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租赁合同
砖厂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且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砖厂,现有一处厂房,欲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同意租用甲方厂房并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供其用作生产、经营、办公或仓储等用途。本合同是双方之间关于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的唯一合同,除本合同外,双方任何书面或口头约定均无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具体时间),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租赁期限届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如欲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新合同。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为(具体金额),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方式一:支付一次性租金。乙方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需注明具体金额)
方式二:支付月租金。乙方可每月支付相应租金。(需注明具体金额)
2.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按逾期天数按日付甲方滞纳金(每日按总租金的千分之五计算)。
3.如乙方连续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回厂房,乙方应立即迁离、交还厂房,且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形式的赔偿。
第四条 厂房的使用权与管理
1.乙方享有厂房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厂房。如乙方需要在租赁期内变更用途,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维护厂房及其内部设施,不得损坏、盗窃或故意污染厂房。如厂房或其设施在租赁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3.乙方有权自行装修和装饰厂房,但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维护。如乙方需要进行大面积改造或拆除,或涉及到承重结构、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问题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改造或拆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恢复厂房原样。
第五条 保险
1.甲方应当对所出租的厂房保险,但保险范围仅限于建筑物损失和公共区域(如通道、楼道等)的损失。
2.乙方应当自行购买保险,对其生产、仓储、运输等业务进行保险。如由于乙方的过失、疏忽或故意行为导致厂房或其内部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有违反行为的,则应承担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引起的其他损失并赔偿。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合同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经过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砖厂租赁合同》相关文档:
砖厂承包经营合同范文3篇09-05
砖厂合同书09-05
砖厂劳务承包合同范本3篇09-05
砖厂承包合同(15篇)09-05
砖厂劳务承包合同范本3篇09-28
砖厂合同书09-28
砖厂承包合同协议新09-28
泉溪砖厂煤矸石承包合同09-28
砖厂销售合同范本(通用6篇)01-10
砖厂转让协议书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