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交易协议书模板(6篇)
卖家: ;地 址: ;电 话:
买家: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交易事宜,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的情况
1、车类的型号: ;车身的颜色: ;车牌的号码: ;高速行驶公里数: ;发动机号: ; 车架的号码: ;初次入户的时间: ;车辆购置税乔尔纳证明号: ;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 。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和)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机动车辆备案证书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3、买家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家确保该车的来源合法,相关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分担因该车和相关手续不合法引发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2、买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 %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车辆交付之时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有关问题签订合同
1、买卖双方约定,协议签订时,卖家需及时把该车辆交付给买家占用使用。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买家的使用。
2、车辆本协议签定日以前所出现的各项费用与买家毫无关系,签定日之后的各项费用由买家分担。
3、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
①应当买家的特殊要求,双方签订合同车辆稳步下属单位在卖家的名下,并不立即出现实际的过户犯罪行为。若日后买家建议为该车辆办理过户,卖家须要无条件、及时地帮助买家办理。具体内容过户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
②日后办理过户的费用由 方承担。
③协议签定之日,车辆的所有权归属于买家。
④在未办理过户期间,该车辆发生的法律关系与卖家无涉,均有买家承担。
4、因双方签订合同该车辆并不立即办理过户,故卖家须要及时将买家采用该车辆时所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转达买家(例如违章罚款通告)。若因卖家故意延期给买家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卖家需承担适度的责任。
5、因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故卖家的亲属对该车辆不享有继承权。
四、违约责任
1、卖家在收到买家全部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家占有、使用。若卖家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则需向买家支付车辆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2、若因卖家的责任引致车辆在签订合同之时无法过户,卖家须向买家缴付车辆总价款的 %做为违约金。
3、买家应谨遵双方的约定,在车辆未办理过户期间谨慎小心、诚实信用,及时处理车辆所发生的各事项。若因买家未及时处理给卖家造成损失,买家需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五、补足条款
六、争议统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地式贰份,买家一份,卖家一份,交易后代表盖章盖章后生效。
八、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家: (签章) 卖家: (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亲善协商,一直同意,自愿签定如下条款:本网站依据本服务协议提供更多服务,您须要写作、介绍并自愿严格遵守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就是您采用本网站的前提。本服务协议具备合约效力。本服务协议可以由本网站随时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公告于本网站之上,修改后的条款内容自公告时起至生效。您若在本服务协议修正之后,仍稳步采用本网站,则视作您拒绝接受和自愿严格遵守修改后的服务协议。
一、定义和释义
在本服务协议及本网站其它有关规定中所采用的以下词语,除非Seiches定义,应当具备以下含义:
1、“本网站”指“ 网“。
2、“用户”指合乎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已根据本服务协议在本网站登记注册,同意严格遵守本网站各种规则、条款(包含但不局限于本服务协议),并采用本网站的个人或机构。
3、“本服务协议”指本网站根据本服务协议而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及本网站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本网站有权随时变更和修改以上规定。
4、“成交量”指买方根据卖方所刊载的交易建议,在特定时间内明确提出最优的交易条件,因而获得依其明确提出的条件出售该交易商品的权利。
5、“登记资料”指用户在注册时,依照本网站注册表的提示,提供的用户本人真实、正确、最新以及完整的资料。
6、“除名”指本网站根据本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暂停向用户提供更多本网站。
二、关于本网站
1、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更多一个互通信息、展开物品交易的平台,当好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流媒介。
2、公布在本网站上的交易物品是用户自行上传进行交易的物品,并非本网站所有。对于用户刊登物品、提供的信息或参与竞标的过程,本网站均不加以监视或控制,亦不介入物品的交易过程,包括运送、付款、退款、瑕疵担保及其它交易事项。对于因交易物品存在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以及出现在拍卖上的商品的品质、安全性或合法性,本网站均不予保证。当您使用本网站进行交易时,必须了解且遵守以下事项:
①买方和卖方必须通过自己的慎重推论去确认交易物品、买方和卖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
②买方和卖方必须对交易的履行负完全责任。
③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解决由交易所引发的纠纷。
④ 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负担因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⑤买方和卖方必须介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3、您同意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网站的任何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本网站有理由认定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言论和其它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本网站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本网站的服务。
4、步入本网站展开交易,意味著您拒绝接受本网站的各项服务协议、规则和公告并拒绝接受本网站系统提供更多的服务与规范,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签定交易协议。
5、做为卖家,您在刊载物品时,应该根据法律法规先行判断是否有出售该物品之权利、交易标的是否合法。在确认提交出售物品后,您即同意:
①您无法修正或删掉现有信息,但是可以按照规则嵌入代莱信息(图片除外);
② 在有买家开始出价后,您即不可以取消本次出售,除非到规定期间结束时;
③如果存有买家的开价符合要求,例如一口价或者就是您拒绝接受的侃后价格,则您必须拒绝接受买家的开价,履行职责交货义务;
④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网站,在买家出价符合要求时,由系统代表您向买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成交通知,承诺您接受买家的出价,买卖协议成立;
