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1协议甲方:__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协议乙方:
通讯
电话:
法人代表(负责人):
通讯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预约回拨,VOIP网络电话等业务在 省 市 县区域市场内的独家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区域内建立营销网络,开拓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经营项目:
1,预约回拨系统:包括预约回拨运营平台,国信一号通回拨卡,回拨器,回拨电话机等.
2,VOIP网络电话:包括RJ45网络电话,USB网络电话,网络话吧,公话超市,集团电话,语音网关等.
3,无线平台
4,企业建站,域名空间服务,设计
5,技术方案:包括回拨系统技术方案,VoIP网络电话解决方案,网络网吧组建方案,无线网络方案等.
甲乙双方特别同意并声明: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协议人,其一切行为均为其自身的行为,并不能理解为乙方的行为,其无权以本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方式约束.
二,代理政策
一号通回拨卡对终端用户计费费率分0.15元/分钟(0.30元分钟折半),VOIP网络电话对终端用户计费费率分0.12元/分钟.
1,独家(买断)代理:
总部给予区域市场保护,区域内代理或者营销均通过独家代理商进货
条件:有良好的经营渠道,能够建立区域内分销网络,第一个月话务流量达到100000分钟,第二个月达到300000万分钟,第三个月达到500000分钟
乙方可建立自己的运营平台,成为独立运营商,可独立发卡制作回拨充值卡,独自发展客户,发展下级代理.
甲方免费为乙方建立预约回拨虚拟运营平台和VOIP管理计费平台,预约回拨话费按6.5折供货,VOIP网络电话话务按0.08元/分钟供货.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独家代理买断性区域保护费.县级为1000元,市级为3000元,省会城市为5000元,省级为10000元.
2,区域代理
条件:法人,自然人,专职兼职均可,有良好经营渠道,能够建立健全的分销网络
乙方可建立自己的运营平台,成为独立运营商,独立发卡制作回拨冲值卡,独自发展客户,发展下级代理.但没有区域保护,其他人也可以在区域内做代理
购买3000元话费免费建立虚拟运营商平台,或1000元建立运营平台送1000分钟话费.预约回拨话费按7折供货,VOIP网络电话话务按0.085元/分钟供货.
3,专兼职代理营销
不限量预约回拨话费按7.5折供货,累计达到10000元话费7折供货;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回拨卡7折供货.
VOIP网络电话话务按0.09元/分钟供货,累计达到10000元话费0.085元/分钟供货,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0.085元/分钟供货;.
4,终端产品:
对于预约回拨,VOIP网络电话,网络话吧,集团电话,企业建站等所需的回拨器,回拨电话机,语音网关,网络电话机,无线平台等终端设备,甲方按市场最低价供应乙方.
本协议的'代理方式为:
三,甲乙双方的权责利
乙方同意并一次性支付甲方上述项目代理合作,区域保护和技术支持费 __元.首期进货话费 元,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建立运营管理和计费平台,并将首期进货话费打入乙方代理账户,实物卡和终端设备寄出. 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营平台测试和技术培训.
乙方可在甲方授权下以甲方经销商,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身份开展业务,可以使用国信网络通信公司标志,但要按照甲方所定价格策略进行销售,一般为每级代理5-10%的毛利,一般经销15-20的毛利.所有须盖章的商务协议均须经甲方审核后盖甲方公章方视为有效,协议签订后的原件须寄回甲方一份存档.
四,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甲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按照协议为乙方提供服务,遵守本协议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甲方承诺,为甲方做好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指导,直至甲方能自己独立操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全部资金.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业务无关或超出授权范围的任何活动,更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有违国家各种法律法规的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对由此造成甲方的商业信誉和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乙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遵守本协议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乙方承诺,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经销人,要着力发展本地区的客户,建立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产品或业务推广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完善的产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得参与有和甲方相竞争的业务的任何企业或实体或在这些企业或实体中享有利益.
3,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及其附件应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予以理解和执行,附件的条款应适用于本协议,本协议的条款也应适用于附件.
在协议期内及协议期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的程序及软件,使用手册等商业机密出售,泄露或免费给第三方使用,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协议约定范围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信誉的损失,乙方将附带赔偿责任.
