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果购销合同
瓜果购销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收购水果、蔬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1.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为购销果品、蔬菜而订立的,并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本合同所称果品、蔬菜,是指桃、李、杏、樱桃、葡萄、石榴等水果和蔬菜。 3.本合同所称“鲜果”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以非商品为主)的水果和蔬菜。 4.本合同所称“干品”是指干杏、干枣、干果罐头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食品; 5.本合同所指“副产品”是指不具有经济价值但又可转化为产品进行销售的食品。 6.本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规定,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而订立。 7.本合同中规定了水果和蔬菜等购销价格和支付办法;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一、水果、蔬菜(鲜果)的等级划分,质量标准、收购办法及价格
1、质量要求:水果、蔬菜(鲜果)按其水分含量,色泽,形状,果个大小,果皮厚度和重量等,分别执行标准; 2、级差标准:一级:水分含量应在10%以内(干重);二级:水分含量应在8%~10%(干重);三级:水份含量应在8%~10%(干重);四级:水份含量应在5%以上;五级:水份含量应在5%以下。 3、收购办法及价格标准: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收购办法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4、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0天时,甲方有权按未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先将货款全额付给乙方,然后由乙方再把货款付给甲方; 2、甲方不需要的果品,应先付30%订金后,剩余货款由甲方付给乙方。 3、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50%首付款;12天内付20%首付款;14天内付30%首付款;15天内付30%首付款。 4、违约责任:如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定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意外事故等)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4、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乙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3)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
五、合同执行期间,如有争议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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