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扶手购销合同
【篇一:不锈钢复合护栏购销合同】
不锈钢复合护栏购销安装合同
买方:签订日期:2016年03月11日 卖方:
一、品名或项目、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材料为201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均用手工氩弧焊接,其工艺要求按q/62089989-7.1-2000执行,焊接接头和焊缝必须满焊,焊透,无漏缝现象。表面应打磨抛光处理。2、立柱采用235-c钢板,厚度为10㎜。表面热浸锌,热浸锌参照gb2694-8.1。锌层厚度大于等于6㎜。3、栏杆立柱与预埋钢板采用手工电弧焊接,焊接牢固,须作两次防锈处理。4、详细技术参数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相应的规范执行。
三、质量保修:现场安装验收完成后1年为质量保修期。卖方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修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接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四、验收标准、方法:
1、依据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作为检验标准;
2、由买方和卖方在交货地点联合验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费用已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六、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装卸
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数量的确定:以买卖双方交接人员以现场实际安装验收完成的数量为准,
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现场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卖方出具国家统一税务发票,
并附“用户收货单”经买方物资装备科审核、点收、签字确定后,买卖双方办理结算事宜。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货款总额的50%,发货前支付货款总额20%,
安装验收合格支付总货款30%余款。
八、其他条款:
1、卖方需遵守买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凡施工期间因卖方原因导致
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应对进场未安装验收的材料、工器具进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
遗失均由卖方负责。
3、安装过程中,卖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
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有损坏,由卖方负责赔偿。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解决。
九、违约责任:
1、如卖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验,每推迟1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价
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卖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买方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卖方负责。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双方签认的《下水库/出水口工作桥护栏构造图》
买方: 卖方: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篇二: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合同】
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沁水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沁水县金艺不锈钢装饰门市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沁水县历山风景区办公楼前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址:沁水县中村镇下川村。
工程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制作,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
2、工期10天
开工日期:6月10日
竣工日期:6月20日
保修期: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合同价款
不锈钢蛇形杆,单价135元/米(开票价);不锈钢镀钛扶手260元/米(开票价)。数量以完工验收数量为准。
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材料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元,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
5、甲方未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前,乙方保留其制作安装的所有权。
6、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按国标生产安装验收。
6.1材料品牌:太钢晋宇牌。
7、保修、维修及售后服务
保修一年,终身保修,按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修复。
8、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向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他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9、解决合同纠结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1、合同附加条款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负。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5年6月10日 日期:2015年6月10日
【篇三:工程不锈钢扶手承包合同】
不锈钢扶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不锈钢楼梯制作和安装
3、工程地址:渭南市白水县张坡廉租房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采购制作安装均由乙方负责。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西安市政府的现行安全生产规程施工。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职业
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相应程序文件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及环境保
护措施。由于乙方人员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工地围墙以外所有发生的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工地以内的事故甲、乙双方对事
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乙方必须对自有职工加强安全教育,配备安全员,执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并负有整改责任,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乙方如在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分包工程材料采购、单价及付款方式:
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供货,如不符甲方(监理、业主)要求,送到现场材料必须全部退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单价:靠墙扶手按元/米,单价中已包含的内容:利润、税金、材料场内外运
、施工人员的工资.
3、乙方自行解决本工种操作工具。所使用操作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付款方式:乙方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50%工程款。待乙方全部完成安装,并由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余款。
四、乙方施工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派专人配合。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环保、施工现场标准化等管理规定,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进度: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工期内施工完毕,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如推后甲方工期一天,扣造价的2%,以此类推。
4、质量:乙方所施工的所有分项工程应符合优良工程验收标准。最终以上级部门验收通过为正。
5、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有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自行终止退场的工程款按70%给予结算(单价按基价给予结算)。
7、乙方进驻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进入工地现场,每人向甲方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一张,严禁使用无身份证人员、五十岁以上老人、童工,身患严重疾病及不符合本工种身体要求者,如违返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保留另行发包的权利。
9、乙方必须做好楼梯范围内的文明落手清。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待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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