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保证书范文
本保证书由XX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码为(下称担保人)于年月日在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受益人)出具。
鉴于:
2.作为受益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提供融资租赁款项的先决条件之一,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诺,承租人应确保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信用担保,就承租人完全清偿担保债务(如下文定义)向受益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人已经审阅过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亦完全理解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中的条款、条件和内容,特别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经承租人的要求,担保人自愿向受益人开立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为担保债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付款保证。担保人保证责任如下:
一、担保人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项下应当向受益人承担及履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项下的租金、迟延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所有款项的支付义务和责任(下称担保债务)向受益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下称保证责任)。
二、若承租人未按照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向受益人履行任何担保债务,担保人将在收到受益人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的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等通知的要求无条件地按时、足额向受益人履行前述担保债务。
三、担保人进一步承诺,补偿受益人为使得担保人及时、全面履行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责任而对担保人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法律程序)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合理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四、担保人承担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债务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的条件全部得到清偿时止。
五、担保人在此同意:
1.在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内,若未事先取得受益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担保人**%以上实质性的资产或业务;
2.在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得以清偿前,不因其履行保证责任而向承租人进行任何追偿;
3.即使受益人就担保债务内的任何债务享有本保证书之外的任何物的担保或其他任何担保,受益人仍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主张或实现该等其他担保。担保人不得因受益人变更或解除其他任何担保人的责任而主张免责;
4.担保人不能以任何对受益人的债权来抵消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六、在本保证书项下保证期间内,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而影响其内容或效力:
1.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的履行期限延长或者其他条款的变更;
2.承租人的破产、合并分立、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吊销、注销等公司状态变化、不履行担保债务;
3.受益人持有任何对承租人履行担保债务的抵押、质押、其他保证或受益人实现、丧失、放弃、解除该抵押、质押或保证。
七、为本保证书之目的,担保人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担保人系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合法拥有其全部资产,具有履行本保证书项下保证义务的全部能力;
2.担保人出具本保证书不违反任何对担保人适用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的法律、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构成法律渊源的司法解释和判例,下称法律)、以及担保人作为一方的且对担保人或其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契约性文件;
3.担保人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也没有在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政府中被起诉或将被起诉,亦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履行担保义务的事件。
担保人承诺,如果其前述声明与保证不真实或者违反该声明与保证,其将赔偿由此给受益人带来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和损害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九、非经受益人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将在本保证书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转让给他人。
十、本保证书具有独立性,当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的整体或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时,不论担保人有无过错,本保证书仍然有效,同时担保人对承租人因融资租赁交易相关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返还受益人已支付给承租人的融资租赁款项并赔偿受益人融资成本、迟延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所有款项的责任仍应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凡与本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当事人应向受益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保证书一式五份,担保人执一份,受益人执四份,以中文写成,自担保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范文「一」
本人系街道(镇)xxx社区(村)居(村)民,家住,现将位于的房屋出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向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作出保证如下:
1、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及时带领或告知其到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
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怀孕或生育情况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流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立保证书人: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范文「二」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出租人(签名):
立保证书人: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范文「三」
**派出所:
本人(单位)xx将坐落(地址)xx私(公)房屋xx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立保证书人: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范文「四」
xx公安分局xx派出所我是xx房屋出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武汉市房屋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武汉市房屋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武汉市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出租、转租房屋,按规定交纳治安安全管理费。
六、在当地治保会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
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赃、窝赃、卖淫、嫖娼、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到派出所现办注销手续。
八、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出租户的安全年审和治安检查。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立保证书人: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
房屋租赁保证书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出租人(签名):
年月日
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
本人系街道(镇) 社区(村)居(村)民,家住,现将位于的房屋出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向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作出保证如下:
1、
2、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及时带领或告知其到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怀孕或生育情况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流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立保证书人:
年月日