⑤您并许可本网站向买家公布您的必要信息,并使买家可以与您联络以顺利完成交易或处置争议。
6、做为买家,出价前,应详细审阅及评估物品说明、卖方评价、交货方式、条件等讯息,一经出价,您即同意:
①您的开价(不包含侃价商品)一经递交,即为不容撤消,沦为一个有效率要约收购;
②如果您的出价符合规则要求,被确认接受,则视为成交。您负有按照出价向卖家购买物品的义务。
③您许可本网站向卖家公布您的必要信息,并使卖家可以与您联络以顺利完成交易或处置争议。
三、用户注册确认程序及资格要求
沦为本网站的用户,您必须先顺利完成以下登记注册证实程序,步骤依次为:
(1)注册本网站的帐号
(2)证实电子信箱
(3)通过本网站规定的其他身份认证
(4)同意拒绝接受本服务协议。
完成以上步骤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您即成为本网站的用户并能够使用其提供的相关交易服务功能,而在注册过程中您必须遵守本网站相关规则的要求。
四、密码、帐号及隐私权维护条款
注册登记程序之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您应对基于您的密码和帐号所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使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应注意保护密码及帐号的安全和保密。由于使用该密码及帐号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您应负完全的责任,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注意以下事项∶
1、您的密码或帐号遭未经许可的采用,或者出现其它任何安全问题时,您将立即通告本网站。
2、每次连接完毕,均结束您的帐号使用。
五、出售及出售商品的条款
本网站用户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必须依照以下服务协议进行:
1、严禁在其它交易网站上,同时出售同一件物品。
2、不得提供禁止、限制出售的物品作为出售物品的赠品。
3、严禁在交易的刊载内容中自定义任何不合乎本服务协议精神的交易建议,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①在本网站交易功能所要求得到条件之外,不得对出价者资格或出价条件作出任何限制,如限制只有某些帐号才可以出价、需购买卖方其它商品者方可出价。
②规定开价者例如不合乎卖方建议的资格时,将视作同意出售卖方其它商品或需按卖方HANDBOOKS的价格出售该商品。
③ 要求买方必须在出价后发出确认信息,否则出价行为无效。
④建议买方开价时,就可以挑选出售,开价后必须再自行知会出售数量。
⑤买家可以用购物车对多个商品进行打包,集中侃价进行交易。
⑥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卖家可以中止交易,买方严禁存有异议。
⑦在侃价商品中,卖家可一选择一定的商品侃价信息进行公布,但不能完全不公布。
4、严禁利用本网站展开任何欺诈或蒙骗的犯罪行为;卖方必须借款对于出售之物品具备合法处分之权利,没牵涉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例如存有须要,卖方存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更多关于该出售物品之有关证明文件。
5、如依法律规定,特定物品的买卖或持有需先取得相关执照或许可时,买方或卖方必须持有或取得相关执照或许可,方可进行买卖。
6、用户严禁压低交易,例如:故意抬高开价,并使其他买方撤出开价等。
7、不得干扰正在进行中的侃价,例如在其他卖方正在出售侃价商品时与其出价的买方接洽,以比洽谈更低的价格,向买方兜售类似或相同物品。
8、对于出售的商品,例如尚无买方承造时,卖方即为存有责任按照承造金额出售该物品,除非买方资料不实引致卖方无法证实其身分;对于已经得标的物品,买方即为存有责任按照承造金额顺利完成交易,除非卖方资料不实引致您无法证实其身份。
9、如果您是利用本网站从事经营性活动,应遵守《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六、严禁出售的物品
本网站用户不得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网站禁止交易的物品。对国家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物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一旦本网站发现有任何禁止交易物品或不符合特殊交易条件的限制交易物品,有权将刊登物品予以删除,并保留给予相关用户警告、冻结或终止其帐户的权利。由于交易名单所列物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本网站无关。
七、许可
任何交易物品的资料一经您上传、输入或提供至本网站之时,视为您已允许本网站可以为宣传本网站或交易物品(包括您的或他人的)的目的,无条件在本网站其它位置重制、散布、修改、展示、公开播送、公开传输这些资料,您对此不会向本网站提出异议。
八、安全交易
网络上的用户认证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提供用户评价制度与用户确认注册程序等,希望透过确实的交易纪录和用户的力量来共同维护线上交易环境。
九、用户评价制度
用户评价制度为卖方与得标者,提供一个交易后了解相互满意程度的机会。在您出价竞标之前,请查阅卖方之评价记录,将有助您了解卖方先前交易之状况。当您使用用户评价制度给予评价与意见时,您的行为和张贴的内容应遵守本网站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者,本网站有权直接移除相关内容。有关物品刊登或出价的部分功能,须在用户评价指数达到一定标准后方能使用。
十、税务
您使用本网站销售物品有可能发生应纳税行为,请依法纳税。
十一、效力
本网站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规定若有任何重大变更或修改,本网站将会随时公布修订后的内容。修订后的上述规定自公布时起生效,您若在上述规定修改之后,仍继续使用本网站,则视为您接受和自愿遵守修订后的规定。
十二、违背采用规范
1、本网站对于您所刊登之买卖物品及信息(以下称“买卖信息”)将会进行检查或抽查,如果发现包含有禁售、限售物品或非法信息,本网站有权随时不经通知删除该买卖信息。但是,您本人仍需对所上载的物品和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您违反本使用规范或任何公告于本网站之服务使用说明,本网站有权不经通知立即删除您所刊登的信息且终止您使用本网站的权利,情节严重时终止您使用 的其它服务。您的行为如有触犯相关法律,本网站并可以提请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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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网站的责任范围
当您拒绝接受该协议时,您应当明晰介绍并同意∶
1、您使用本网站之风险由您个人负担。本网站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提供的。本网站不保证以下事项∶
①本网站将合乎您的建议。
②本网站不受干扰、能够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免于出错。
③本服务使用权的获得结果就是恰当或可信的。
④您经由本网站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将符合您的期望。
2、与否经由本网站浏览或获得任何资料,由您自行考量、来衡量并且自私风险,因浏览任何资料而引致您电脑系统的任何损毁或资料外流,您负有全然责任。
3、您自本网站或经由本网站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绝不包含或以任何方式构成本服务协议未明示规定的任何保证。
4、基于以下原因而导致的利润、商誉、采用、资料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本网站不分担任何轻易、间接、附带、特别、派生性或惩罚性索赔(即使本网站已被知会前款索赔的可能性):
① 本网站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②经由或通过本网站出售或获得的任何商品,或发送之讯息,或展开交易所随之产生的替代商品及服务的出售成本。
③您的传输或资料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更。
④本网站中任何第三人之声明或犯罪行为。
⑤本网站其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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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知识产权的维护