五,运营和计费管理平台安装,调试制作和技术支持
甲方在协议签订和乙方交纳区域保护费和首期进货款项后,再规定时间内为乙方建立运营和计费管理平台,免费为乙方培训1-2名技术人员.甲方在协议内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
六,协议期限,变更与解除
1,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章)和首期款项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相关续签事宜,如果乙方在协议期满未通知甲方,视为协议终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相关经营.
2,甲乙双方中一方在协议期内变更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②,一方当事人被撤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经营不善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③,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但是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连带条件与责任.
七,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国家政策,计算机病毒,政府行为,互联网攻击,突发事件,电信部门技术经营成本等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造成电信通讯线路中断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降低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协议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协议时,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只对乙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通信行业惯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2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 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 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作依法组成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 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 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3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经营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0000元正(大写:伍万元正),乙方以人力资源、团队资源和客户资源等方式投入。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团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投入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双方约定:
1、如果合作项目成功取得销售利润,则合作经营限期自动延长至
的代理权结束为止。
2、本合伙组织经营限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可提出退出经营,届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的出资金额。
3、如本合伙经营三个月后,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合伙经营仍按协议约定进行。
第四条本合伙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销售利润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进货价格-进货运费=销售利润。
第五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利润比例分配承担。
第六条甲方只负责出资,其他所有经营事务都由乙方负责和解决。
第七条项目产品的销售利润,按月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售后跟进、项目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甲方具有监督权、建议权及了解账目明细权,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合法权利。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__月__日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4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多人合作投资合作协议书多人合作投资合作协议书。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多人合作投资合作协议书合同范本。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5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投资人的投资方式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方投入总计投入每次投入万无。
3、乙方以运营管理公司劳动方式获得股份和年终分红,甲方不参与经营,但享有年终分红和重大经营决策权力。
二、双方义务和权力
1、公司成立注册后,由乙方经营管理,日常工作除重大决策(如大额以及高风险投资)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2、甲方享有对乙方帐目盘点和核查权力,并对乙方产生约束监督权力。
3、重大经营决策时必须有甲乙双方以及所有股东法人参与时才可进行决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进行决断,否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以及事件产生的民事责任。
4、公司重大财产购置如(汽车、房产、、、)需经过甲乙双方同意方可进行购置。
5、除公司主营业务外投资如(购买有价证券、股票、基金、贵金属投资产品、或跟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联系业务)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投资购买。
6、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身人脉关系和企业平台为乙方提供客户资源和创造更好的销售条件。
7、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甲乙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股权的转让和保护协议
1、甲乙双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乙双方和其它持股股东全部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所持股份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持股股东或投资人。
3、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转让手中股份股权时,协议甲乙合作双方在相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追加投资增加股份股权持股比例和权益。
5、乙方通过经营活动为公司创造较高利润和较大商业价值时,有权享有增加更多的股份股权持股比例。
6、股份股权出卖转让后,甲乙双方通过手中股份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7、在未经甲乙双方许可下不得接收甲乙双方以外的投资及其它有损股东权益的投资。
8、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9、公司成立后,甲乙任何一方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手中股份股权承担经营亏损,承担与股份股权所持比例相对应的亏损数额。
2、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孳生物和购置财产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3、经营活动产生净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手中持股比例获得财产。
4、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及其它可能产生的经营费用。
5、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五、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做为公司直接经营管理者,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挪用公司资金资产做为个人用用途,否则甲方保有追究乙方经济损失赔偿和民事责任。
2、乙方在执行经营活动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甲方或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执行共同投资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净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经营活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5、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和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经营事务执行人。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撤销投资,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在甲方和共同投资人没有决定更换经营事务执行人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退出经营活动,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照本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和约束能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双方和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6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投资 合作项目,为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合作方式: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股 %。
2、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股 %。
二、合作项目:
三、合作时间: 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四、合作分工:
1、乙方主要负责:
2、甲方主要负责:
3、双方共同负责:
4、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账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大额支出( 元以上)、收入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员做账。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五、技术、市场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 %,乙方占股权分成 %。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分红一次。
2、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 方负责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第三方不得干预。
八、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7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投资超过预计 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合作双方责任
