作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商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缘由导致塔机不能准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临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头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其次条商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接受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 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实行预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付款方式:乙方可接受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托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早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预备工作,并准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准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修理、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职员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刻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听从工地支配,上机加班。
5、负责供应塔机预埋的地足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协作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需严格依据塔机平安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平安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修理、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治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担当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需保证塔吊四周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消失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缘由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担当。
3、负责依照塔机生产厂方供应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担当其费用。
4、负责供应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关心甲方报装报检。因供应资料不准时,导致不能准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担当。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担当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治理,并担当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早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XXX,便于甲方合理支配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刻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刻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治理。司机人员应听从乙方工地现场治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听从治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上升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供应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同时,派4名职员协作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供应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负责供应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供应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消失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修理。
10、负责免费供应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担当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平安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供应塔机附着拉杆并担当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修理、保养,运转状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治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需每天在塔机修理、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治理不善等缘由,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任凭调整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担当。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X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刻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刻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行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刻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商定支付时刻 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担当。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担当。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需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刻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商定的塔机品牌、型号供应塔机。
九、设备全部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状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供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全都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时刻: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正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供应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 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
其次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机每月租金 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头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全部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全部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全部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刻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足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担当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刻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接着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2、后来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担当。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需供应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缘由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照旧依据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全部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照旧依据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担当,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担当,审验费用由 担当。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供应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供应,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担当。
第七条、甲乙双方平安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修理等)
2、出租方只供应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担当。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治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平安措施,担当由于自身缘由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修理,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依据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依据有关治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平安提示标志。假如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需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需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疼惜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早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担当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足。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供应,承租方负责支配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供应的原数量准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依据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全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全部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担当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有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担当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需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需无条件履行双方商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行抗拒缘由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缘由(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担当,塔机租赁照旧依据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刻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刻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需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刻协议方可生效,否则照旧依据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第3篇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正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差不多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出厂时刻: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长度: m
独立安装高度: m 最大安装高度: m
附墙后自由高度: m 设置 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高校城中医学院普济路南贵阳中医学院新XX同学公寓项目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全部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全部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平安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供应机械性能良好和平安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供应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供应的塔式起重机必需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贵安新区规划建设治理局的报装告之手续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治理局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需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甲方负责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修理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供应。
6、假如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托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7、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8、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听从乙方施工现场治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9、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 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需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平安技术交底。
10、甲方在塔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供应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1、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修理和保养记录。
12、甲方应向乙方供应塔式起重机治理手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修理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平安治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3、甲方应建立平安检查制度和修理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修理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准时排解,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 倍扣除租赁费。
14、如因甲方缘由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缘由,造成塔机停用则 倍扣除租赁费。