本网站及本网站所使用的任何相关软件、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图片、档案、资料、网站构架、网站版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经由本网站或广告商向用户呈现的广告或资讯,均由本网站或其它权利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它专属权利等,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本网站或权利人明示授权,您保证不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本网站及本网站所使用的上述任何资料和资源,或根据上述资料和资源制作成任何种类物品。本网站授予您个人、不可转移及非专属的使用权,使您可以通过单机计算机使用本网站的目标代码(以下简称“软件”),但您不得且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复制、修改、创作衍生作品、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或以其它方式破译或试图破译源代码,或出售、转让“软件”或对“软件”进行再授权,或以其它方式移转“软件”之任何权利。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修改“软件”,或使用修改后的“软件”。您不得经由非本网站所提供的界面使用本网站。
十五、争议化解方式
1、因使用本网站服务所引起与本网站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所涉及的争议不适于仲裁解决,您同意一切争议由 人民法院管辖。
2、因采用本网站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十六、通知方式
就本服务协议项下的有关事项,或本网站提供更多本网站而牵涉的有关事项,本网站均通过传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基金帐号:
业务经办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
或电子邮件证实专线: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6.赎回:所指在乙方发售的基金设立后,投资者提出申请出售基金份额的犯罪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资管系:指投资者将所所持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转至另一交易帐户展开交易的犯罪行为。
9.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同时持有乙方管理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所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同于基金某一时点所具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之现金再除以已卖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和申购价格都就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去计价的。
11.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
1.甲方与乙方签定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或电子邮件交易协议书》。
2.甲方已经在乙方的直销点开立交易帐户,该交易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例如须要签订本协议,其开户时挑选的业务许可方式应属“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启用相关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特别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改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帐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5.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建议,真实,完备和精确核对了由乙方提供更多的或从乙方网站( )浏览的有关交易申请表。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办理或电子邮件配售,赎回委托提出申请的,应当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将足额配售,赎回资金拉到乙方选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或电子邮件交易申购,基金切换,资管系委托提出申请的,应当在该交易日的分销交易帐户存有足够多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作违宪提出申请。
8.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9.甲方办理或电子邮件交易资管系委托提出申请的,乙方在接到甲方寄送的提出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继续执行资管系操作方式。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的规定,为方便乙方采用电话自助交易方式对甲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须就是在甲方分销中心开户了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
二、本电话交易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设置分红方式、交易查询、密码修改、转托管、传真对账单。
三、本电话交易通过客服电话语音系统同时实现,电话号码为 。有关办理电话交易的具体内容程序参考甲方电话交易表明继续执行。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提出申请开户电话交易时,须成立密码。甲方根据乙方输出的交易账号和密码做为判认电话交易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换密码。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电话交易提出申请于每基金开放日15:00以前的为当日交易提出申请,15:00以后的电话交易提出申请视作下一开放日的提出申请。
八、乙方认购,申购申请,应在足额资金汇入甲方基金销售专户后提出。否则,该申请将被挂存,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账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申购提出申请,应当在交易账户内有足够多基金余额时明确提出,否则电话交易系统无法发送该提出申请,该提出申请将被视作违宪提出申请。
十、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收到或延迟接收乙方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接到乙方中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中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电子邮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便利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展开魏(认得)换购、申购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定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严格遵守履行职责。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二、本协议所指或电子邮件交易仅包含开户,魏(认得)换购,申购,下单,股息方式更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拒绝接受乙方明确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00-14:30(基金认购期为9:00-18:00)。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递交魏(认得)换购提出申请时,将以下资料或电子邮件至甲方选定传真号码: 。盖章留出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银行立案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递交申购提出申请时,将以下资料或电子邮件至甲方选定传真号码: 。盖章留出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到手或电子邮件并经甲方证实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盖章留出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甲方。日期以邮戳右图为依据。
