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七篇)

时间:23-04-10 网友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

贷款人: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币种)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 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 、重组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公章)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签字)授权人: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 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年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三)

甲方(申请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立国内信用证的前提条件

乙方为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已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受理回单);

3、甲方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甲方办妥叙做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已有效设立。

第二条 国内信用证的开立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如乙方接受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的申请,应按照甲方提交的《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的内容开出国内信用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交与开立国内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或文件,如贸易合同等,不得解释为乙方有义务按照此类单据或文件开立国内信用证。

《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国内信用证的修改

甲方如需对国内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向乙方提交《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该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修改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国内信用证修改书一经发出,即对甲方产生约束力。

乙方对国内信用证修改具有独立的判断权,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请,亦有权对修改内容提出建议。

国内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币种、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认为加重保证人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保证金,及/或要求甲方获得保证人在《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上的签字同意,或增加其他担保方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修改的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

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开证费用

甲方将按时向乙方支付因叙作本合同项下业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的计收依据、标准和方式等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将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1、在乙方通知后个银行工作日内通过支付。

2、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账户(账号:)中扣收。

3、其他方式:

对于提交此签订本合同时时不能预见、在信用证开出后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受益人拒绝承担的银行费用),甲方将以与上述相同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备付款项

甲方将于信用证约定的付款日或乙方要求的其他日期(以日期较前者为准)前个银行工作日内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以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

第六条 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如因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不足致使乙方对外垫付应付款项。款项一经支付,即构成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债务,甲方应及时清偿。

第七条 垫款利率与计息

如果乙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垫付任何款项,该等垫付款项自垫付之日起即转成甲方欠付乙方的逾期贷款,无需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和协议,甲方对该逾期贷款承担还款义务,并须按照日利率万分之 (大写)的逾期罚息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如甲方未能支付该等利息,乙方有权计收复利。

第八条 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删除)

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1、通过以下第种方式交纳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银行工作日内主动通过将本笔业务的保证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

(2)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外币账户(账号)中直接划收本合同下的保证金;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四)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 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 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 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 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 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日期: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五)

甲方:(卖方即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买方即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丙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因国内采购而签署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以国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乙方委托丙方即光大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承诺,在甲方、乙方符合丙方规定的国内信用证议付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即甲方的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获得丙方有权审批部门批准或核准,发生正常、合理国内信用证议付融资需求,并符合丙方相关的国内信用证议付条件的情况下,丙方将予以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如果丙方认为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不符合丙方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贸易背景不真实等不能达到丙方要求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项下国内信用证议付业务。

第二条 本项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付息议付业务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商定同意就丙方在本协议做出的国内信用证议付承诺,每次在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时由乙方向丙方支付包括以下几项:

(1)议付利息;

(2)议付手续费;

(3)其它相关费用等。议付手续费的金额为甲方与丙方商定的国内信用证议付金额的‰、利息为议付总金额X实际议付利率X议付天数/360天、其它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向丙方申请办理的所有国内信用证议付业务所产生的议付利息,手续费及相关费用,丙方可以无须事前通知乙方,可直接从乙方指定的账户扣划议付利息、手续费及相关费用。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 ,账号: 。乙方应在丙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应付利息、相关费用足额存入该账户。

如遇乙方指定账户资金不足,致使丙方产生垫付利息和相关费用,则乙方需向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息和相关费用。罚息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罚息计算区间为自丙方垫付之日起至乙方清偿日止。

在国内信用证议付项下,三方商定采取如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乙方出具适用于一揽子综合授权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买方付息授权书》,每笔办理时,丙方可以直接依照本协议和授权书从上述账户中扣收相关利息及费用。

2、乙方出具适用于单笔授权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买方付息授权书》,就具体的国内证业务进行逐笔授权。

第五条 如本协议项下任何一笔国内信用证议付未获丙方有权审批部门批准或核准,则本协议对该笔议付不发生效力。甲方、乙方不得将本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议付协议挪作他用,如挪作他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丙方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协议》/《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及卖方押汇协议》,根据甲方提交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申请书》、《议付凭证》(如需)发放国内信用证议付款项。

一、本协议处于有效期内;

二、甲方的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获得丙方有权部门的审批同意。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丙叁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六)

甲方:

乙方:

甲方向债权人厦门银行申请信用证担保贷款500万美元,用于向公司购买生产原材料,期限为一年。甲方向乙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方具备银行接证能力,并有银行发出的5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standbylettersofcredit)的贷款额度。

2、乙方提供银行的面额价值5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为甲方已经办妥的银行批准额度的贷款提供担保。

3、甲方向乙方提供接证贷款额度证明、接证银行坐标以及由接证银行出具的备用信用证格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开证能力函及开证银行坐标。

5、乙方负责从银行开出符合接证银行格式、以甲方为受益人、接证银行为银行的5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甲方负责用此信用证担保贷款。

6、上述备用信用证的担保期限为: 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的贷款本息止。

7、甲方保证由乙方担保的此笔贷款仅限用于向公司购买生产必须的原材料,并保证按时归还贷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出口信用证外汇借款合同书示范文本(七)

合同编号:

贷款人:

法定地址: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 银行开出通过 通知编号为 的 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 。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 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间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 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 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 、重组或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于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 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 授权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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