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每交付房租日期但缴纳方并没有按时交付

时间:22-09-27 网友

编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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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

乙 方:_

日 期:_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付)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 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位于 兴义市桔山民族风情街二期 A栋9号房 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不含地下室)。出租房屋面积经甲、 乙双方确认共五层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其中第一、二、 三层已装修,第四、五层为毛坯房 ,甲方负责一般装修达到

乙方使用要求(水电、水泥地皮、墙面瓷粉、门窗、厨卫整 体)。该房屋属甲方所有的产权房屋,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 任何产权瑕疵。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 3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 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在合同期间双 方应配合完成对方的各项委托事项。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 20日内

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 3个月

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 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 陆万捌千元)整, 第二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 10%租金,即¥元(人民币 渠万伍 千元)整。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 10%%&金,即¥元(人 民币捌万参千元)整。

乙方于每年月前将当年租金支付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 收款收据,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 用。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的 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租金未含税,如乙方需收 款发票的,甲方出具指定乙方单位的 3%M料发票,相关税费 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 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络费、物管费等全部由乙方 自行承担。乙方每月自行向相关收费单位和机构交纳费用, 如逾期未缴费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电表号: 水表号: )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乙方应合理使

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添谿防盗防火设备,租赁期满 后,乙方在使用期间安装的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 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2、 使用期间出现恶意损耗或者恶意破坏房屋情况的, 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须 在房屋添加建筑外附属设施的,应合符市政及房开商要求经 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3、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

责。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 及时修缮所属设施,

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 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乙方向甲方提出维 修请求后,甲方应及

时提供维修服务。若由于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 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 证。对乙方的装饰装修及家具灯饰损坏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 的义务。

4、 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 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

约定时间进入。对房屋的第三层,原则上交付甲方日常使用, 租赁期第一年暂保留黔西南州清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上的特定使用权利(如相关单位的检查和客户到访等),在 使用时要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出借、分租该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 3个月

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后 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 已经缴付的当年剩余租金。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 还乙方缴费的当年租金。

2、 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 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

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 双倍乙方缴付的当年租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 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 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已缴费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

用或进行违法用途的;

(2)恶意拖欠逾期缴纳房租或水电费两个月以上并不 接受协调的。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 20日内将房屋交还

甲方,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 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 30日为限),甲

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 租金。

2、 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 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 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 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 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 字盖章交付租金后生效,乙方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签订 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二:房屋租赁协议 20XX版

房屋租赁协议

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签字地址: 乙方工

作地址: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一致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合同 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租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以下简称承租屋),作

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附属 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即:个月天)

甲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将承租屋按约定条件交付

给乙方。交房经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并移交房门钥匙后当天 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一) 支付使用原则,押 二付一,先付费后使用,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及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金。

(二) 租金支付周期为 一月一交。支付周期的起止时

间为自然年月日的起止时间。 (三)结算币种为 人民币。

(四)每个支付周期的缴纳租金为

元整(元)。 (五)预交租金 元

整(元),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曰止(即: 个月天)租金。

(六) 确保承租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 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当天,乙方 支付给甲方押金 元整(元),甲方 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押金收据)交于乙方。押金不 代替租金使用。

(七) 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每支付周期起始日之前五天为租金支付期。甲方用于接收乙

方支付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银行,账号名: 账号为:

(八)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

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

退还乙方;但如下情况甲方不退还押金: 1、本合同未到期

或未经得甲方同意擅自退房的; 2、乙方未结清各项费用;3、 乙方退房未搬出承租屋;4、拖欠租金或费用超过十天; 5、

甲方未到承租屋现场乙方就擅自搬出承租屋; 6、乙方未交

回“押金收据”;7、乙方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和交换承租屋;8、乙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一) 水电然气费:由乙方每月底及时支付给甲方;电

表底数为 度,水表底数为 吨,天然气底

数为 升,此底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

满后乙方不再承担缴纳。

(二) 水电每月最低消费数为:水为四吨、电为四度;

月度用虽不足者按上述最低消费数缴纳水电费;用虽超过最 低消费数按实际用虽缴纳。电费每度元 ,水费每吨, 然气

费每升 。

(三)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合同期

满后乙方不再承担缴纳。 (四)退租清污费

元整(元),由乙方于交房时一次性缴纳。 (五)

