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15篇)
承包协议书1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开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期为 年 月 日。本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面积约125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价格: 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价为: 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砖、石灰、砂石、瓷砖等建筑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3、工程内容: 从基础以上开始,主体按图施工。包括: 地板、墙体粉刷、贴瓷砖、水、电安装、化粪池;室内刮瓷、室内外石膏线条。
4、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必需按图纸要求施工,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的责任:
1、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2、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
四、付款方式: 从正式施工开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费3000元,一层封顶后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施工电费由乙负责。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2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 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 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第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__年__月__日
承包协议书3甲方:
乙方:
为确保混凝土生产与运输的正常进行,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并达成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1、甲方 辆铲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2、甲方 辆急修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3、甲方 辆搅拌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二、双方责任
1、甲方驾驶员在拆装、调换轮胎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职员。甲方驾驶员进拌台装货时,必需查看轮胎是否完好,从而确保空车调换轮胎。如重车调换轮胎,驾驶员必需协同轮胎工共同调换。
2、乙方职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轨制及治理要求,听从甲方的治理,接受甲方的月度工作考核与评选(考核尺度另定)。
3、乙方职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治理轨制,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轮胎工不得少于3人,实行24小时服务,确保车辆轮胎的修理与调换。
5、上述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维修用度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上述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维修用度甲方承担。
7、甲方提供一定的功课场地,并租借空气压缩机一台、外胎硫化机一台、内胎补胎机一台、电动拆胎机一台、千斤顶等给乙方使用。
8、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轮胎劳务承包用度 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自承包之日起,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均不得中途违约,如发生违约,则责任方赔偿对方一个月的平均承包费。
2、乙方须根据甲方文明生产要求,做好自己工作、生活场所的落手清工作。若检查不合格,由甲方开具整改通知书限令整改,并扣除乙方承包费100元;若当月发生二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的,扣除乙方承包费200元/次。
3、由于乙方未按规定做好报废轮胎的确认工作,从而导致轮胎报废责任无法认定的,由乙方承担报废轮胎的赔偿费用。
4、甲方车辆进入车间调换轮胎时间若超过1小时,扣除乙方承包费50元/次;超过2小时,扣除乙方承包费100元/次;如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经办人:
乙方(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承包协议书4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包甲方窑厂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1、承包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2.4万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承包费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如乙方拖欠承包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出砖场,卸煤场等生产必要的场地,此外所需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乙方生产经营期间,如遇到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性的关闭停产,甲方概不负责也不退给乙方承包费。上级关停补助资金中窑身补助部分归甲方所有,窑身外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3、甲方窑厂于 年 月 日前所有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负责,乙方承包后如发生安全生产或人员伤害等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责任。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应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承包费在到期日前一个月把下一年的承包费付清,其他事项按本合同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收延包的承包费,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乙方继续承包。
5、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不能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挡乙方正常生产,如有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6、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王鲍镇村环境整治管理组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保洁员:身份证号码:
家庭村组
为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搞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沟河保洁,道路管护、绿化养护等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劳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环境卫生承包合同。
一、承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王鲍镇村划定区域内“四位一体”环境整治工作
2、承包内容: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处置、沟河保洁,农村公路管护、绿化养护工作。
3、承包工作区域:
(1)生活垃圾处置:
(2)沟河保洁:
(3)公路管护:
(4)绿化养护: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要求
乙方所从事的承包区域的工作,应当认真执行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环境整治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生活垃圾处置。做好卫生清扫、收集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指定收集房(或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做好垃圾收集房(或填埋场)的喷药和垃圾填埋场的覆土工作,严禁焚烧垃圾,确保填埋场四周环境整治。
2、沟河保洁。清理沟河角及坡边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恶性水生植物和水中杂物,及时开通水中坝头坝梗,清除未经批准影响水系畅通的网簖。
3、农村公路管护,负责区域内的做到路基无沉陷、路面平整无坑槽、路肩草坪无杂草、边坡坚固无冲沟、排水畅通无积水、路树种植无缺株、构造完好无隐患、沿线设施无盲区、安全畅通无险段,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
4、绿化养护工作,搞好责任区域绿化的防病虫、防倒伏、防冻害、防焚毁、防盗伐等日常养护工作,做到成活率达到标准要求、树木整齐健壮。
四、承包金额
本劳务承包项目采取误工补贴+考核奖励方式实行劳务经费承包
1、误工补贴。乙方因环境整治服务,影响其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甲方对乙方实行误工补贴办法兑现承包经费,标准为全年元。
2、质量考核奖,全年基础为元,根据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管理中心核定本村以奖代补总额,按照对乙方工作质量的考核验收结果确定考核奖。
3、保险补贴。甲方给予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全年合计为1200元,合同范本《环境卫生承包合同》。承包期内乙方在工作时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除由保险机构给予相应的补偿外,甲方不承担乙方人身意外伤害相关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除乙方投保的保险机构按投保约定给予养老、医保待遇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养老、医保等福利待遇。
五、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责任及工作
1、为乙方开展工作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为乙方提供保洁工具、杀虫灭蚊药剂,发放反光黄马夹和跑鞋等物品;
3、甲方负责对乙方保洁区域的划定,实施对乙方保洁工作的指导、日常管理、并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为镇环境整治管理中心打卡代发乙方的误工补贴和工作质量考核奖提供基本依据和必要的手续。
(二)乙方责任及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质量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文明工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群众纪律和职业道德,无故损害集体和群众财物的责任自负。
