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通用6篇)
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共六--篇1(2399)字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年,之后逐年按 %的比例递增。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租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 0)上网费( )车位费( 2)室内设施维修费( 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由乙方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承担维护、修缮的责任。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共六--篇2(1511)字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 。
第二条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确保次卧常居人数上限为 人,甲方确保主卧常居人数上限为 人,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押金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当月房租 元。以后房屋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 号,水电燃气物管等其他费用以相关费用单日期为准。本次合同正常终止期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水、电、煤气按实际居住人数分摊(本合同规定为人),双方任何一方做饭产生的相关水电、煤气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第六条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如因对方过失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原则上不得留宿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双方同意后方可。留宿超过一周,超过部分需按比例支付水电煤气费用。
第八条 平时私人做饭或搭火,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如需退房,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否则直到甲方找到合租人为止。
第十一条 合租期间人为损害房间财产,装修、浸泡地板,磕碰门家具,弄脏墙壁,具体赔偿金额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1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甲方可以劝退乙方,终止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 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3. 拖欠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10天以上
第十五条 甲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 未经乙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 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电表数 煤气数 水表数 。
附件:原房屋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共六--篇3(1585)字
出租方(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出租的房屋坐落于 省 市 区/镇 街道 小区/社区/村 号 室,房屋 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 等。
一、租赁用途为 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交付房屋,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每月租金为 元整。(不含税,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 向甲方交付 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 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并腾退房屋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 费用。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 %加收违约金,延迟租金达 天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乙方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 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表底数 。
十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共六--篇4(612)字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诚信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正阳办西大街 ,砖混3层楼,房屋面积96.5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限以入住时间为准。
第三条租金标准:年租金为__年费用。
第五条房屋居住产生费用:取暖费、电费、水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收到乙方租金时,须给乙方签开收据凭证,双方妥善保管。
第七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所引起的火灾、水浸、暖气冻裂、设施损坏,乙方承担维修的责任。
第八条免除责任条件:因国家征用动迁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剩余租金退回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限期迁离: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用途。
2.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故意损坏房屋和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条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的。
2.由于国家征用土地动迁致使经济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共六--篇5(3409)字
普通住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天的宽限期从第 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农村住房租赁协议书共六--篇6(1420)字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市 ;位于第 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 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床铺一个、柜子一个、空调一个、热水器一个、桌子一个、电脑桌一个。
当前的水表状况为 ,电表状况:
水表现为: 度;电表现为: 度;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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