使用该承租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 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 设备的费用。

(六) 滞纳金:乙方若有拖欠租金和各项费用,每天按 拖欠额的5 %加收滞纳金。

(七) 如有关部门对此承租屋收取的管理费用、税收由 乙方承担,由甲方按月按标准代收代缴。

第五条 禁止转租、转让、转借和交换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承租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不 得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承租屋交换使用。租赁期间, 乙方擅自将承租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 与他人调剂交换的,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其行为,本

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侵权 天数每天200元的标准计算支付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其它损 失。

第六条续租

(一) 乙方若要求续租该承租屋的,应当在租赁期届满 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乙方续租的,但双方未 重新签署合同,本租赁合同自动续期半年。续期期间的租金 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出具给乙方的续租期的租金收 据作为本合同该承租屋的租金。

(二)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乙方未在租赁期 届满三十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 租赁权。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甲方有权收回该承租屋, 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该承租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 乙双方应对该承租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然气使用 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租客介绍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成功介绍下一个承租人给甲方,并 且承租人成功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并支付押金、预交租金等费 用后的当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壹白 元整(100元)介绍 费。

第八条承租屋维护及维修

(一) 甲方应保证承租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 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

全;甲方将乙方所租赁的承租屋门钥匙 把交予乙方使用保

管。乙方须妥善保管好房门钥匙,若乙方发生进户门钥匙遗 失,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换锁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遗 失租赁的房间钥匙,须自行更换锁具并承担费用,且不得损 坏户内门,由此造成甲方及房东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 承租后3日内应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给甲方。

(二) 乙方不得在承租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 业管理规定的活动,不将承租屋借用于他人从事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如因乙方引发的这些活动的 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赔偿;带来不良影响的 由乙方即时消除影响;并且本合同因此自动终止,押金不退 还乙方。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赁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 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三) 承租屋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五 人(租赁期任

何时段);居住者年龄不得超过 七十岁;乙方不得将承租

屋作为仓库或库房,不得用于公司办公室、文体娱乐、体育 活动、教学教育等经营性活动;乙方租住期间,应保持承租 屋及设施用具的完备和清洁卫生;

(四) 乙方租住期间,如承租屋、家具、家电发生损害

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承担维修费用(正常拆旧的除外);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路、用水设施、电路、煤气设施、 设施用具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复原并赔偿损失;如因此 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掌握承租屋内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 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 命、财产损害的,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租住期间,如因承租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 外而造成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 因承租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外而造成乙方自己的生命、财 产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六) 甲方修缮承租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施工。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承租屋结构的前提下,可

以对承租屋进行装饰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 但其规模、范围、 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和承租屋物管公司同意 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及其施工费由乙方承担,租 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后其装饰物权属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 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时,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 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保护承租屋各种设施;乙 方不得擅自改变水电线路,不得在墙上乱贴、乱画、打钉、

打洞等有损承租屋内设施的事(若有每处每次赔偿甲方 50

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 或过失造成租用承租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或赔偿经济损失,如室内设施出现堵塞乙方应维修恢复通 畅。

(八) 甲方应于交房前保证承租屋水龙头,灯泡灯管能 正常使用,乙方租赁期间如承租屋内水龙头,灯泡灯管不能 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新。租赁期间乙方生活垃圾不得

堆放在楼内过道,一经发现或若被检举,乙方每次将支付100 元给甲方作为生活垃圾管理费,并且乙方必须将自己堆放的 生活垃圾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

合同,视为甲方违约,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

后押金和剩余租金退回乙方,并且甲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500 元。

(二)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 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押金和剩余租金不退回乙方,并且乙 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500元。

(三) 乙方搬出承租屋时必须及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 物件,承租屋内如仍有乙方余物,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 由甲方处置。

(四) 乙方搬出承租屋时应交回甲方钥匙,若钥匙每丢 失一把赔偿甲方20元。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以后未搬出承租 屋的,超住1天按本合同3陪日租金计算加收租金,并且甲 方有权对其承租屋断水断电锁门。

