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代理合同

时间:23-05-15 网友

酒店式公寓代理合同

  篇一:公寓承包合同

  篇一:公寓承包合同

  公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后,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

  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将位 公寓出租给乙方,并约定在租期内乙方对所承租的公寓、房屋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不得损坏。

  二、租期为五年,自2010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止。第一年租金为拾壹万元整(¥元),后四年每年租金为拾贰万元整(¥元),租金一年一交,交款应在每年的6月29日前一次交清,否则,甲将无条件收回。

  三、乙方在租期内,如发现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否则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不负责任。非人为造成房屋损坏及造成损失跟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损失。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维修费、工人工资及营业税、有线电视费、与甲方无关、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五、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的公寓如有债务纠纷,跟乙方无关,牵涉公寓产权权属问题及发生的关系,由甲方协商解决,以便让乙方正常营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交付乙方的设施多少,期满后,乙方按甲方交付设施的多少归还甲方,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补够。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人为违约,应承担支付对方30%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如严重违约,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八、此合同自愿签订,所属条款均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的责任书内容按规定执行生效。

  十、本合同内容以乙方入住公寓时间为准,双方签字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需保证优先满足乙方。

  立合同双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日篇二:公寓式酒店承包合同

  2#、4#楼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

  乙方: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证酒店的服务质量和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特签定如下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西安市朱雀路401号(海关家属院)2#、4#楼建设成公寓型酒店 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期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2#、4#楼酒店式公寓面积为9800平;年租金为500,元(含税价格)。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提供经营所需的经营基础型设施投入。经营中的消耗属于乙方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属于甲方承担。

  2.乙方租赁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全权接收后,试运营为90天,试运营期间免收租金。

  4.乙方诚信经营,有责任和义务提高海关青年公寓服务质量和社会口碑效应。

  5.乙方继续执行海关官员内部价格体系。

  6.乙方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市场价格涨幅自主定价,但海关制服涨幅必须报海关审批同意后执行。

  7.乙方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使用。却因设备老旧,报废不能使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报废。核实予以报废后,双方协商解决新设备的投资。8.乙方经营期间承担酒店经营的各种税费。

  四、租金及费用结算

  1、将年租金分配到月,按月进行租金的支付。

  2、甲乙双方按月进行结算。每月10号前结算清上月账务往来。

  五、本承包期结束后,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续包,则在该承包场地的一切装饰设备、设施、电器等由乙方转交给甲方。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六、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无故不履行协议。双方如果某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协议或某种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经营,赔偿如下:离协议期结束1-5 个月赔偿对方三个月的承包租金;6 个月至一年赔偿对方6 个月的承包租金;13 个月 -2 年赔偿一年承包租金;25 个月-3 年可赔偿2 年承包租金。

  七、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八、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日篇三:公寓承包合同

  公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后,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

  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将位 槐村凹公寓 出租给乙方,并约定在租期内乙方对所承租的公寓、房屋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不得损坏。

  二、租期为五年,自2013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止。第一年租金为贰拾壹万元整(¥元),租金一年一交,交款应在每年的6月29日前一次交清,否则,甲将

  无条件收回。

  三、乙方在租期内,如发现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否则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不负责任。非人为造成房屋损坏及造成损失跟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损失。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维修费、工人工资及营业税、有线电视费、与甲方无关、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五、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的公寓如有债务纠纷,跟乙方无关,牵涉公寓产权权属问题及发生的关系,由甲方协商解决,以便让乙方正常营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交付乙方的设施多少,期满后,乙方按甲方交付设施的多少归还甲方,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补够。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人为违约,应承担支付对方30%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如严重违约,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八、此合同自愿签订,所属条款均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的责任书内容按规定执行生效。

  十、本合同内容以乙方入住公寓时间为准,双方签字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需保证优先满足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日

  篇二: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书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项目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策划顾问及招商代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本合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甲方委托乙方对本案进行的项目策划;第二部分为甲方委托乙方对本案进行的招商代理。

