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 区 路(街、巷、里) 号 室(单元),土地房屋权证号: 或其他有效凭证:
2、房屋的建筑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间、单元)数: ,租赁建筑面积: 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商业□旅馆□办公□厂房□仓储□)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间□)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平方米。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须向甲方缴纳 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4、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5、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6、租赁期间,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7、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 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期满前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押金额的千分之 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在房屋租赁期间,如需出卖上述房屋,甲方应支付 个月的租金给乙方。
5、其他约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 天或累计 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担;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押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赁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并由甲方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条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 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水: 吨;电: 度。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三)
出租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 区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一、租赁用途为 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第2次付款应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店面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二号,即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期内次年起租金每年每平方米递增人民币 元整。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四)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 区 路(街、巷、里) 号 室(单元),土地房屋权证号: 或其他有效凭证:
2、房屋的建筑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间、单元)数: ,租赁建筑面积: 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商业□旅馆□办公□厂房□仓储□)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间□)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平方米。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须向甲方缴纳 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4、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5、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6、租赁期间,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7、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 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期满前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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