3、自觉做好工作现场管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规范进行工作。
六、检查验收
1、甲方以《王鲍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确定工作质量的依据: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检查考核情况;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及核查结果;在全镇组织的环境整治检查评比活动中,乙方的得分和在全镇中的排名位次;市有关单位的抽查结果。
七、承包经费支付
1、支付时间。
(1)误工补贴。考虑到乙方日常生活所需,误工补贴折算为月均标准按季发放。
(2)工作质量考核奖。逐月考核按季发放。
(3)保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由甲方委托市服务联合会统一办理,保险费余额可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季随误工补贴发放。
2、支付方式:误工补贴和工作质量考核奖委托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管理中心打卡代发。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费保险由甲方委托市服务联合会统一办理。乙方应当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八、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乙方在保洁工作时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得知乙方人身伤害事故后,帮助其做好理赔申报工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和调整。
(二)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1、
2、
(四)双方就本合同的终止条件约定如下:
1、
2、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约定为1000元。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具体赔偿办法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环境整治管理中心。
甲方(盖章):王鲍镇村环境整治管理组乙方:环境管护员(签字):
组长(签字):
承包协议书6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 号住房一套承包给乙方装修,总面积 m。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材料由甲方自选。
三、承包内容:详见装修工程预算表,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按预算项目施工。
四、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为 天。施工过程中如有停水、停电、非人为因素,工期顺延。如到期未完工,每天扣除 元。
五、总造价金额: 元整(¥: 元)。
六、施工要求:乙方按照效果图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
七、乙方购买材料按预算表购买,若甲方指定材料购买,超出预算另补差价。如选择材料降低预算表价格,乙方需扣回给甲方。
八、甲方义务
开工前一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场如有其它杂物,由甲方负责清除),不能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提供施工水源、电源。
九、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注意防火、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施工时间内施工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总造价50%。
2、二期付款,按总工程进度的80%支付,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85%。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七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思想汇报专题不得拖欠。
十一、质量保证:
乙方对自己所装修的质量保修一年,人为除外。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违约金按总造价的10%付给对方,其它损失按实计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7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技术的优势赢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保市场;注重高品位的售后服务,注重奖惩机制的建立,以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增市场,拿订单;公司根据历年来的市场营销情况,工程项目中的诸多因素,采取任务到人,用户到人;以确保__年度8000万元的销售任务为目标,公司与营销员订立合同如下:
一、____年营销人员到账指标:
营销到账万元。
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
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
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
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
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税票到财务入账。
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三、 年的结算方式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
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供产品的增值税票。不足50%税票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
四、货款到账到规定:
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
五、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
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
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
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5、联谊会、用户恳谈会、订货会,营销员需参加的费用由营销员自付;入网费用由公司先代垫,年终根据各营销员使用次数进行合理分摊,资源属于公司所有。
六、奖励
1、到账奖励
1.1、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3000万元,奖人民币30万元。
1.2、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万元,奖人民币20万元。
1.3、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500万元,奖人民币15万元。
1.4、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0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1.5、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800万元,奖人民币8万元。
1.6、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5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1.7、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300万元,取整额按0.5%进行奖励。
2、另加奖项
2.1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500万元,奖人民币2.5万元。
2.2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0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2.3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500万元,奖人民币7.5万元。
2.4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2.5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2500万元,奖人民币12.5万元。
七、享受待遇
1、个调税由公司代缴,但业务费结算时需提供业务费总额%的车旅费、会议费等票据,否则按业务费总额的%另行收取费用。
2、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新进营销员满一年以上,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连续三年销售额不满100万元的,不享受该待遇。
3、如发现营销员私自有一笔合同外流,取消营销员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个人调节税不实行保护,公司有权发函我来单位,同时取消超出奖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协议书8为抓住机遇争取利益最大化,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经双方协商甲方将至全长河道承包给乙方开采生产,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河道使用手续,砂子堆放场地租用的协调及场地平整。如需甲乙双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双方应共同努力,以便正常生产。
2、甲方负责协调在生产过程中的周边关系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电力设施的安装协调,场地、房屋租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月销售及生产量予以结算生产费。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自行组织生产、管理,生产、管理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燃油、动力、电力等生产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须在年月内完成该段工程的开采生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河道因开挖生产的深坑、积潭的回填工作。除确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截断留断施工。
4、乙方应教育员工做好安全生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所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所生产的砂子由甲方按元/m3结算给乙方,石子不计量、不计价。
2、乙方所生产的砂子甲方按销售量统计结算,因甲方滞销造成的原因,双方协商计量结算。
3、乙方所生产的砂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在提成分红。
四、砂子的质量要求
乙方生产的砂子要达到使用标准(含泥量不超过%,砂粒在~范围内)。
五、其它
1、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因场地原因无法堆放,造成的二次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缴纳协议保证金万元,乙方若无违反协议条款,甲方应及时全额退还保证金。