金坛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本人(单位)将坐落(地址)私(公)房屋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保证人(单位)签名盖章
年月日
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24号令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治安责任保证书。
一、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二、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三、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四、不准将出租房屋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
五、不准用出租房屋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出租房屋停止出租时,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八、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保证书
房屋租赁合同保证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煤气罐[ ]
二、暖气管道[ ]
三、热水管道[ ]
四、燃气热水器[ ]型号:
电热水器[ ]型号:
五、空调[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
小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为 ,房屋状况为,产权证号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下列补充意见:第一、本合同是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甲方提供本租赁物的下列手续: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理乙方营业执照所需的所有有效证件。提供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转租的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房屋所有人单位公章。
4、房屋建筑结构图、施工图。
5、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
6、甲方对本房屋加固维护后的安全质量保证书。
7、加固工程施工方案、说明、造价、甲乙方各自费用承担数额。
8、同意乙方开始施工的书面证明
9、因本房屋非证上面积,甲方需要出具本房屋合法性的证明。综上,如果甲方未能全面提供上列证明文件,则因此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或者债权债务纠纷,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损失额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发生额的2倍赔偿乙方。
第三、甲方应提供以下保证:
1、因甲方房屋不具备合法手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
2、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
3、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塌陷、楼板断裂或出现裂痕、钢结构支架变形等安全事故,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营业,则甲方除赔偿乙方不低于300万元的投资款外,还应需要赔偿乙方正常经营收入损失及必要的支出费用。该正常经营收入损失及必要的支出费用的计算方式为乙方当期实际营业额、以及必要的支出包括工资、水电费,已经支付的房租费等各项管理费用。
第四、合同期内,因政府拆迁事由导致乙方停止营业的,除原合同规定的给予乙方的补偿外,补偿乙方损失还包括停业补偿费用等相关法规确定的合法补偿项目。
第五、加固维护应于20xx年月日完成,以保证乙方进场施工。
第六、甲方同意给乙方装修期延长2个月,自加固维护后,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算延长2个月,原租赁合同期限自动顺延。
第七、该补充协议经甲方双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宾馆改造施工方案及进场施工(乙方附施工方案)。
第八、该补充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承诺书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租承租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场及周边环境质量,美化、净化商业区域环境,为广大商铺创造繁荣、卫生、安全、优美、和-谐的商业氛围,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如下承诺。
甲方承诺如下:
1、
2、
3、
4、
5、
6、按时结算和收取水、电费。及时做好与供水、供电部门的结算工作,确保正常供水、供电。定期召开租赁户会议,及时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共同来维护市场秩序。有足够的人力做好市场保洁工作,并及时清理和清除各种垃圾,同时确保区域内雨污水管道畅通对个别承租人,有违规行为的,如乱设广告牌、乱拉电线、门外乱堆货物的等等,必须制止和处理,确保市场容貌整洁。设立专门水、电维修人员,保证随叫随到。经常维护和更新消防器材,确保用时拿得出、打得响。
乙方承诺如下: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保证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3、决不在商铺前的台阶上或者在门前的公共地方堆放任何物品,竖立广告牌和其他公共场所张贴广告标语等行为。
4、经常维持美观、整洁。保证不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保持商铺内整洁、整齐,商铺门前一方卫生,不断提升自身形象。
5、保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爱护公共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6、决不把商铺作为吃、住场所,杜绝三合一发生。商铺打烊,及时关闭电源和气阀,保证做到规范用电、用气,经常检查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处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后果的,我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承担相信的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范本6
本人(单位)将坐落(地址)私(公)房屋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保证人(单位)签名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保证书
本人系街道(镇) 社区(村)居(村)民,家住,现将位于的房屋出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向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作出保证如下:
1、
2、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及时带领或告知其到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怀孕或生育情况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流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立保证书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保证书参考范文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房屋租赁治安保证书
房屋租赁治安保证书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出租人(签名):
年月日
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尊敬的房屋出租人:
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与房屋出租单位(人)签订如下责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经常对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包庇犯罪,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主动提供线索协助查破案件,给与奖励。如有违反,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四、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不办理暂住登记,不申领《暂住证》的暂住人口,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
五、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出租条件和安全规定,严禁出租危险房屋,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出租房屋以及出租房屋用途变更时,要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撤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八、服从公安机关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村(居)委(负责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20年月日
金坛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本人(单位)将坐落(地址)私(公)房屋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保证人(单位)签名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质量保证书
房屋租赁质量保证书
本人系街道(镇) 社区(村)居(村)民,家住,现将位于的房屋出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向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作出保证如下:
1、
2、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及时带领或告知其到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怀孕或生育情况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流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立保证书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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