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5篇

时间:23-04-11 网友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5篇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5篇

今天让我们动笔写写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修理店必须与生产单位签订合同,建立特约维修关系,修理对象和范围由生产单位确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希望你喜欢。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3

甲方:(出让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受让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 月 日

于 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 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

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 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 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年 月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 日内为交割期。

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交 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4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广州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广东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广东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广东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广东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修理店转让合同协议5

转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转让股权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经号《验资报告》验证,甲方认缴出资额已足额到位。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元。

第三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五条乙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负责准备妥当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派专人)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承诺与保证

第七条甲方承诺拥有转让股权完全的处分权,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转让障碍,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条乙方认可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拒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1日,按照逾期金额万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于20__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签字)乙方:

转让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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