  第一部分 项目策划顾问部分

  第一条:委托项目标的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基本位置:该项目位于衡水市和平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北侧。

  三、项目基本规模

  本次委托的标的项目为集商业、公寓为一体的综合物业,总占地面积约41500㎡,总建筑面积178934㎡ ,其中商场部分74625㎡,精品街部分18965㎡,SOHO部分65128㎡,酒店式公寓部分23216㎡,地下室 ㎡(含停车场、设备间 ㎡)。

  第二条 聘请期限

  一、本《策划顾问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40至60天内向甲方提交《策划报告》后止。

  二、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届满,即本合同终止一个月以前,如任何一方希望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可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展要约,如对方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则由双方就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

  三、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指:销售代理。

  四、若甲方需外聘销售代理,则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乙方。

  第三条 乙方服务范围

  策划顾问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策划报告纲要》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具备与乙方订立本合同及开发经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物业的权利及条件,并提供有关文件副本(待甲方项目批复后向乙方提供)。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询问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并及时通告乙方以上物业之任何变动情况。

  3、甲方指定一位联络人负责同乙方的联络工作。

  4、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完备资料,不仅限于平面图、设计等方面信息。

  5、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如需要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及个人取得所需资料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联系与沟通。

  6、随时与乙方就工作进度及其他情况等事宜进行沟通。

  7、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免费住宿。

  8、甲方保证遵守商业道德,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报告、建议书等专业文件仅作自用,对该等资料、报告、建议书等专业文件及相关资料等负有绝对保密之义务,不以任何形式提供、泄露、披露、发表、转让给

  第三方。

  8、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予乙方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

  二、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为甲方提供策划顾问工作。

  2、向甲方提供具有较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策划方案,在合同期内积极参与甲方的重大设计方案研讨会,为甲方提供专业建议,使项目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减少项目市场风险。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派人现场勘踏,与甲方沟通交流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

  4、乙方将指定一位联络人负责同甲方的联络工作。

  5、乙方保证遵守商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审批文件、资料、报告、图纸等材料仅作自用,对该材料及甲方商业性资料负有绝对保密之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泄露、披露、发表、转让给第三方。

  三、联络人权责

  甲方和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自书面指定一名联络人,各方制定的该联络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络人负责与合同对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合同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络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第五条 通知送达条款

  一、 通知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资已付的挂号邮件、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服务、电报或传真(本合同另有明文

  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至如下联络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这一变更情况。

  发给甲方的通知应发至:

  甲方: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发给乙方的通知应发至:

  乙方:北京欧博瑞德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尚都金茂中心C座4F

  收件人:于永刚

  电话:138****8535、************

  传真:************

  邮箱:bj_guwen@

  二、送达

  所有通知和往来通讯应以被通知方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为准;通知方和被通知方均有确认的义务。

  第六条 费用

  双方同意《策划报告》的服务费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RMB900000元)。于签定本合同之日3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百分之四十(计36万元);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市场分析报告》后3日内甲方支

  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百分之四十(计36万元);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市场定位报告》后3天内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计18万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反,亦即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除遭遇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之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除非另有约定,凡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对其发生不能预见的(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且对其发生或进行或终止无法抗拒并无法克服的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双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之不可抗力发生之书证。

  第二部分 招商代理部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鑫城商贸广场”项目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全程招商代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标的 一、项目名称:衡水市鑫城商贸广场

  二、项目基本位置:该项目位于衡水市和平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

  篇三:酒店式公寓的盈利分析报告

  酒店式公寓的由来

  酒店式公寓概念最早起源于欧洲。是当时旅游区租给游客供其临时休憩的物业,此种物业的客人虽然只是做短暂的休息和停留,但是提供给他们的是统一的上门服务,所以有酒店的性质,但又相当于个人的“临时住家”,这就是酒店式公寓的雏形。 酒店式公寓的定义

