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工程名称:
②监理范围:
a、预算审核(按甲方提供的装饰公司报价单审核,费用按审核减少部分的20%收取);
b、协助签署装饰合同及专用补充协议;
c、清水房验收;
d、复验;
e、其余每个工种 次(水电、泥水、木作、漆作);
f、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估算监理金额大写 。如工程延期则追加部分监理费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③总投资: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物价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
a、6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计 元。
b、6万元以上的按 %计__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 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 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 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
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2:装修协议书范本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双另行商定,则电器开关,电线座洁具灯具等材料由甲购买,乙方安装。
(2)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工程总造价:元(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复工,所延工期甲方不得追究。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求乙方强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执行。凡自行拆改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清单。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以便清点查验。
(4)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缴纳物业公司的所有保证金及有关费用,如:物业押金、管理费等,保证施工期间不受外界干扰。
(6)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协商,并不行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及施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7)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阻,则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
2、乙方的工作
(1)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情况下,如双方都有门钥匙,则双方共同,负责,如系其他外部原因造成工程成品损坏,甲方则应主动协调外部关系。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审查。如甲方拒不配合验收、又未交清尾款,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甲方入住或进行室内其你工程。
(8)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弥补。
(1)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退换。
(4)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
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八条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
(2)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
第九条合同修改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
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装修协议书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区 街 单元 室
二、形式结构:
层式 室 厅 厨 卫
三、工程项目:
1、 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 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 个厨房, 个卫生间墙面 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 瓷砖,要求平整; 个阳台地面铺设 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 元押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 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装修协议书范本合同签定地点:
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2、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雷雨天气,不适宜施工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验收。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大写)
本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如有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工地开工,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5%付款。
(2)木工完工后付工程预算总造价40%的工程款。
(3)涂料工进场,付预算总造价10%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5%工程款。
四、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邻居关系,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审核图纸并签字认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施工,工期顺延。工程项目如变更或增加,双方协商调整施工图纸、工程费用及工期,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修改或变更、增加。
4、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5、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6、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2、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小区有关管理制度。
4、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5、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6、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字认可,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付款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保修条例
1、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如拉手、门锁、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甲方人员(除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非甲方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则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原则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篇5:装修协议书范本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3、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1、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
(2) ;
(3)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以下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 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
(2)其他支付方式: 。
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
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门 份。
发包人: (签字)
承包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6:装修协议书范本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有限公司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装饰施工地点: 区(市) 路 村(小区)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大写( 人民币):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付乙方装修工程款总额的50%。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装修款甲方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预算报价单中如有漏项,则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求做施工追加项,由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追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6、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7、工程款支付日期:
合同签订日支付工程款的50%,金额: 元;
木工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45%,金额: 元;
乳胶漆、壁纸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5%金额: 元;
备注:水电、木工增项或其它增项工程款在下次付款时一起付清。
七、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
八、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
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一、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效果图、平面图、施工图、
b)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00元/张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水电改造
2、木工封顶
3、油工调色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其它条款
1、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为避免乙方无所适从,甲方其它家庭成员不得参与上述方面的工作。
十七、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
篇7:装修协议书范本甲方:
乙方:
为装修房屋,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 。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8:装修协议书范本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的房子一幢承包给乙方装修,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装修施工地点:
县 镇 村1号
二、工程内容:
1、内粉:地砖、楼梯砖、墙漆、腻子粉、石灰。
4、外粉:前方墙贴砖,院坝贴瓷砖,其余三方跨xx泥浆。
三、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xx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为单包工的方式承揽装修,承揽装修单价为:每1个大平方82元(捌拾贰元整)。
四、乙方负责对甲方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后,乙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五、在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和技术,以及自行聘请技术工人,并由乙方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面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垫付任何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装修协议书范本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
私人房屋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
第三条、承建方式:
。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
。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该房屋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内容包括:地基开挖,地基砌筑,底层屋面回填,上下水管、电线预埋、安装等。
2、整体建筑包工费包料,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定价。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门窗安装,底楼墙面土料处理,大门一面墙(南面墙)瓷砖粘贴等。
4、付款方式:
第一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包工费,待完工后付清所需工时费(首期预付30%)。
第二期 年工程另定。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 年内若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 %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装修协议书范本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待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工程项目:房屋装修。
施工面积:118.32平方米。
3、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86800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质保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6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为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主动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迟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需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而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负责施工现场的按期,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上岗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期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
2、施工工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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