15、依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条例》甲方担当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平安的义务,如因乙方缘由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供应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缘由塔机未能通过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供应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X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四周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支配,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修理保养、进退场顺当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缘由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商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关心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修理、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修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平安教育和治理。
11、乙方应依据商定时刻准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接着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 元/月或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
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刻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商定。
1)装拆费 元;拆卸费 元。
2)顶升加节或落塔费用。每节为 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 元/件。
4)小计:
塔机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担当。非甲方缘由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机租赁保证金 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早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设备的进场费 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假如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担当)。
6、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需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任凭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担当。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期: 日期:
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第4篇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状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刻: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缘由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待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 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20xx.00 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 元,拆除后付6000.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拖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拖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职员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担当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需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刻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足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M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供应精确 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修理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供应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协作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预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说所造成的平安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坦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依照甲方供应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供应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缘由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刻,乙方应关心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平安通道。
7、顶升、附墙、修理保养应合理支配正常工作时刻。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需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马上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早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全部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平安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缘由造成的一切平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平安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缘由造成的事故,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足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担当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XXX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担当。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别状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全都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第5篇
甲方
出租方
承租方
塔吊 一 下简称塔吊
二 三 一 二 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大写 大写 一 大写 二 如自然灾难、地震、战斗等因素 一 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大写元 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治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 如塔吊臂断裂等 塔吊附着必需按规定规范安装。
2 、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刻计算。
5、乙方必需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需准时修理,修理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担当,如甲方不准时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全部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担当。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担当。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第6篇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租赁乙方塔吊 台投入到 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全都同意签订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一份。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一、塔吊规格型号
1.塔吊型号: 固定式
数量: 台
2. 塔吊自由高度 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为 m,工作半径 m,末端吊重 T,最大吊重 T( m以内)。按讲明书需 道附着。
3.附墙杆件、耳板、基础预埋件、附墙杆件的锚固件等,由甲方依照乙方供应的图纸制作及安装,并担当费用;甲方负责供应电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处。
二、租期计算
1、塔吊租期至少为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租金收取;超过 个月按实际租期计算(租期后来一个月不足整月的按 元/天计算租赁费)。
2、塔吊安装后,达到以下条款中任何一条即从当天开头计算租赁费:
(1)、塔吊通过专业检测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验收之日。
(2)、塔吊通过施工现场当地认定或指定的其它机构的验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开头投入使用(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为准,乙方接到甲方启用函后方可启动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计费日期确定: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或签字确认停止使用之日为停止计费日期。
4、安装调试完毕取证后因非乙方缘由不能使用,双方商定从主机安装调试取证后计算租金。
5、双方商定,塔吊租赁期限为塔吊开头计费日至塔吊书面报停之日止,塔吊报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则租期自然延至塔吊后来使用之日,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机械租赁费用。
6、塔吊书面报拆后,由于甲方缘由引起塔吊无法准时退场,导致塔吊闲置在现场的时刻不得超过1个月,且闲置7日内乙方不收取费用,闲置超过7日乙方依据日租费的50%收取费用。
三、租金计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为: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含两名塔司工资。
2、塔吊安拆、顶升人工费为: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
3、基础预埋件支腿费为:RMB 万元(大写: 万元整)。预埋马凳的制作和现场基础施工由甲方负责并担当费用。
4、塔吊进退场运输费为: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签订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RMB 万元订金。
2、塔吊月租赁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当月25日向甲方确认当月结算,甲方审核无误后并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后于次月5日办理付款,并确保于次月的10日前款项到达乙方公司账户,依次类推,至全部租赁费付清为止。但租赁费的尾款必需在塔吊退场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3、塔吊主机进厂后10日内(双方确定进厂时刻),甲方在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进退场费RMB 万元。安拆顶升人工费RMB 万元。
五、违约金
1、当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商定的时刻准时、足额支付乙方塔吊费用时,延迟期间就迟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
2、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计算方法为:延迟付款金额×3‰×延迟付款天数。
六 结算方式
1、甲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七、塔吊进场时刻
双方商定,塔吊的进场时刻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前甲方必需制作好塔吊基础,并确保基础能满足塔吊安装。甲方的进场通知应提早15天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送达乙方。
八、塔吊验收
1、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对塔吊外观品质进行验收并签署进场确认书,塔吊基础预埋件和整机进厂双方填写交接物资清单,并负责对物资保管。
2、主机安装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组织自检,向甲方供应《自检报告》作为起租依据。
3、乙方负责塔吊检测取证工作并担当检测费用。
九、双方责任商定
1、甲方责任:
1.1塔吊到达现场及撤离现场和基础施工、安装、顶升、拆除所需的汽车吊或现场倒运所需的运输车辆由甲方供应,并担当其费用。
1.2甲方负责免费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员标准(含床及水电)供应乙方装、拆人员、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供应的司机负责,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依照需要派修理服务人员,修理期间由甲方负责免费供应乙方修理服务人员住宿。
1.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负责供应持证的合格指挥人员。
1.5负责供应塔吊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和电费;供应塔吊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一次电源箱距离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380V,正负不超过361V-399V);自行解决吊钩以下的吊绳及其它吊装吊具。
1.6负责塔吊安、拆、附着、升落过程中所需足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负责塔吊附着件的现场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给乙方免费使用。塔吊使用过程中塔吊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索具、铁扁担等由甲方解决,费用和由此所引发的平安责任甲方担当。负责搭拆塔吊安装、拆除工作范围内的平安防护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1.7甲方担当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引起的事故责任、平安责任和经济损失。
1.8租赁期间塔吊全部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状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需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满足乙方塔吊的进退场、安装和拆卸,并要保证道路压平夯实畅通,塔吊基础无积水、无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需提早10天书面通知乙方。
1.10租赁期间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赁费照计,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担当。
1.11甲乙方随时留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暑落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平安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平安。
1.12负责塔吊及其附件在现场期间的平安保卫工作,如发生偷盗大事,应由甲方赔偿相对应的配件和损失。
2、乙方责任:
2.1、由乙方负责塔吊进退场和装拆、顶升工作。
2.2乙方司机必需严格依据塔吊操作规程平安操作,制定塔吊平安生产责任制,做好修理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
2.3甲方允许乙方每月有累计不超过两天时刻对塔吊进行修理保养,但乙方应尽或许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间进行修理保养。
2.4因乙方塔吊的质量询问题或塔吊备件不足导致的当月累计停机时刻超过48小时的,则停机期间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机天数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机须听从甲方治理,如不能依据甲方要求服务协作,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机械设备负责人 ,联系电话:
2.6依照施工现场条件对基础进行设计和甲方制作基础时的技术指导工作。
2.7乙方特别工种(起重工、塔司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供应二名合格持证塔吊司吊,乙方负责支付司机工资及司机保险费,租赁期间司机听从甲方治理。
2.8乙方保证塔吊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双方严格依据操作规程办事,禁止违章操作。
十、争议
1.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全都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需于200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乙方住宅: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时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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