  所谓酒店式公寓,就是拥有独立产权、配置包括厨卫在内的综合套间物业,整个大厦提供酒店式的商务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租赁服务。投资者既可以像购买普通住宅一样用于自住,又可以交由大厦以酒店的形式出租,获得投资回报。酒店式公寓提供“酒店式的服务,公寓式的管理”是一种只做服务,没有任何酒店经营的纯服务公寓,大多用于投资。

  酒店式公寓的特征

  酒店式公寓既吸收了星级酒店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模式,又吸收了信息时代写字楼的特点,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物业管理概念,集住宅,酒店、会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酒店式公寓的户型,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可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对于不同户型也有不同的格调,在服务上根据住户的要求提供酒店式服务的同时,附属设施还增加了银行、会所、小超市等其它项目。酒店式公寓项目本身的设计也是个性化的,它不流于一般形式,可以为住客提供高档、到位的各种服务。 选择酒店式公寓自住最大的特点就是自由方便,而且价格相对较低,随时可以得到酒店式的各种服务,彰显气派。

  酒店式公寓的盈利模式

  经营增长盈利模式主要是指酒店式公寓采取传统的以销售酒店式公寓住宿.娱乐、餐饮、会议等主打产品,在产品功能调整和提升基础上,实施专业化服务、信息化操作,并根据顾客的需求提供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实现产品的高品质和顾客的高满意度,最终实现酒店式公寓盈利的模式。

  传统的依靠客房、餐饮等获得收入是早期酒店式公寓盈利的主要模式,随着酒店式公寓业的不断成熟和发展行业竞争的加剧使得传统的盈利模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很多酒店式公寓都因财务业绩的不佳而被淘汰出局,酒店式公寓经营的增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酒店式公寓经营增长盈利模式强调利用三个平台酒店式公寓内部协调平台、酒店式公寓相关企业协作平台和酒店式公寓顾客沟通平台。从产品功能调整和提升、专业化服

  务、信息化操作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形成价值利润。

  酒店式公寓产品的功能调整和提升包括:产品类型的创新、产品特色的提升、产品功能的丰富、顾客让渡价值的增加和酒店式公寓功能布局的协调等。自助公寓的最大特色首先,酒店式公寓产品传统的住宿、餐饮、娱乐、会议等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整合休闲、咨询等服务功能,将酒店式公寓这种辅助设施产品建设成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吸引体从而扩大利润源。另外,酒店式公寓的空间功能布局也十分重要,如:提高酒店式公寓大堂等公共区域空间、酒店式公寓餐厅区域空间和客房内部空间的利用效率,长春短租房让空间的利用既符合功能要求又充分满足客人的需求,提高单位空间利润率。

  酒店式公寓通过专业化增值服务进行收费,增值服务可以是酒店式公寓在经营成本和技术许可的条件下自己提供.也可以是与其他相关行业合作。从而形成酒店式公寓盈利增长点。如:酒店式公寓自身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务包括商务秘书、会议策划、服务输出、酒店式公寓用品代理、旅游解决方案等;酒店式公寓也可以与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合作,如旅行社、航空公司、物流企业、会展公司‘旅游商品批发商、媒体、广告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服务。

  酒店式公寓的信息化给信息时代的酒店式公寓发展增加了筹码。通讯与网络技术的应用使酒店式公寓在管理、短租公寓交流等方面突破地域限制,商务酒店品牌培育的发展导向加速了酒店式公寓组织结构的革新,提高了企业运作的效率,为酒店式公寓创造了立体营销条件并且大大降低了酒店式公寓的交易成本,形成新的盈利空间。譬如:酒店式公寓预订系统的建立,使酒店式公寓集团的成员酒店式公寓可以在世界各地分享客源。同时,酒店式公寓还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一般管理能力和专业管理能力的扩展。

  酒店式公寓的经营及利润分配模式

  (一)包租型。即业主将公寓交由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酒店管理公司每月付给业主固定金额作为投资回报,也可看作是支付给业主的酒店房屋租金。

  包租型经营模式优缺点分析:

  优点

  (1)固定经营模式, 购房附带委托经营协议书,业主无权协商和选择,便于前期操作和统一经营管理;

