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安全协议书八篇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2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设备,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设备安拆、使用的场地(如附近有高压线、障碍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基础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3在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拉警戒线、警示标语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
1.4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6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的而承租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在工作时间外安排使用或变更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安全责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负责。
2.2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而使用的,或未经过承租方进行联合验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3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4提供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方案、安拆应急预案未经承租方审核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而进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5未能提供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产品合格证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6未提供有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安拆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7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由于安拆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人及出租方负责。
2.8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未执行安拆方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9使用施工设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紧固、保养、维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0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未齐全、灵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1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不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3配置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4配置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2.15施工设备安拆单位或出租方未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6出租方未对其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7出租方派来的设备维护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8出租方对施工设备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状态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规定所列所属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
3.1凡遇上级或业主罚款,承租方将按上级或业主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3.2在安全检查中的罚款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3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承担,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
3.4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本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出租、承租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方位于某地的住宅楼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住宅楼以包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在施工期间明确双方的职责、责任,现甲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负责建筑住宅楼整体(包括地基、主体、盖瓦、粉刷的土建项目)。含泥工、土工、小工、模板、铁钉、铁丝、机械、脚手架、耗材辅料、等施工工具。乙方必须及时发放施工人员工资,确保住宅楼正常施工。甲方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所需的铁钉、铁丝除外)。需要的建材乙方必须提前七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将所需的建筑材料提供到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卸车及施工场地搬运由乙方负责(含卸车和搬运时的人员安全等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浇梁、柱、平面等重要工序,乙方承包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主体工程按图纸施工(主体建筑图纸附后),甲方如需修改,应在施工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图纸不符,产生返工的一切工料、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使用破损模板,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地基以上主体按投影面积1:1结算,水上、栏杆窗台、化粪池另行计算。承包价格:主体为 元/平方米、阁楼包括盖瓦为 元/平方米,一次性承包。每层主体浇好后付当层工
程的70%,内、外墙完工后付至工程总款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责任: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参保建工险。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工具、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等防盗工作,如发生损失丢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年月日开工,工期为个月, 年月日前完工(包括节假日及返修延误的工期,不可抗力的作业除外)。
六、违约:乙方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人数,在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如有拖延乙方自愿承担 元/天,以弥补甲方损失。
七、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住宅楼建筑验收结束和工程款结清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4甲方: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设备设施管道保温方 负责人:
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二、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进入厂区施工,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提交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严格穿戴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备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书面申请,并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确保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
8、施工过程中如进行特殊作业,如登高、吊装作业等,应严格按照特殊作业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如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不得作业。
9、施工车辆进入厂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物品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处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设计、广告安装、安全维护、拆卸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当保证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具有正规营业执照、户外广告安装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即20__年5月7日至 20__ 年 5月6日。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所有合作项目同时适用本协议所有条款,双方不需另行签订本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广告安装、安全维护、拆卸维修服务,双方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乙方为服务需要聘用或雇佣员工的,乙方员工与甲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四、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广告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如因广告设计规范、广告内容侵权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对广告免费进行重新设计、制作、安装。
五、为确保乙方服务质量及人员人身安全,乙方承诺使用具有专业熟练的安装人员进行广告安装、安全维护、拆卸维修服务,服务过程中应当保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六、在广告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成后,并在相应的广告质保期内(质保期为一年,即从广告安装完成日开始计算),由于乙方施工操作和质量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工人受伤、对第三人造成伤害、广告掉落伤人、重大安全事故等)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如因安全事故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追偿或扣抵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追偿损失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七、如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上述第五条的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主动处理善后事宜。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6协议编号:
工程名称:
管理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条款
协议名称:__
管理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 主要工程内容: 铅矿职工住宅小区1组团 工程及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及物资上下车、施工机械的操作与维护等。
1.4 计划开工日期: 20__ 年 08 月 27 日
