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时间:23-04-12 网友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精选25篇)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

  甲方:开发商,我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总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抵顶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事项,协议一致如下:

  一、因履行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总包合同》(合同编号为或者合同暂定总价款 为元),甲方欠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以其开发建设的 小区 号楼的房产予以抵顶。

  二、乙方同意按下表所列位于 小区房产及价格抵顶工程款。

  三、乙方有权将顶账房出卖给其他购房人并由甲方将顶房房产直接过户给该购房人,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购房人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书》,叁方协议签订后,购房人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网上备案等手续。

  四、顶房款支付及差额处理

  1.由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所列明的房款总价,直接将房款汇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收款账户。

  2.甲方代乙方收到房款后,应于 日内将房款全额支付至本合同乙方列明银行账户。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所列明的房款总价与购房人与乙方所约定的购房金额不一致的,乙方应在收到房款后 日内与购房人结清差额,甲方不再参与。

  五、购房所产生的其他税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由购房人直接支付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甲方负责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缴房管局。

  六、甲方负责按顶账房屋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负责按顶账房屋金额向甲方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乙方指定的购买人需要甲方另行开具发票的,有关税费由需甲方与购房人协商一致后方能确定。

  七、对于抵账房屋的隐蔽质量缺陷,购房人有权直接向甲方主张保修等权利。

  八、甲方无义务配合乙方指定的购买人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九、每套抵账房屋房产证办理完毕后,与《以房抵工程款明细及价格表》中该套房产对应抵房总价等额的甲方欠付乙方工程款债权消灭。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与将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账户一致账 号:

  代理人:

  年 月 日 代理人: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申请将甲方所欠乙方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款¥,现乙方申请将该笔款项转给,由在购买住宅一套,该房屋户名写为,身份证号,若产生一切责任由春承担。

  2、该笔费用已完成发票审核签呈手续,请财务部门审核。用转为乙方住宅购房款后,甲方无需再行支付给乙方

  3、乙方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纠纷与有限公司无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3

  原告: 市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执行董事

  地址: 市 区

  被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住址: 省 市 街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告: 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 项目经理

  住址: 县 乡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欠款 元;

  2、判决被告支付所欠款项从欠款之日至 年 月 日的违约金 元

  3、判决被告支付从 年 月 日至付清所有欠款时的违约金;

  4、诉讼费、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由于被告拖欠巨额工程款不付导致原告经营极大困难,濒临绝境,靠借高利贷周转,据此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请秉公办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原告: 市 有限公司

  时间: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 花园工程款人民币 元以 花园 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有权立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暂不办理登记手续时免费更名一次。乙方可用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甲方,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三、物业管理费用: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税费、交易费用等。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五、房屋销售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六、违约责任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七、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5

  工程合约编号:

  承判人:

  承判工程:

  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判人双方核对并同意:

  一、最终结算工程款项如下:

  1、完成合约工程金额:

  2、额外工程金额:

  3、代工金额:

  4、其它金额:共计总金额:

  二、总金额中应扣除的项目: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垫付等金额:

  2、其它扣款:

  三、实际支付金额(总金额-扣除金额)截至  年 月 日止支付承判金额:其中:第一次:第二次:尚有保固金额:上述保固金额将于年月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立协议人: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承判人:

  代表:

  日期: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6

  甲方:

  乙方:

  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7

  业主单位名称:

  我单位承建的送审金额的 万元,审后工程结算金额 %,已支付工程进度款 万元(佰拾工程,合同金额 万元,。至今已完成总工程量 %支付我单角分),请贵单位按合同要求的万 元为工程结算款,请批准。

  施工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

  年监理意见:

  月日

  签名: 日期: 业主代表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站长意见:

  签名: 日期:

  责任编辑: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8

  工程款结算三方协议

  工程款结算三方协议

  甲方:施工承包单位

  乙方:项目经理

  丙方:实际施工人   

  就郑州          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工程款的支付事宜,甲、乙、丙三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三方认可,该项目所有工程款甲方已于签订本协议之前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向丙方支付。

  2、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向丙方付清所欠款项共计                元整(¥     .00),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权利;