七、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若资金未到,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帐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帐,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甲方接到乙方或电子邮件的申购交易提出申请后,应当在检验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多基金余额后立案提出申请。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严重不足,则该提出申请将被视作违宪提出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 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比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
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接到乙方中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中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或电子邮件: 或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沦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乙方是否能够提供黄金交易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甲方的代理商政策、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乙方对明确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展开审查证实,同意与否授与甲方代理资格。
二、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了。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继续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费率标准及服务标准,严禁擅自展开修改。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
四、退还标准
代理商的业务利润,按照相应比例提取,具体如下: 。
五、现货交易
此方式仅针对具有提货需求的客户,交割方式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及风险控制原则,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黄金代理交易协议进行交割。
六、支付
1.结算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商返还费率表》确定,每月月末返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在月末将退还利润打进乙方帐户,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其他: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 其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更多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管理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确保向客户提供更多较好的服务,严禁以欺诈、威逼等不抗拒手段侵害客户利益。
3.未经准许,乙方不得发展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黄金交易业务代理商。
4.乙方确保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例如因乙方违背上述规定的犯罪行为给甲方增添任何侵害,乙方应当分担所有法律责任并索赔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5.乙方须详细阅读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政策的全部内容;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及时了解代理商政策的最新变动。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中止或者中止后,乙方允诺不向与甲方形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非政府提供更多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有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分担适当法律责任。
7.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如下范围为其黄金代理业务地域范围:
(双方签章)
8.其他约定
。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更多规范的黄金代理服务体系,为代理业务高效率积极开展提供更多积极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商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应付乙方明晰提示信息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与保密。
4.对于甲方与其直接控制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
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应邀乙方出席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6.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抗辩条款
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
十、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列情形下中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期满,双方未签下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晰则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则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中止本协议;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签定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当更改有关内容;签定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关键性变化,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职责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更改或者中止协议的履行职责;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 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 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出现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化解,协商未成的,可以实行以下方式化解:
(1)提请仲裁
(2)向人
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
甲方:
授权签字:
盖章:
乙方:
许可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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