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下列承包方式择一选择,双方商定第 种。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工程期限:
总 日历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6.合同总价款:
7.价款支付方式: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关于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根据装修要求提供图纸、图套;
9.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按期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工程竣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
四.工程变更,装修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延误处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3)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多施工项目;
5)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导致的经济损失。
七.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2.施工过程中,甲方明确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 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3.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 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八.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 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保修期后自行终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关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明确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明确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导致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明确提出工程结算,并将关于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关于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导致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发包方(乙方):
承包方(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城时代B座901
1.2工程地点:西城时代B座901
1.3建筑面积:50平米
1.4承包范围:图纸及预算范围内的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由丙方全承包(承包项目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工程工期:
本工程自 年月 日开工,于 年月 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第四条:工程质量:合格并通过房屋业主验收认可。
第五条: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工程施工
6.1乙方负责向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进行技术交底。丙方根据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乙方审定。乙方指派工作室项目经理沈建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承担工程全承包责任。
6.2安全生产: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规范。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人生安全或生产事故,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3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打赤膊、随地大小便、说粗话、擅自离岗。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穿拖鞋,和甲方争执漫骂。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并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立即离岗退场并以处罚。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原有设施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6.4质量要求: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施工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丙方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记录。如丙方质量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或发生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丙方负责承担。
6.5材料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配料、选料,避免浪费。由业主或乙方提供的成品或半成品,丙方在安装前必须仔细检查和签收,避免发生纠纷。丙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品牌在业主代表陪同下购买材料,且须由其签字认可。如有未明确规定的,购买前须报之乙方审定。
6.6实际工程项目以预算及图纸为准。如业主要求增减工程
项目,需由业主签字认可后进行施工。如业主要求变动设计须经过乙方工程设计人员认可。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7.1合同生效后,丙方即进场施工。
7.2工程款项按照丙方提供的工程验收单及工程量付款(验收部分产值的80%)。
7. 3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同支付完尾款,丙方方可领取本工程核算总价的98%,剩余的2%作为工程质保金,丙方提供该工程两年的质保。两年后方可领取2%的质保金(丙方提供了健全的质保情况下方可领取)。
第八条:乙方对工程的管理:
8.1丙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8.2乙方对工程实行财务管理,购买材料及发放工人工资由乙方派人现场支付。
8.3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实施监督,丙方应服从乙方的监管。
8.4丙方应向业主提供健全的工程售后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签定后,合同任何一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9.2由于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3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第十条:附则
10.1本工程需要保险时另订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失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及做法: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明确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总共历时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 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
工行账号:
开户行: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多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明确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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