  3、此后,就该项目,乙方、丙方等无权向甲方主张权利,也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向甲方主张,因上述款项支付产生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9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元,结算额 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或验收合格);现甲方仍欠乙方工程款 元;乙方同意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同时甲方也同意。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 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 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收据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收据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房屋总额暂定为 元人民币。

  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载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

  三、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1、若乙方结算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额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

  2、若乙方结算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额多余房款,甲方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结清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四、甲方的协助

  1、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2、甲方在 年 月 日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方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等赔偿要求。

  六、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时,三方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七、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或乙方或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0

  原告: 忻州市 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 职务执行董事

  地址: 忻州忻府区解原工业园区

  被告: 中化 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职务董事长

  住址: 山西省太原市 街 号

  邮政编码: 0300

  联系电话: 0351-6

  被告: 中化 建集团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 王 项目经理

  住址: 县孙家沟乡

  诉讼请求:

  ......

  事实及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1

  就债务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 元。 年 月 日,甲方已支付乙方该工程最后一笔款项,金额为 元。至此,甲方已付清全部结算款项,双方就该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无任何遗留问题。乙方不得再就该项目款项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任何纠纷事宜。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2

  反诉人(本诉被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昆号。

  联系电话:

  反诉人就被反诉人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机械租赁、工期延误、人员误工等损失共58867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签定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__年8月18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广东阳江市人)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被反诉人未能按合同和建筑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给反诉人混凝土,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且在运送混凝土中经常误时,造成所浇筑混凝土的质量、结构、防水出现冷缝等质量问题。但反诉人本着友好合作目的,并未向被反诉人提出索赔,直至20__年1月7日向,反诉人仍主动向被反诉人的对单,并一直按约向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谭兴华付款。20__年10月,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辞职离开云南筑城混凝土公司,被反诉人一直未通知反诉人,造成20__年1月份双方未对单,反诉人找不着付款对象。且20__年1月11日,被反诉人在未通知反诉人的情况下,单方停止供货,造成反诉人严重经济损失。

  综上,反诉人认为,由于被反诉人内部人员、产品质量管理混乱,导致反诉人严重经济损失,故反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反诉请求。

  此致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转账支票工程款合同: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 )。

  二、工程款付款方式: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下欠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付给乙方工程款,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月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4

  甲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房产抵工程款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地址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位于 市 路 号 花园第 幢、第 幢。

  第二条 抵付金额

  甲方将上述房产作为甲方欠乙方 工程款的抵付。

  抵工程款的两幢住宅面积总计 方米(最终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折合人民币人民币 元整(大写: )。甲方所欠乙方工程款以双方核定的结算数为准。两者相抵,多退少补。如甲方所款项超过人民币 元整(大写: ),由甲方另支付现金补齐差价;如甲方所欠款项少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 ),由乙方支付现金补齐差价,或按成本计算相应面积房屋补回甲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由于 花园是由多方合作共同开发,为了照顾项目的整体性,便于统一管理,双方商定,由甲方负责项目前期的三通一平、规划、甘油、设计、报建、人防和质检委托等工作;工程相关费用由乙方分摊。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守则》。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房产确权、房产销售的有关手续,相关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债务结清

  1.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所欠乙方和工程款即告结清(乙方必须开出工程款发票给甲方),不再存在甲方欠乙方 工程款问题。

  2.今后甲方与其它单位发生有债务纠纷,也不能以本合同所签的第 幢、第 幢建筑作抵押,以确保乙方对这两幢楼的权属。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到市公证外公正,公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须在 天之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小区开发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具体构成(略)。

  第五条 工程进度

  1.为了保证 花园项目的整体形象,便于统一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统一安排的施工进度。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保证工程全部竣工,并按规定进行工程保修。乙方必须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临时售房合同的同时,按其面积以 元/平方米交足质量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订临时合同。保修期满后,保修金余额退回给乙方。

  2.若因乙方工程进度给甲方带来管理不便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工期每拖延 天,处以万分之 的罚金(按双方核定的结算数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以维护甲方的声誉和 花园的整体形象。甲方工程部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良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返工。工程议标由乙方负责办理批准手续,甲方协助。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乙方须移交完整的建筑资料档案正本一式 份给甲方,否则,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销售手续。