(五)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 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如单方无故终止 合同,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租房 期间致使甲方有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 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 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第十条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二)

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一个月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六)若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十天、拖欠费用达二十天、 承租屋被空置三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屋,追缴乙方租 金和相关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办理退房手续,甲方重新 出租承租屋。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承租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 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 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承租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 甲方。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一)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 释。

(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 释。本合同中的“日”是指自然日。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 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 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 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或甲方本人,委托人须有甲方本人 委托书及相应委托权限)与乙方本人签字本合同即生效。本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 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补充:

方(或委托人)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甲方联 系人电话:签字日期:

乙方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房屋管理费用收据

(壹、贰、参、肆、伍、陆、渠、捌、玖)

开票人:

房屋管理费用收据

(壹、贰、参、肆、伍、陆、渠、捌、玖) 开票人:

房屋管理费用收据

(壹、贰、参、肆、伍、陆、渠、捌、玖)

开票人: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受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本人在外 地,不能亲自办理承租屋管理的相关事务,特委托受委托人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对受委托人在办理下列授权事项过程 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口 办理租房事务、口 签订 租房协议、口 办理住户退房事务、口 收取房租、口 收缴 水电费用、口 修缮房屋。

委托期限:从月曰到日止。委托人(签字)受委 托人(签字)

本文件一式二份

篇三:房屋租赁合同(季度版)

房屋租凭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 如下协议:

第_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

房号为 ,房厨卫,房屋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 平方

米,高级精装修,配置生活电器、家具等。该房屋现有设施、 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私自 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每月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 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

整(按附件内各类电器、家具计算),此押金在租凭合同终 止还房时甲方退给乙方。租金按 (个月)结算,乙方须在

合同生效之日先一次性付清 (个月) 元房租给甲方,之

后租金须在当月结束 日前向甲方缴纳。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权检查、修缮, 进行时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协助,甲方在保证不 破坏乙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阻挠施工。房屋使用 期间正常的老化、破损的修理维护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 清洁、维护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 相连设备、内部家具电器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 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 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 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房屋 内饲养宠物。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 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包括在墙面上打钉 子、破洞以及在墙面上乱涂乱画等),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

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

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 水、电费:水 元/吨,电元/度;交房时表位:

水;电;

2. 有线电视费:每月 元;

3. 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

4. 电梯使用费:每月 元。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

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 均由乙方支付。以上费用,

乙方每月随租金一起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 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 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

方,甲方退还押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0天 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7天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

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若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 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倍的滞纳金,同时还应承担 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房时,应将房屋内卫 生打扫干净,以甲方交房给乙方使用时状况为标准。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的;

3.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 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6.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20天通知

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 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租凭期满, 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的经 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 的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且未与甲方协商 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2倍支付滞纳金。乙方

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已缴房租甲方不予以退还, 另乙方还须按合同总租金 30%勺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 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 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及安全事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 不承担责任。甲方在交房给乙方使用时,应说明房内各类电 器使用方法,并介绍防水防电、护栏等安全设施。租房期间,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人身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 其附件内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 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3页,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

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类型—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 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 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乙方需先支付甲 方相关的租赁费用。

第三条、房屋租金

房屋租金每月为:¥元(大写:

第四条、租金交付方式

承租方在合同签订 之日,交付租房押金¥

—元。(大写:),同时交付房

租 个月租金¥元。(大写:

)。并于租金到期前 日交付下

—个月租金,以后以此类推。押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 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五条:其它费用约定

1、 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 入住手续。承租方享受该

小区的服务并服从管理。房屋租金中不包含每月的有线 电视、水、电、气、暖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若承租方在租 赁期内要求其它内容的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物业管理部门的 相关规定。

2、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按期搬出租房,如逾期不搬, 每超过壹天,应向出租方

支付违约金壹佰元。同时付清每日的房款。

第六条: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 出租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 在租赁期内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负责房屋自身 的维修,保证房

屋能正常受用。

(二)承租方责任

1、房屋交接时应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合格,在

租赁期内对房屋及其

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及相关费用均

由承租方承担。2、

3、 按合同规定及时缴纳房租及水、电、暖、物业管理 等费用。 对所租房屋必须爱护,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 改建、不得转租、不