  (2)用高额而稳定的回报吸引投资者,可以在促销和提高房价的同时,让更多的业主纳入酒店整体经营的范围,壮大酒店的实力,也减少了后期管理隐患;

  (3)财务结算便利,如经营管理得当酒店管理公司有较大利润空间;

  (4)签约期长而回报金额固定,联系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因素,对管理方后期经营有利。

  缺点

  (1)包租后形成固定支出成本,对经营方压力较大,有一定金融风险性;

  (2)据建设部2001年6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其出台的初衷就是为了防范楼市

  泡沫,以防止哄抬楼价。但是业内现在似乎认为售后包租是一种发展方向,打擦边球,有违规隐患。

  (二)委托经营型。业主将公寓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公司不承诺固定的回报率,双方按合同规定比例从酒店的经营利润中提成。

  委托经营型模式优缺点分析:

  优点(1)没有固定的房租支出压力,经营成本从总收益中扣除,且房产已售出,把大部分投资和经营风险转嫁给业主。

  缺点(1)投资方式吸引力较小,易造成酒店管理区域内自住比例过多,难于经营管理和形成规模。

  (2)因业主无法有效监督酒店管理公司,利润的核算很难得到业主的认可。

  (三)代租管型。即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对其拥有的房屋进行代理租赁,并提供酒店式服务,使业主能够轻轻松松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在代租管期间,业主需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和本体维修基金,支付物业公司租赁佣金,同时享有与其他业主相同的权利 。

  1.市场供求关系

  (1)旅游度假景点,客源流动性大;

  (2)同一区域内此类租赁模式少,有市场需求量;

  (3)与周边酒店房价相比,租金较低,客户承受能力强。

  2.经营及利润分配模式

  收费项目 按天租赁收费方式 按月租赁收费方式 备注

  租期在二周以内的,以按天租赁收费方式 租期在二周以上(含二周)的,以按月租赁收费方式 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调整

  (1) 佣金 10%的租金 直接由租金中扣除

  8%的月租金/月 佣金一次性向业主收取,最高不超过月租金的50%,最低收费是月租金的8%。

  (2)代收租金服务费 免 5%的租金 按业主需求,直接由租金中扣除

  (3) 客房服务费 (含房间清洁费、日常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50元/天/间 按租赁的实际天数,由租金中扣除

  50元/天/间 根据租客需求按实际天数,由租客直接支付

  (4 )水、电、电话费 按实际支付 按实际支付 向租客收取

  (5 )空置期清洁服务费 50元/月 50元/月 按业主需求,按实际服务支付

  (6 )家政维修服务费 按实际支付 按实际支付 空置期向业主收取,租赁期向租客收取

  3.代租管型模式优缺点分析:

  优点(1)管理方完全不承担经营风险,管理便捷,经营成本低;

  (2)租赁佣金及提供给公寓的附加服务收费收入可观。

  缺点(1)一星期以内的短时租赁业务可操作性不强;

  (2)不利于公司多元化发展,拓宽经营思路范围。

  (四)包租和代租管混合型模式。指在同一酒店式公寓的物业范围内,大多数业主把公寓以包租形式交由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少部分业主委托物业或酒店管理公司对其拥有的房屋进行代理租赁。两种形式共存在同一物业中,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

  包租和代租管混合型模式优缺点分析:

  优点:经营方式灵活,两种模式形成互补,业主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缺点:由于对两种模式的顾客服务标准不同,可能会带来一些经营管理上的难题。

  (五)委托经营和代租管混合型模式。指在同一酒店式公寓的物业范围内,大多数业主将公寓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获得经营利润的分成,少部分业主委托物业或酒店管理公司对其拥有的房屋进行代理租赁。两种形式共存在同一物业中,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

  委托经营和代租管混合型模式优缺点分析:

  优点:经营方式灵活,两种模式形成互补,业主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缺点:由于对两种模式的顾客服务标准不同,可能会带来一些经营管理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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