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作协议书

时间:23-05-07 网友
代销合作协议书

代销合作协议书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代销合作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销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了开拓鲜花销售市场,达成双赢的利好局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销公司经营的各类鲜花,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使用甲方鲜花品牌的标识、商标等;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保证金

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满 年或解除合作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退回乙方。

四、利益分配方式

1、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鲜花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 %作为提成。

2、每月 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鲜花代销价目表等。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后,首次配货由甲方送到乙方经营处。由乙方负责人确认鲜花数量和品种,并盖章签收。确认鲜花数量并盖章签收后如再发现数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单、展架、宣传海报等销售道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鲜花进行代销,自主售货,自主管理。每月 日与甲方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维护甲方鲜花品牌形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当时应立即验货,核对鲜花数量,如发现有鲜花数量缺少,损坏或品种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如情况属实,要求甲方补货或调换。

4、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鲜花销售数量和热销品种进行核对记录,并在月底上交乙方。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和价格政策,必须诚信经营。

七、奖励政策

1、乙方代销营业额当月超过计划 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提成奖励乙方,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 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提成奖励,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 元,甲方给予增加 %提成奖励。

2、合作期间,乙方 个月内代销鲜花的销售额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最低额度 元,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政策,并提前终止协议。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订立,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作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销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一、合约事项

1、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约书的全部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双方合作的基础:风险共担,利益共用,共同发展。

3、双方合作的目标:长期合作,谋求产品的更大市场占有率。

4、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 系列产品在 区域内,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发布。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须每月定期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

4、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或非价格体系内销售。

5、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价格体系,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报告及打击。

6、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且任何往来款项需汇至甲方指定账号、没有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的款项,甲方则视为未收款。

7、乙方和甲方确定试销关系以后销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转交给乙方负责后期的经销,在此期间甲方不得重设分销商,影响乙方的销售。

三、代理、经销数量、价格和广告支持

1、代理/经销商之销售数量要求

A、独家代理。

B、备注:此代理数量,为我公司系列产品之数量,各经销商首次提货量在必须在 台以上,乙方试销期为 个月,试销期销售额不能低于 台。

2、价格条款: 。

3、如确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动的支持,乙方需把相关的资料传给甲方,经过甲方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广告或推广上的支持。

四、交货与订货

1、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票据:本合约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应至少有一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调换货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保修”,所有保修服务按照《保修单》处理。

2、乙方在担当甲方产品代理时,有销售与甲方同一类型的产品需与甲方协商。

3、乙方确定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销售范围,并能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4、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妥善处理价格体系。

6、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总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7、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期间返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乙方月销售额低于 元,或由于乙方项目转变造成双方三个月未合作,合同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再承担维修及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及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及形象/破坏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与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约,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合约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八、本合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销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开拓鲜花销售市场,达成双赢的利好局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代销公司经营的各类鲜花,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使用甲方鲜花品牌的标识、商标等;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保证金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满 年或解除合作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退回乙方。

四、利益分配方式

1、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鲜花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 %作为提成。

2、每月 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鲜花代销价目表等。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后,首次配货由甲方送到乙方经营处。由乙方负责人确认鲜花数量和品种,并盖章签收。确认鲜花数量并盖章签收后如再发现数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单、展架、宣传海报等销售道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鲜花进行代销,自主售货,自主管理。每月 日与甲方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维护甲方鲜花品牌形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当时应立即验货,核对鲜花数量,如发现有鲜花数量缺少,损坏或品种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如情况属实,要求甲方补货或调换。

4、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鲜花销售数量和热销品种进行核对记录,并在月底上交乙方。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和价格政策,必须诚信经营。

七、奖励政策

1、乙方代销营业额当月超过计划 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提成奖励乙方,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 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提成奖励,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 元,甲方给予增加 %提成奖励。

2、合作期间,乙方 个月内代销鲜花的销售额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最低额度 元,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政策,并提前终止协议。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订立,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作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销合作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销人):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售甲方 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售产品

1、乙方代销甲方的产品的详细信息:

2、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二条 代销期限

1、本合同的代销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第三条 代销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 %。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 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 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条 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元按 %收佣; 元按 %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 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五条 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 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 市场的代售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销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 定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

(1)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2)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八条 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第九条 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销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销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 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销合同。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 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代销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销商。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售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销有关甲方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1)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2)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销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销产品的;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 日内纠正,逾期未纠正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纠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纠正,逾期未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 天,仍不改正的。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代销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燕窝坊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开拓双方产品销售市场,达成双赢的利好局面,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销我公司经营鲍鱼海参等产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使用甲方代理产品的标识、商标等;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合作经营的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场地和售货管理。

三、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信义保证金人民币 (双方商定)元,本信义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退回乙方。

四、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双方商定)%作为提成(月结支付)。

五、授权时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六、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协议的签署由双方法人资格者签名。

七、“XXXX”产品代销合作协议书以双方法人签名后开始生效。合作其间,乙方如连续2个月销售额低于XXXX元,甲方有权解除协

议,甲方将撤回在乙方处的所有产品,双方结算后协议失效。

八、每月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九、除甲方法人、财务外任何业务经理及本公司其他人员均无权收取代销商款项。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代销价目表等;提供乙方商品知识培训相关资料(产品功能说明等)。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后,首次配货(详细店面配货见明细表);由甲方送到乙方经营处。由乙方负责人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章签收。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章签收后如再发现数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单、展架、宣传海报等销售道具(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回收) 。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XXXX”产品进行代销,自主售货,自主管理。每月日与甲方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宣传产品的性能和功效,不得随意夸大和歪曲,不得将产品拆分销售,要注重健康环保宣传。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当时应立即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如情况属实,要求甲方补货或调换产品。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乙方及时反映随时换货,但须保持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4、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所在的产品进行月底盘点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或者人为损坏,双方核对确认情况属实,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签定合同之后应详细阅读《代销合作书》以便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实现双赢。

6、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和价格政策;必须诚信经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奖励政策:

1、乙方代销营业额当月超过计划(双方商定)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1% 提成奖励乙方,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双方商定)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1% 提成奖励,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双方商定)元以上的,甲方给予增加2%提成奖励。

2、合作期间,乙方两个月内未售出产品,销售额为零的或销售额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最低额度XXXX元,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政策,并提前终止合同。

十三、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订立,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作期间,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协议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法人:

日 期:

乙方单位(签章): 法人:日 期: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二

【代销合作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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