得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

4、 如所租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找出租方 协商解决,承租方不

得擅自处理。

5、 在租赁期内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在不破坏原 建筑的基础上进彳了室

内装修。如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已完成的室内装 修应无偿予以保留。

6、 应遵守该小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如承租方行为不 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

坏或影响他人生活并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

7、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 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

交换的。

8、

9、 承租人不得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损害国家利益 和社会共公利益承租人应遵纪守法和接受居委会及有关政

府部门监督检查,大声喧闹,不

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租赁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

时,应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

租作为违约金。

2、 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该房屋时,则双方对房屋 的费用及设施进行验收并

交接。若承租方未按时或超出合同一周仍未搬离,出租 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3、 承租方在拖欠房租超过 7日历日即视承租方自动终 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

房屋并限其在一周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 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4、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而私自在承租方屋内进行装 修、改建或从事与用房性

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 在接到搬离通知7日历日内必须搬离,逾期不搬,出租方将 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5、 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 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或影 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 7日历日内搬离, 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 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6、 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

租方时,每逾期一天,向

承租方支付壹佰元滞纳金。

7、 因不可抗力而引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

之条款时,则双方互不追

究责任。

第八条:其它特殊约定:

1、 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

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

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 租赁期间如房屋渗漏或自然损坏,影响使用及人身 安全,应由甲方负责修缮。

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损耗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重 要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

先权。如遇拆迁,第三方征用或出租方出卖房屋时,须 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要求退租的,也

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并且支付 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

约金。承租期因甲方原因不能承租,也必须提前 1个月通知

承租方,并且支付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因第六条原因 导致乙方不能承租,甲方可在 1周内收回房屋,并且不再支

付违约金。

5、为了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

下,乙方可更换大门锁芯,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 方在退租时需复原。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数H: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执一份,承租方执一份,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H^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

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乙方:(签字): 身份证: 联

系电话:

篇五: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一 事于年月曰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

的声明: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谈判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所有条 款,双方于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 存在误解和歧义。

租赁房屋基本状况:

第_条租赁房屋位于。

第二条租赁房屋产权证明:本合同租赁物现为在建房, 甲方现向乙方提供的产权文件有:

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见附件一)。甲方

保证在年月日

前将产权证复印件交付乙方存档;甲方出租权证叫:甲 方为房屋产权方(见附件

二)。

第三条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用。

第叫条 租赁房屋抵押状况:无抵押

租赁期限及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以附件图示划定区域为准

(见附件四:房屋平面图)。

第七条 租赁费用只包括房屋租金,涉及租赁双方的税

费各自缴纳。租赁房屋所涉及的物

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维修保养费、广告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除甲方提供

乙方两个免费车位外)以及房屋租赁关系中乙方应交纳

的各项税费由己方自行承

担。

第八条 租赁费用计算标准:保底租金约定计租方式,

按计租面积计算,31元/平方米/

月,自计租日起每年按上年度的标准递增 10%,租金支

付是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交清下一年度租金,直接转入甲方账户。

销售抽成约定计租方式为:每月 10日前按乙方的报表

向甲方付清上月销售抽成,每年 3月31日前付清上年度销

售抽成部分

根据乙方的年实际税后销售净额及乙方的年实际税后

租金净收入按相应比例进行抽成计收租金。抽成租金计算公

式为:抽成租金=乙方实际税后销售净额/年X甲方相应抽成 比例+乙方实际税后租金净收入X甲方相应抽成比例。

本条所述的税后销售净额系指乙方在租赁物业内以自

营、联营方式经营的超市的销售额扣除增值税、消费税、城

建税、国家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堤围费 (若当地

政府规定需征收的)及国家与地方税收法规所规定的直

接以销售额作为纳税基数

的税费之后的净销售额:本条所述的税后租金净收入系

指乙方在租赁物业内以转

租方式经营的商铺专柜和场地的租金收入 (不含物业管

理费)扣除营业税、租赁印

花税、城建税、国家与地方教育费附加、 水利堤围费(若

当地政府规定需征收的)

