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按市场管理要求项目经营。
二、摊位租赁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租赁之日起 日内交付摊位(含摊位餐车一辆)。
三、摊位租金费用每月为 元,依照租赁期限合计费用(大写): 元(小写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摊位餐车押金费用 元,租赁期满经甲方检查无损后退还摊位餐车押金。租期内乙方应爱护餐车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摊位及其他设施。
五、租期内水、电、卫生、管理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内乙方需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档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档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档铺坐落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陈江街道办五一村委会吓塘仔村14号一楼,建筑面积约 120 m2。
二、租赁期限
档铺租期为 贰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档铺:
1、利用承租档铺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4、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档铺,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则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的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合理适当的调整。
五、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2500 元整及档铺押金人民币 5000 元整。租期第壹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500 元整,租期第贰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700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 1 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六、租赁期间档铺修缮
甲方将档铺交给乙方后,乙方自行装修,其经营情况与甲方无关。
七、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档铺的质量或档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档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八、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档铺,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将档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九、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期间双方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乙方在向甲方所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3
本合同在 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双方为: (以下称为出租人)和 (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 的店房 间,房号为 ,电话号码为 ,租期为 年,月租金 元( 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 。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 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 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摊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张守月
乙方(承租人): 经营品类: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夜市一条街的摊位(具体位置____________长______,宽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后用。
3、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500 元。如遇乙方出现投诉而乙方不及时处理,则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间,如该保证金减少,则由乙方及时补足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和用水。
2、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开业,或者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故撤场,甲方有权没收500元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
3、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
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5、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6、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经营所需市场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9、甲方租给乙方的夜市摊位甲方不承担风险责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摊位时所产生的卫生、治安、现场秩序等相关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的夜市摊位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且办好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不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警告后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营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6)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内,如因城市建设(以政府职能部门的批文为准)需占用该场地,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在该场地内自建的项目及相关设施。如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位于的摊位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止(合计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整(/年)。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第二年租金根据西门市场物价涨幅行情再行定夺,于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摊位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摊位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摊位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摊位。甲方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八)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则支付给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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