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保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工程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未约定条款,以及对原合同进行修改、补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
1.1 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期限为 年/月/日,自兹续约顺延。
1.2 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二、服务范围
2.1 其他约定
(1)
(2)
2.2 保养和维修
乙方应当按照《设备》的规定,对指定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并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记录。
2.3 紧急维修
当指定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响应并进行紧急维修。若无法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维修,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替代方案。
三、服务费用
3.1 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如下:
(1)
(2)
3.2 若甲方就服务费用存在争议,可请求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四、保密条款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间协商、签约及执行过程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保密。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
五、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六、附则
6.1 本协议的各项补充、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任何一方修改均应当为双方之间的共同协议。
6.2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原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的规定仍适用。
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保留至原合同到期或双方另有约定后生效。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
2.
3.
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或个人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经营秘密和管理秘密”。商业秘密除非得到相关权利方的许可,一般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紧急维修:指在正常保养和维修以外,为了排除故障,减少损失,及时采取的维修或更换措施。
3. 仲裁:指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则,由具有仲裁资格的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员在独立、公正、合法的状态下,依据法律及双方协议进行纠纷调解。
列举如下本文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1. 争议解决方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将会给整个项目带来不小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之前,双方应当尽可能详细地商议,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协商出具体的应对办法,确定责任和义务,以避免在签订合同中出现模糊的条款。
2. 保密条款方面,商业秘密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非常普遍,因此在本合同中也需要有相关条款。但是,如何确定什么属于商业秘密,并且如何保护这些商业秘密是一个需要双方多方面考虑和商量的问题。同时,当保密条款被违反时,如何惩罚违约方也值得双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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