及国家与地方税收法规所规定的直接以租金收入额作

为纳税基数的税费之后的

净收入。上述税后销售净额及税后租金净收入以每年三

月三^一日前经由双方共

同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的销售及收入数据为准 (第三方的

审计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50 %)。

本条所述甲方抽成比例按以下 项约定执行抽成:

(1) 甲方按3%的比例对乙方的实际年税后销售净额进

行抽成;

(2) 甲方按30%的比例对乙方的实际年税后租金净收入 进行抽成;

本条所述乙方年税后销售净额及年税后租金净收入以 每个自然年为一个计租年。

即自计租日起的第四个自然年开始每个自然年的一月

一日起至该自然年十二月

三^一日止为一个计租年,最后一个计租年自该自然年 一月一日起至合同终止日

止;

第九条 合同保证金: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和甲方的房 屋设施不受损坏,乙方向甲方变纳

保证金 兀(大写:)O乙方没有违约彳丁为,在合同期

满,办清交接手续,交清费用后,甲方将全额无息退还 乙方。

第十条租赁费用采用先用后付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 在每自然月的l日3日将上月的

销售额交甲方进行核对确认, 5日前甲方按照本合同第

word/media/image1.gif八条约定的发票比例向乙

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在收取租赁费用前 10个工作日按本合 同第八条约定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否则乙方有权延期支付租赁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直

至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时

止。

租赁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第十二条 房屋所需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配置维保, 若有甲方已配置好的设施设备,乙方

接收后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在乙方腾退房屋时,需

保障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否则应对此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虽若需增容,则增容费

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所造

成的乙方的损失。

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第十四条 水电费的计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计费,由乙方直接向供电供水部门缴

纳。

第十五条 该租赁房屋竣工后。甲方需完成对乙方租赁 区域用电、用水单独立户的各项手续。

立户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扭,乙方在交接场地后乙 方的水电费用直接向供电

局供水局等部门直接缴纳。

第十六条 空调由乙方自行安装、维护、维修,所产生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费,租赁 双方承担各自应缴纳的部分。

第十八条租赁房屋交付装修时间: 年 月 日交付装

修。若工程尚在进行中。

相关权证尚未办理完毕,在房屋具备装修使用的情况 下,甲方可将房屋提前交与

乙方进行装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时间。

第十九条 甲方交付装修的房屋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出租权相关证明合法有效;(2)房屋

能够装修使用;(3)房屋空置;(4)房屋无权利瑕疵(包 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

查封措施等)。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装修交付签署交接清单及接收确

认单,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 签字确认。

房屋质虽保证:

第二十一条 甲方承诺,本租赁房屋竣工后(包括但不 限于楼梯、楼板和墙体的承重,楼板

和墙体的防水性,电气的安全性等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已经通过国家相关部

门质H:检验合格。

第二十二条 乙方自行对租赁范闱内的设施设备进行

定期维护、保养,维保费用由乙方自彳丁

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保障该租赁房屋的通电、通水、通 风。

双方为履行合同作出的保证与承诺:

第二十四条 甲方必须在租赁房屋竣工后向乙方提供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消防验收合格证。

在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部门要求, 需整改、提高有关消防

的要求、标准,则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标准,因此产生 的赞用由乙方承担,甲

方可协助乙方办理。

第二十五条 乙方除缴纳房租外,应向相关单位按时缴 纳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等因该

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若未按时缴纳,由此引起的经 济及法律责任由己方自

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乙方装修房屋不得防碍第三方合法权益,

否则应对此进行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经甲方同意,缴纳相关费用后,可 使用该房所在大厦的公共部分。 第二十八条 乙方装修方

案应于年月日前报送甲方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装修

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若因乙方装修行为给甲方造成

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赔偿并在保证金内予以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向乙方提

供办照所需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种

文件。

第三十条 乙方自装的设施设备在安装完毕后由双方签

字、盖章确认。乙方自装的空调、

电梯等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在合同解除

或终止后,乙方安装的

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拆

除,否则应赔偿甲方损

失。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权对租赁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并 进行封闭式装修,但不得损害甲方或