3、工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按期完成的视为违约。
六、违约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完善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9资产所有方(甲方):
资产经营方(乙方):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甲方对设立在濉溪县五沟镇的两家超市(苏果店、鸿腾店)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聘乙方为两家超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经营责任期限
本合同经营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二章经营责任目标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进行资产盘存,办理交接手续。乙方保证资产保值不受损。(合同附件二:五沟镇苏果超市、鸿腾超市资产盘存表)
二、经营期间,实现年度目标如下:
年月日至年月日实现利润目标一:万元;实现利润目标二:万元;实现利润目标三:万元。
三、保证超市治安和消防安全。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为五沟镇苏果超市和鸿腾超市的第一责任人,行使经理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1.对超市员工的任免权(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调整权,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员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保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超市闲置的营业面积。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超市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7.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合法的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符合国家和甲方利益和政策控制的要求。
8.管好、用好、保护好超市的全部财产,保证全部财产的安全。
9.乙方经营期间的全部经营项目收入必须入账,不能挪作它用。
10.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乙方承担债务责任。
11.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甲方委托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对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所给予的工资底薪分配和年度分红。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薪酬、经营目标保证金
一、本合同期间,甲方从五沟镇苏果、鸿腾两家超市经营成本中支付乙方月薪五千元的60%,计三千元。余剩40%的弍千元作为经营目标保证金。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一,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未完成部分用乙方抵押的经营目标保证金抵扣,多退少补。乙方不参加利润分红。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二,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二总额提取%分红给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三,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三总额提取%分红给乙方。
第五章考核标准
一、超市所有经营收入项目全部入账,报甲方备查并接受甲方核查。
二、超市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甲方发现一笔错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三、不得克扣或瞒报员工工资,发现一笔假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承包协议书10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筹资。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组织施工预算中“投劳折资”部分的投工投劳的兑现,协调好投工投劳与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
(2)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提供施工场地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5)组织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
2、承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清理现场;
(4)接受发包方质量监督小组、乡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汇同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部门参加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实施爆破作业,承包人应与爆破公司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实行固定单价承包(详见附件2),结算按工程实际计量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工程单价,结算时以审计认定单价结算。
2、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对承包人超出设计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发包人应将计量结果提交到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政府汇同水务、财政、审计部门核查计量结果,最后财政部门按确认的工程量向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发包人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工程款后,7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95%工程计量款,余下5%在保修期(一年)满后一次性支付。
八、材料供应
发包人供应政府采购的材料设备,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九、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应及时组织乡人民政府、水务、财政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合同解除
发生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的效力。
3、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
本合同六份,由发包人保存四份,承包人保存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11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住址: 电话:
为了拓展建筑装饰工程业务,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北京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设立及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授权乙方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后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
2、设立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提供的总公司的相关工商资料及设立申请书等注册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3、设立公司需要资金、场地、办公设施等由乙方负责出资准备,合作协议终止按约定清偿相关债务注销分公司后,剩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二、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但凡是涉及特定公司的项目均由总公司承建,包括本条所述的分公司经营区域内的该公司项目。
2、分公司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3、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需要保证合法经营,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季度第一个月0号以内,乙方应将分公司上一季度的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有必要,甲方有权要求核实原件和相关凭证。
4、分公司的出纳由甲方指定或更换,公章由甲方指定的出纳管理,分公司应建立相关公章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乙方也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出纳岗位的的工资标准由甲方确定,工资和相关社保福利由甲方支付。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与承包抵押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承包分公司期间每签约形成一笔工程款在300万以下的业务,应按工程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如工程款在300万以上,则按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如合同签约价和竣工验收后实际价款不同,以实际价款为准。
分公司每收到一笔合同款后,应于日内按前款所述比例,将已收到合同款的相应承包费支付给甲方。
乙方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应在日内交一份给甲方备案。
3、甲方承建的特定公司的项目,甲方应把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划给分公司,如合同签约价和竣工验收后实际价款不同,以实际价款为准。甲方应于收到该公司项目的每笔合同款后日内将上述款项划到分公司。
4、承包风险抵押。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价值不低于万元的财产抵押,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如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支付相关税款、未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及社保、未及时清偿经营期间的债务、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等,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支付相关债务或挽回损失。
本协议终止满月,甲方初步确认乙方无经营期间遗留的债务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解除前款所述抵押。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
3、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派出专驻出纳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