双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双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双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 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同意委托甲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乙方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双方一致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任何一方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任何一方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8甲方(项目发起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无公害生态畜牧养殖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项目内容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无公害生态畜牧养殖
2、开发项目发起人:
3、乙方合作意向:
4、乙方合作方式:合作方式
①、由乙方出资万元,甲方负责项目内部管理和市场销售。甲、乙双方按比例%、%进行股份分配。
②、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乙方出资万元,占
该项目%股份,双方共同管理。
③、乙方全方位提供给甲方技术支持,折合现金万元,占项目%股份,双方共同管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谈判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4、甲方负责向政府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建设,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作管理的权利;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股份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建设,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审议权、监督权,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应的利润股份分配。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入资金需求,负责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与甲方共同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
3、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股份分配;
5、如乙方是提供技术支持的,则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享有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应享有权利,本条乙方在管理享有建议权。
四、其他事宜
1、该协议书仅为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额度等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订《项目协议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9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
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10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2、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共同投资于 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 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取得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 份。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11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投资合作协议书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项目和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
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
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12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项目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投资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出资方式、期限、经营管理。
1、双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按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内支付完毕,并将资金交付到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2、双方设立一个公用账户,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开户,乙方手机号码办理短信提醒,所有合作项目的收支必须经由公用账户操作。
3、甲方负责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乙方负责对外销售及业务开展。所有收入公司款项到达公用账户后内,各方及时核对回款金额,在回款款项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后归还,或由各方协商该笔款项的用途。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实际投入股份本金金额用于该合伙项目运作,不能用作利润分配及提取。双方每月对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乙方不参与合作项目的分红,只按每月5000元领取劳动报酬,双方保证每月核对一次项目收支,下盈利部分优先扣除乙方的劳动报酬后甲方再提起分润,如当月盈利不足以支付乙方5000元的劳动报酬,剩余部分由甲方补齐。
2、如遇大项目需追加投资,由甲方承担注资,资金分批回笼后按一定比例分批返还甲方追加投资的本金再行提取甲方可分得的利润。
3、如将股利投入合伙项目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 ,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同时进行。
4、如合伙项目亏损或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时,合伙各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2、各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协调各方关系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每月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5、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6、甲乙双方未经商议,不得随意调拨公用账户款项;如遇特殊原因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第六条退伙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2、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合伙人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财产,或做有损合伙人利益的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合伙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联系其它业务来私自获取相关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关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财产,并给予相关处罚。
4、各合伙人严禁报销与合伙项目无关的一切费用。
4、若合伙人违反以上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以后发生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1、合伙期届满。
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1.6、双方约定亏算达到元时,双方合作终止,合作项目进行清算。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相关法律机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格参与分配。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自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伙人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终止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附件备书。
2、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13甲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项目,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项目。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方式
甲方负责项目前期的场地租赁、装修及所有相关设备的采购,因该提供经营场所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车辆及相关技术人员,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将已获得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的(地区)品牌系列汽车的经营权转让给甲方,授权甲方公司为市场的合法代理商。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项目产生利润后,双方每月对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在除去合作项目的正常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员工工资、奖金、税费等经营性支出),利润部分双方按甲方%,乙方%提取利润分成。
2、所有新车投保的保费返点归双方所有。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甲方是市场的合法代理,负责收集市场信息,积极促进产品的销售。
3、乙方负责提供展示用车或代销车,保证提供的车辆价格不高于代理商的进货价格,在车辆售出后双方及时核对开支后入账,车辆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留在甲方保管。具体车型、价格、商务政策见附表。
4、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5、合伙项目所进行的相关宣传都会突出其健康、积极的正面形象,如有特殊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5、双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泄露合作相关工作的商业机密。
6、双方需按照上述约定结算收益分成,不得拖延。
7、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销售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在合伙期内的事项约定
1.入伙、退伙
入伙:
1双方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双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视作违约,应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协议到期或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后,双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利润结算以及车辆交接等工作。
2.出资及股份的转让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允许合伙人任意一方向第三方转让自己的出资。
3.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双方安排专人对合作项目的收支账目进行审核,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每月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月清月结。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不包括展销车辆)及设备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撤走所有展销车辆及相关技术人员,合作终止。
第八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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