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锦集5篇

时间:23-04-15 网友

顾问协议书锦集5篇

顾问协议书篇1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甲方代为其办理 经营许可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为乙方代办 经营许可证。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甲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

  2.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甲方做出赔偿。

  3.不得为甲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为 元。此金额为代理咨询费用,不包括向其他部门应该交纳的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乙方交纳本协议总金额的60%,甲方为乙方开具相应收据。

  4.通信管理部门批准乙方 许可证的申请后3日内,乙方交纳本协议总金额的40%,甲方为乙方开具本协议总金额的发票。

  六、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若由于乙方在材料提供方面因时间拖拉,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导致 许可证申请失败,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但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九、若由于甲方原因(除上一条所述后的其他原因)造成 许可证申请失败,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十、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如在3个月内,甲方未办理成功,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执行期间或者期满后,乙方办理 年检业务,甲方有优先代理权,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篇2

  客户名称:

  签定日期:

  负责人:

  档案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黄远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醛八媸绷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鷅、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税务登记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顾问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支付方式为: 。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签字地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签字地点:

顾问协议书篇4

  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

  工商执照号: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 。

  第二条服务场所

  1.乙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 。

  2.甲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乙方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甲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乙方到该现场为甲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乙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甲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乙方向甲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甲方之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服务内容不包括乙方为甲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 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 (大写 )元人民币。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现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 ,账户号: ,开户银行: 。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事项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乙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乙方应按 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乙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 折优惠。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篇5

  甲方:__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的到厂技术服务工作(如参加甲方有关技术会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如需乙方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每月 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关规定。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合同范本

  七、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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