  第七条 房产销售

  1.为维护 花园整体形象,所有房屋实行统一最低限价销售,原则上由甲方售楼部统一代理,乙方也可在此原则上自行销售。统一最低限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第八条 销售服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销售的有关手续,乙方预售房产时必须严格按照 市预售房政策办理,售房临时合同由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乙方确认。正式销售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由甲方统一开出销售发票给乙方转给购房客户,所涉及的营业税等税收费用由乙方提前或当时付清,否则甲方不予协助办理上述手续。乙方购房客户对房屋质量的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

  2.为了促进整个楼盘的销售,甲方愿意代理乙方销售,广告费及代理费另议。

  第九条 物业管理

  房屋建成竣工验收,小区物业管理由 有限公司属下的 有限公司管理。工程竣工后 天内乙方必须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 万元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 花园工程款人民币 元以 花园 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4.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五、物业管理费用:

  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六、税费、交易费用等。

  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七、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八、违约责任

  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6

  原告: ,性别: ,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电话:

  被告: ,性别: ,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电话:

  被告: ,性别: ,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安装费共计 元。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 委托被告 为其寻找进行石膏墙安装的人员。 年 月 日,原告经被告 介绍同意为被告 所负责的 旅馆进行石膏隔墙的安装。在进行安装之前,原告通过被告杨 同被告 协商先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安装完毕之后将剩余款项付清。被告 在 年 月 日支付了预付款之后,于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之后就拒绝再支付剩余款项。 年 月 日,原告要求被告 量面积进行决算,被告 不但不予理会,还纠集其他人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拨打110,经过民警的调解,被告 同意支付一切因原告被殴打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并在一周内付清所欠的劳务费。被告 于当场支付医疗费 元后,于 年 月 日同原告丈量了干活的面积,由此得出原告所安装石膏墙的面积为 平方米,安装费为 元,医药费共计 元。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剩余的欠款为 元,由被告人 支付。但时至今日,被告一直未支付剩余的欠款 元。综上所述,原告为二被告进石膏墙的安装,实质上在原告与被告间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享有法定的权利,被告 最为雇佣方,被告 作为直接负责人拖欠安装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公正裁决为盼。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7

  房屋抵偿工程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 花园工程款人民币 元以 花园 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4.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即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抵押等)。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有权立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暂不办理登记手续时免费更名一次。乙方可用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甲方,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五、物业管理费用:

  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六、税费、交易费用等。

  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七、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八、违约责任

  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8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就 (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总价款为: 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 方验收,并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 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 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 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 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 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 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 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 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 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 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 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 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4)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乙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 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 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 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 ;受件人: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 ;受件人:

   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承办公证员: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 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xx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3、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份,一份留存于 公证处备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于 (地方)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19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所在地(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

  乙方(欠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所在地(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

  上述各方就乙方偿还甲方欠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欠款情况

  经双方结算,乙方共计欠付甲方 国际工程款¥ 元(大写 元),现已支付其中¥ 元的部分,尚有¥ 元(大写 元)未支付。

  二、还款计划

  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就剩余的工程款¥ 元部分,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

  2.乙方依前述还款计划向甲方还款时,应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欠款,否则视为甲方未收到欠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协议约定继续履行当期及后续还款义务。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收款账号:

  开 户 行:

  户 名:

  3.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双方再无其它争议,原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三、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欠款,并收取逾期付款利息(以 元为本金,按月2%的利率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四、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提供以下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六、附则

  1.各方均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和其法律意义,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20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施工取得开发商抵付工程款的房产,房产为 ,面积 平方米,乙方因需要向甲方购买该房产,乙方知道该房屋是甲方从开发商处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房屋产权办理手续及房款支付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开发商之间费用已结算完毕,该房产已办理备案,为方便办理产权手续,减少乙方的相关费用,甲方与开发商协商,将《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购房人更名为为乙方。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购买该房产;

  三、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该房产办理产权证过程中及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将房产交付乙方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元;

  2、乙方房屋办理产权证后,乙方以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支付甲方元;

  3、剩余款项乙方每年支付元。

  4、上述款项若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以未付部分为基数按照四倍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在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以房抵工程款叁方协议之一(总包现房) 篇21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就 (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总价款为: 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 方验收,并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 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 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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