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场地如何缴纳土地使用费问题的答复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1993.09.21
∙【文 号】
∙【施行日期】1993.09.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场地如何
缴纳土地使用费问题的答复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须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厂房、场地、饭店、宾馆、招待所等做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其土地使用费由出租方依法缴纳,但租金计算时,应包含土地费因素。若租金计算未考虑土地使用费因素,则应由承租人缴纳。
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
199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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