第三方的利益,否则应对此进行赔偿。乙方装修时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对

方的商标、商号、标识、名称等。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租赁费用的,迟 延一天,应以当期迟延交付费用金额

为基数,以万分之二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甲 方有权停电停水。乙方

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超过 30日,且在甲方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交付租赁费后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

承扭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应立即缴清所欠房租及 迟延履约金后应赔偿。

并且除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标准的违约金外,保证 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装修,租期自动向后顺 延。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根本奉 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

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租赁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 以一年租赁费用为标准

的违约金:

(1)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房屋达 30日的

(2) 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出租权、房屋用途、消防验收 合格、房

屋质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虚假伪造问题;

(3) 甲方债务纠纷导致乙方停业的:

(4) 甲方单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违

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

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标准的违约金外.保证金不予退 还。

(1)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租赁物转租第三方;

(2) 乙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3) 乙方擅自无故停业(乙方正常装修除外):

(4) 乙方擅自无故提前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条 甲方在租赁期有权出卖承租物业。出卖承

租物业时,应告知乙方,乙方可以优

先购买,乙方放弃购买时,该租赁合同对新的业主仍然 有效。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丧失租赁房屋的出租权导致本合同

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

尚未到期的租赁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以一年租赁费用 为标准的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

同已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

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末对违约责任

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

方应承担一个月租赁费用金额为标准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 甲方和乙方按以下地址交付本合同约定各

种文书、票据或发送通知,一方若指定

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怠于通知的一方应承担

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甲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第四十一条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和优先

购买权。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 (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

度,可以部分或全部免

除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的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

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

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不可抗力致 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

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门前主

路修路、修挖地铁等不可力或市政建

设等)影响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视情况收取租 赁费用。

第四十四条 甲方有协助乙方办理完毕二次消防验收

合格手续的义务。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政府征用未到

期的租赁房屋的(以政府部门拆迁正

式公告为准),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的, 自终止日起15 日内乙方将自己的商品清理完毕并

将房屋交甲方检查确认合格后还给甲方,若甲方检查不

合格,乙方应对该房屋

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利但无义务自行修复或委托他 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退还租赁房屋按租金标准

的5倍承担占用费。在

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后,租赁费用不再进行计算,租赁 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甲

方自行承担。

其它

第四十七条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租

赁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违约责任所涉及的“租赁费用”均 以当月应支付租赁费用为标准,无法

计算当月租赁费用的,以上月支付的租赁费用为标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签约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的授权代表仅为乙方的总经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

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证提供 给乙方的附件的真实性

附件一:产权证明 附件二:出租权证明

附件三:房屋平面图附件四:计租面积确认单

附件五: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另行约定:另行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

以另行约定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月曰年月曰

篇六: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出租商铺及其装修、设施现状

(一) 出租商商铺于 。

(二) 租赁区域位于 1 层,建筑面积为 60 平方

米,使用面积为 60平方米,商铺编号为 6 (商铺位置及 尺寸平面图见附件一);

(三)该出租商铺现有的装修及设施状况, 由双方在《房

屋交接确认书》中加以列明。该确认应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 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与甲方确认水电气表的初始数据,和 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商铺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一)乙方承诺,该商铺主要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书

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可对商铺全部或部分分割转租,转租后的场所用途为: 除

餐饮业以外,且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三条交付H期

(一)商铺交付日期: 20XX年4月1 日。双方签

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甲方将 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 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与续租

(一) 合同期限为 20XX 年4 月1 日至2020年 3 月31日。

(二)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商铺,乙方应如期

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期满 60天前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如乙方承诺按不低于到期时左右相关店铺的租金

水平确定

租金的,乙方可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的书面申请经甲

方同意后,双方在租赁期满 30天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 同条件另行协商)。乙方未在此期间内提出续租请求,即应 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的权利。

第五条租赁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租赁费用的组成:

1、 租金

(1)支付租金每12个月为一期。第一期租金为¥ 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2)商铺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式。每期租金乙方

应提前30 日汇入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开具收据。第一期

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日内支付。

2、 发票:甲方不提供房屋租金发票,甲方租给乙方商 铺的租金是税后价格,如国家要收商铺税收由乙方承担。

3、 租金汇入以下帐户:

第六条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 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按照下列约定

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5000 元整(大写:伍仟元整),乙方 应于本合同签订前 5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计利息,并于合同期

满后定结算后甲方退还予乙方。

3、在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

(1) 甲方对乙方延迟支付租金、空调使用费或其他费 用的扣款。

(2) 甲方对乙方延迟支付水、电、电话等公用事业费 用的扣款(含乙方撤铺后所应支付的撤铺之前发生的相关费 用)。

(3) 履约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后,乙方应于收到 甲方通知之日或明知履约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之日起

5日内,及时补足被扣除部分。如乙方不能按期补足,每 日按逾期

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5日甲方可

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 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第七条商铺装修

(一) 甲方应于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付日 期向乙方交付该商铺,乙方即可进入该商铺进行装修工作。

(二) 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与 装修安全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过程中不得损坏任何民 防设施、市政管线和建筑主体结构。

(三)乙方经营场地的上、下水进出口、排烟、空调外 机等安装,必须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实施。

(四) 乙方装修设计方案须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 后方可施工,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装修 设计方案3日内没有答复的,视同甲方批准装修方案。租赁 期内在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及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的前提 下,乙方有权在场内设置家具、机器及设备。在租赁期届满 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五款的约定搬 迁上述物件,并负责清除剩余垃圾。

(五) 建筑物结构部分及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附属在商 铺交付时,应由双方交接清点清楚并书面确认后,交于乙方 使用。乙方在经营使用期间,建筑物内的设施发生损坏,由 乙方负责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 列于本合同附件中甲方提供的装修、附属设施或设备出现损 坏或故障,应及时自行或通知管理公司前来维修。商铺交还 时,乙方务必保持房屋构架及所有附属设施不受损坏,如发 生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 约定的经营场地;

2、 甲方按约定提供自来水、电力、中央空调 (如有),

如乙方需要增加公用事业供应应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必要 的协助。

3、 乙方按附件二《户外广告位示意图》免费获得相应 的户外广告位置,乙方可自由规划使用。

4、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 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不得在该商铺范围内从事任何违法、

违规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以经营者 的身份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乙方应保证在租赁商铺内 经营项目的安全与环保,若因经营项目造成商铺污染及顾客 安全问题的,由乙方单方面承担全部责任;若事态严重,乙 方须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 该商铺内的管理、清洁和保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 不得影响上下左右相邻其他出租区域的经营活动,例如噪 声、渗水等情况。

3、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承租房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 工作,教育本营业区内的全体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火 意识,懂得一般消防知识。如在乙方承租区域内发生事故应 先由乙方处理,查明责任后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如因乙方 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经营场地内的任何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 方可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

5、 乙方经营时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 乙方直接上缴物业管理处,该经营场地免费享受中央空调使 用。

6、 乙方经营所需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 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 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合同终止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 乙方未在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续租请 求,或虽提出续租请求但未获甲方同意者,本合同应按时终 止。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收回商铺:

1、 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经甲方同意 的除外);

2、 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结构与用途或越界经营的;

3、 在甲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违反本合 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及责任的;

4、 乙方在承租期间违反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利用承租 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商铺的用水、用电、空调或其他服务设施中断超过 30日仍未解决的(非甲方原因除外);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及责任的;

3、 甲方提供房屋结构损坏不能提供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30天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 在因甲方场所权属争议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超 过30天的。

(五)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或发生前款所列情形而终止的,

乙方须在5日内将室内可移动财物全部搬离。甲方须在 10

日内将乙方预付的房租、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退还乙方。

(六)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第四条第三款的约定将原

租赁的商铺于租赁到期后 3日内交

还予甲方。

(七)除发生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况外, 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并终止本合 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 合同生效,如乙方未能如期交付履约保证金及首 期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样,如甲方未按照 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商铺, 则本合同规定的起租日相应顺延。

(二)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其他费

用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金额 的千分之一偿付甲方滞纳金(甲方原因的除外)。

(三)承租期内,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 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 同的,并结清租金、水、电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后,方可 终止合同。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 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 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 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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