1.5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完工施工人员全部退场
2.施工单位(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施工安全责任地段(范围):、整个施工工地;、各种施工物资及材料制作、堆放场地;、施工围墙外的人行道;施工单位(乙方)保证在这一地段(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 ,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结合本工程性质和特点,保证安全的安全防范内容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状况、周边车辆及行人安全。
主要安全防范措施是 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设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
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搭设双排脚手架、围栏等进行施工隔离防护,材料进出堆放、垃圾清运,保护环境,四口五临边防护,工地消防保卫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向管理单位(甲方)提供相关的施工计划安排、方案、现场施工组织机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等资料,以利管理单位(甲方)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全过程监督施工安全。
2.5切实做好对 通讯、电气、给排水 等设施设备的防护,如因施工防护不当造成 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 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及时恢复到原设备状态;造成 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 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设备管理单位进行修复,并承担全部修复费用,由于施工防护不当损坏设备而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2.6坚持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周边环境,行人、车辆安全的防护及施工机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管理、防护不力和机具、材料工程废弃物放置、管理不当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2.7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保护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保护措施执行不力造成人生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2.8因工程施工,需拆除、迁移 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 设备,按规定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9主动接受管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按要求限期整改。
2.10其他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积极配合管理方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2、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人员、设备、车辆等安全事故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乙方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安排进行救护处理,不得找借口推诿延误,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2.11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工地上不得留宿与工程无关的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所雇佣的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暂住证,并报一份完整的名单到甲方,再由甲方报辖区派出所备案,以便加强管理。
2.12施工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爆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地上应按甲方规定悬挂、配置消防器材,严禁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上述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3施工队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3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1对本工程施工中涉及 人员、设备、车辆 安全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3.2因施工造成 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 设备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力减少损失和影响。
3.3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和配合工作,尽力为工程施工提供条件。
3.4管理方(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有权对乙方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质量隐患及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及处罚,视情节危害大小给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罚款。
4.发生事故时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5.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双方签章并报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批准或核备后生效,工程完工且有关费用清算完毕后即告失效。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甲方中铁八局 铅矿项目部
代表签字:
项目部安质部经办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乙方四川畅阳建筑工程限公司(柏继学施工队)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7甲方: 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施工(维修)业务交往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单位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减少安全、火灾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__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椐“谁承揽施工(维修)项目,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双方签约的 合同(协议书),特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承揽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
2.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3.负责向乙方交底施工(维修)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规章要求,并派专人监督实施。
4.负责指定提供施工(维修)现场必要的水、电、气接口等。乙方无权私自占用未经甲方同意的场所和非指定水、电、气接口处。
5.甲方委派的监护人员,必须全面考虑因施工(维修)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向乙方明确现场施工(维修)条件和作业要求。要求乙方制订出具体的施工(维修)措施,并通知到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根椐乙方申请,协助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相关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停(送)电、水、气规定,否则不准施工(维修)。
7.根椐乙方申请,在可能提供设备、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时,双方要认真确认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交接后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根据施工(维修)项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备相关人员配合施工(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揽施工(维修)项目方必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出具与承揽施工(维修)项目相应的资质证明,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内容,做到不签订安全协议不施工(维修),施工(维修)前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无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实,不施工(维修)。
2、施工(维修)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本项目安全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应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不准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维修)人员按指定线路进出施工(维修)场所,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4、用电、用气、用水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所用设备、器具、电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借用甲方设备、器具等办理交接手续,确认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电、气焊作业事前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6、因施工(维修)需要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方能临时拆除。施工(维修)完毕时,立即恢复被拆除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7、施工(维修)场所未经确认的管线一律视为有电、有压力在运行设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运输设备,主动避让施工(维修)场所起吊物件和厂内机动车。不准在现场吃饭休息。
8、高空作业时应设警戒区域和标识,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严禁高空抛物、掉物,作业完毕应清理遗留在高处的物品。
9、施工(维修)项目完成后,在调试、检查确认正常,拆除所用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悬浮物后,办理交接验收确认工作。
10、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保事故,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甲、乙双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和上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包括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作经济赔偿。
三、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维修)合同时,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有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8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 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 (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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