4、负责财务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办理银行开户和外出经营税务等手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5、有权对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必要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6、为乙方提供承包经营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服务。
7、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承包费。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的登记注册、备案、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备案费、劳务工资保证金等),负责办理分公司本身经营活动中其他手续的申报、申办事务。
2、负责分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拓展,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投资与运营费用,办公场所选址后报甲方审批确定。
3、严格遵守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工程合同,维护甲方的利益和信誉。
4、遵守甲方的业务、工程、财务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支付承包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保证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按时上报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
5、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担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质量、环境、安全健康贯标负责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安全、质量关。同时做到施工资料与施工进程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并在竣工后日内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6、负责在建项目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内部劳资关系和对外供求购销关系,不拖欠工人工资,不拖欠材料货款。
7、负责甲方领导对分公司的常规巡视、专用或职能人员对在建工程的例行检查、以及协办分公司事务出差人员的差旅、食宿、差补等费用。
8、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将分公司转包他人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私刻甲方印章及伪造公司证明、文件,不得将工程款挪为他用或隐瞒、截留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融资、借贷与担保,不得对外签订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合同、文书、文件等。如有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乙方承担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可延伸至本协议期满之后。
六、经营税金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所有项目的税金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分公司直接自行支付。如由于分公司项目需要由甲方支付税金或相关费用的,应由分公司提前把相关款项支付给甲方,如由甲方为分公司垫付的,乙方应负责由分公司在日内将相关垫付款支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经营区域经营,如乙方超出约定的经营区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超出经营区域项目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合法规范经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维护甲方及分公司的声誉,如乙方经营期间发因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原因给甲方及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如拒绝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监督管理措施,经甲方催告后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支付的,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的效力。
2、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就是否续约事宜与甲方商议。如双方同意续约,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在协议期满后结清所有应缴税、费,清理债权债务后,乙方可自行处理分公司里属于自己的财产,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包括工程档案资料及分公司证照、证件等)。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点: 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12发包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包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怡和山庄小区幢号房屋。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__年3月1日起至__3月1日止)。
第三条:承包价格约定
固定租金:前三个月每月承包价格为400元;以后的租金视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在每个租赁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承包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包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项目必须明确、具体),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经营项目;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5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7、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3、无。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时间约定:。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租赁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满日的,除应如数补交外,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依据为应付款按日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无。
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承包协议书13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承包方式:(承包工程内容见主合同)
3、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治安管理、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工程、高处作业(包括吊篮)、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施工机具等(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二、甲方应做到:
1、定期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并要有检查记录,签字齐全。
2、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乙方拟定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协助乙方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经费暂由甲方代缴,待年终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4、不定期查岗,发现乙方管理人员不在岗按规定予以违约金处。
5、协助劳务公司对外协调工作。
6、负责组织施工现场例会。
三、乙方应做到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①施工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30/00以下。
②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达到100%合格标准。
③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④现场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⑤保证施工现场创建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3、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培训。教育工人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现场工人必须百分之百受到教育后签字,如一人未受到教育或本人未签字,一人次扣除乙方承包费200元。
4、认真配合公司和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同时建立自身的检查制度,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配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
6、执行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会和安全大检查,要有记录。
7、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按照管理制度罚款处理,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8、必须服从公司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管理,要教育约束自己工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9、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安全,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同时防治和治理职业病与中毒事故。
10、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对上级或公司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或整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和项目部有权给予处罚或承包别人完成,一切费用和罚款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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